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参保人员福利来了!!!
从江宁社保中心了解到,随着门慢患者的不断增多,为方便就医市民,即日起,区内参保人员如果在五家区社保中心认定的定点医院就医时检查出了慢性病,现场便可进行“门慢”认定登记,无需再前往社保中心办理。
五家区社保中心认定的定点医院
这5家医院分别为:
江宁医院、江宁中医院、南京同仁医院、
军区总医院汤山分院、逸夫医院。
其中江宁医院、江宁中医院和南京同仁医院可办理全部42种门慢病种登记;
军区总医院汤山分院和逸夫医院可办理高血压、糖尿病门慢准入登记。
以往“门慢”申请流程繁琐,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办理“门慢”时,需要先到有资质的医院就诊,填写“门慢”申请表,并经过医院医保办审核,然后到区社保中心进行“门慢”登记,才能在定点医院刷卡结算享受医保“门慢”的相关待遇,着实比较麻烦。但现在,慢性病患者无需这样的繁琐环节,便可办理准入申请。
“门慢”申请后,选择3家医疗机就诊报销
“
办理了“门慢”申请,是否在全区医疗机构都能享受报销结算?
”
参保职工办理“门慢”申请后,可以选择3家医疗机构作为定点就诊医院。
这3家医疗机构必须是一家具有中医资质的医疗机构、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以及除了上述两种类型以外的一家全市(包含江宁)医疗机构。
参保职工凡是在定点的3家医疗机构就诊的,直接挂门慢号,就可当场结算报销,专病专用。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只有进行了“门慢”登记后,才能享受相关政策的报销结算,且在登记的3家定点医疗机构内就诊报销的,只是针对登记的病种,未登记的病种不在报销结算范围内。
报销结算限额
虽能享受报销结算,但也是有限额的。
区社保中心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区对慢性病种实行限额补助,发生的医保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按自然年度计算。
在职人员自付超过1000元(含个人账户,下同)后报销6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0%),最高报销限额2000元;
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自付超过800元后报销7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5%),最高报销限额3000元;
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自付超过600元后报销8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5%),最高报销限额4000元;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无起付标准,直接可报销9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8%),最高报销限额4500元。
随着这一便民政策的出台,
所属门诊慢性病范畴之内的42类病种的患者,
今后不用再填写这样的申请表,
如若需要变更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的,
可以持相关证件到区内任何一家三级以下
具有门慢服务范围的定点医疗机构,
申请办理定点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