
一件东芝开利2000年申请的压缩机专利ZL00811303.3,2018年被奥克斯买来诉格力侵权。
2021年12月,宁波中院对奥克斯诉格力专利侵权两案作出一审判决,分别确认专利侵权并判赔9600万、7060万等合计1.66亿,从而引发强烈反响。

在此之前,国知局于2021年9月2日针对涉案专利,作出有利于奥克斯的无效决定。
该决定维持ZL00811303.3的独立权利要求1、2有效,仅宣告权3以及权10中引用权3的技术方案无效。
最新进展:
国知局的无效决定,被*翻推**了!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撤销ZL00811303.3的无效决定;
并认为该专利权利要求1、2得不到说明书支持,不符合专利法二十六条4款的规定,应予以无效。

此外,一审判决中还有一个亮点。
之前,国知局的无效决定中还认为:
压缩机是针对集中卷绕型电动机单元,而不包括分布卷绕性电动机单元
这一观点,影响一些后续的结论,并影响了一些格力的在先使用证据。
而在这次的行政一审中,北知院也*翻推**了国知局的观点,认为不能将分布卷绕性电动机单元排除在专利保护范围之外。
如此一来,
侵权诉讼的走向,可能要惊天逆转了!
1.6亿的判决未来或许也要被*翻推**!
肯定会有行政诉讼的二审,且看下回分解!
附72页一审判决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