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财产查封查询 (被执行人的财产被多人查封怎么办)

中新经纬客户端1月2日电 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孟祥2日表示,法院在查封财产时,总原则是坚决禁止超标的查封、保全,违者一律追责,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申请强制执行人财产被查封怎么办,最高法谈超标查封

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孟祥 来源:中国法院网

2日,最高法就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等举行新闻发布会。有记者提问称,有一些被执行人反映,法院在查封财产时,有时会出现超标查封的问题,最高法院如何解决此类问题?

孟祥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如何解决此类问题,总原则是坚决禁止超标的查封、保全,违者一律追责,严肃处理,决不姑息。最高法院对于禁止超标的查封有明确规定,2004年的《查封扣押冻结规定》和2016年的《财产保全规定》对此作了明确要求。主要内容是:

查封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查封。发现超标的查封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超标的部分。

其次,针对实践中超标的查封问题,人民法院也给予了当事人救济权利和程序。比如被执行人认为人民法院查封明显超过标的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由执行异议审查机构就是否构成超标的查封进行审查,必要时会委托评估公司对财产进行评估。在确保债权实现的基础上,以最大限度保障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再有,就是近年来人民法院一直不断加强执行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并建立了一整套的工作机制,比如通过*访信**监督的渠道,以及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函对个案的法律监督渠道,比如通过执行指挥管理系统对执行程序中的重要节点进行监控。

孟祥指出,这些方式方法都能够有效地避免超标的查封问题出现。同时,今年以来,最高法对人民法院特别是中基层法院执行实施案件进行有效监督,建立了“一案双查”的监督机制,这些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对下级法院案件特别是实施案件的监督,对明显超标的查封问题,也是监督的重要方面。

孟祥还指出,对于超标的查封问题,有三个方面的客观因素不能忽视。

第一个是,有的权证是不可分割的,是单一的。比如一栋大楼,它的债权很小,财产只有一个产权证,不可分割,只能对整个大楼进行查封。对此,有必要的时候,人民法院可以协调有关部门分层登记、分割查封。采取这种方式能够解决不必要的超标的问题。这种情况也需要相关行政部门给予配合。

第二个是,案件的债权额因为利息增加这些变量因素导致它具有不确定性,为保障债权人债权,可能会多封一些。但封的太多,就会造成明显超标的问题。

第三个因素,查封财产价值是波动变化的,比如查封上市公司的股票,它的价格不断变化的。这些因素都会导致超标的查封情况出现。

孟祥表示,为此,最高法会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细化要求、统一尺度,提升查封的准确性。(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