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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
第1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鼓励学生刻苦学习,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武汉科技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暂行办法》有关精神,结合我院
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奖学金评定范围:凡正式取得我校学籍且业已按时注册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均可按条件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第2章 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三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等级标准和评定比例
特等奖学金3000元/人·年,占学生总数的1%;
一等奖学金1500元/人·年,占学生总数的3%;
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占学生总数的7%;
三等奖学金800元/人·年,占学生总数的12%。 共23%
第四条 班级人数算法:转入本班一学期以上同学计入本班人数,留级到本班学生计入本班人数,已留级的本班学生不计入本班人数。以专业为单位进行集中评选。
第五条 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可靠: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关心国家大事,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无偏激言行。
(二)思想品德优秀:思想健康,品行端正,举止文明,讲究社会公德,为人正直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学习成绩优良: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遵守学习纪律,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四)综合表现突出,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关心集体、积极支持、参与社会工作,积极参加校、院、班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尊敬老师,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综合表现受到师生的公认和好评。
(五)身心健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情趣高雅,无不良嗜好;注重锻炼身体,积极参加课余文化体育活动。
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定奖学金资格:
(一)触犯国家法律,受到法律制裁者;
(二)不服从学校教育管理,违犯校纪校规,受到过通报批评或校、院行政及*党**、团组织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
(三)学习成绩不突出,有培养方案内课程重修(补考)或平均学分绩点(学习成绩)在专业排名居于后二分之一范围的;
(四)拒不履行缴纳学费义务,恶意拖欠学费的。
(五)迷恋网络游戏、屡教不改者。
(六)学期内无故缺课三次及三次以上者。
(七)学期内在宿舍卫生抽查中,三次及三次以上结果为不合格的宿舍成员。
第三章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办法
第七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程序与组织领导
(一)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
(二)按年级或专业建立奖学金评定小组,评定小组由各班班主任、*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各班班长、团支部书记等成员组成,具体负责学生综合测评工作;
(三)根据综合测评结果,按年级同一专业为单位进行排队,并根据各等级比例规定,由年级奖学金评定小组提出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人员名单。
第八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
年级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课程学分*课程绩点)/课程总学分+附加分。
第九条 已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如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或不符合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应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附加分主要指在奖学金评定所在年度内所获得的相应加分(以获奖证书及证书颁发日期为准),附加分所占比重不得超过学分绩点总分的10%(学校学分绩点采用4分制,因此,累计附加分不得超过0.4分)。计算办法如下:
(1) 文化学习方面;
1、 获"校优良学风班"、"红旗团支部"称号的班级成员每人+0.04分/次,获"先进
团支部" 称号的班级成员每人+0.01分/次;
2、 大二学年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cet-6考试达到425分及以上者+0.01分;本科期
间CET-6达到480分及以上者+0.01分,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国家二级者+0.01分,通过国家三级、四级或程序员考试者+0.02分。
3.参加文体类活动竞赛奖励分:
(1) 国家级:特等奖+0.2分,一等奖+0.15分,二等奖+0.1分,三等奖+0.08分,优秀奖+0.03分
(2) 省、市:特等奖+0.1分,一等奖+0.08分,二等+0.05分,三等+0.03分,优秀奖+0.02分;
(3) 校级竞赛:特等奖+0.04分,一等奖+0.03分,二等奖+0.02分,三等奖+0.01分,优秀奖+0.005分;
(4) 五月花海合唱比赛、沁湖诗会:一等奖0.05分,二等奖0.03分,三等奖0.02分;
(5) 其他集体项目加分减半。(评定办法为:排名在第1名为一等奖;排名在2-3名为二等奖;排名在4-8名为三等奖。)
4、学习和科技竞赛奖励分:
4.1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
国家级:金奖+1分,银奖+0.6分,铜奖+0.3分,优秀奖+0.2分;
省 级: 金奖+0.5分,银奖+0.3分,铜奖+0.2分,优秀奖+0.1分;
校 级: 金奖+0.1分,银奖+0.08分,铜奖+0.05分,优秀奖+0.03分;
4.2其他学科竞赛
(1) 国家级:特等奖+0.5分,一等奖+0.3分,二等奖+0.2分,三等奖+0.1分,优秀奖+0.08分
(2) 省、市:特等奖+0.3分,一等奖+0.2分,二等+0.1分,三等+0.08分,优秀奖+0.05分;
(3) 校级竞赛:特等奖+0.08分,一等奖+0.05分,二等奖+0.03分,三等奖+0.01分,优秀奖+0.005分;
(4) 其他集体项目加分减半。(评定办法为:排名在第1名为一等奖;排名在2-3名为二等奖;排名在4-8名为三等奖。)
5、论文及专利:
(1) 论文被SCI检索,排序1名+0.5分,排序2-4名+0.3分,排序5-8名+0.2分,排
序9名以后不加分;
(2) 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排序1名+0.3分,排序2-4名+0.2分,排序5-8名+0.1分,
排序9名以后不加分;在普通期刊发表论文,排序1名+0.1分,排序2-4名+0.05分,排序5-8名+0.03分,排序9名以后不加分;
(3) 受理发明专利,排序1名+0.3分,排序2-4名+0.2分,排序5-8名+0.1分,排序9
名以后不加分;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排序1名+0.1分,排序2-4名+0.05分,排序5-8名+0.03分,排序9名以后不加分;
6、新闻发表:
投稿省、市以上刊物见刊,每发表一篇+0.05分;投稿校报刊登、省市级以上网络媒体,每篇+0.02分(以上刊物媒体发表新闻,合作撰写排序第1名按60%/篇加分,排序第2名按30%/篇加分,排序第3名按10%/篇加分);投校新闻网上稿每篇+0.003分、投先锋在线上稿每篇+0.001分(校级媒体合作撰写平均分配附加分);所有新闻类加分累计不超过0.3分。
7、 学院在对上课、玩手机情况进行抽查中发现无故缺课、玩手机者,每次-0.01分,
三次或三次以上者,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无故不参加班会、团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卫生值日及治安值日者每次—0.01分。
(2) 社团活动方面:
经学年考核为合格,在各学生组织中任职的学生干部可以在以下方面加分:
1、 校、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党**总支副书记+0.08;各专业*党**支部书记、年级团总
支书记+0.06分;团总支委员、班长、团支书、班助、校、院团委学生会正部长,协会会长+0.05分;校、院团委学生会副部长、协会副会长+0.03;学生会、分团委中任职者,协会正副部长、班委、团支委+0.02分,所在寝室本学年没有出现"卫生不合格寝室及警告"情况的寝室长+0.01分。(注:任职一年加全分,半年减半;多项任职不累加,以最高职位计算)
2、 本年度被评为先进者,如:优秀*产党共**员、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我身边的好人
支书"、"我身边的好班委"、学雷锋标兵、十大魅力学子、志愿服务标兵等,国家级0.2分,省级0.1分,校级0.03分。
3、生活卫生方面
①上学期被评为校"百佳寝室"的寝室成员每人+0.02分。
②每周卫生检查评比中被评为"卫生先进寝室"的寝室成员每人+0.002分/次;"卫
生不合格寝室、警告情况"的寝室成员每人-0.01分/次。三次或三次以上的不合格、警告寝室的成员取消当年奖学金评定资格。
第11条 奖学金应该用于学习和生活方面的必需消费,不得用于挥霍或其他不当用途,
一经发现,停止发放奖学金。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严肃的你我
综上,GPA(平均学分绩点)>>>>其他之和,有奖学金情节的小伙伴不能顾此失彼的呀。
碎念雪姨的杀青句
相遇有缘<手动比心>,岁岁杂谈的雪姨在2020会坚持输出快问秒达、有趣文案、万用表情包、学习方法、APP合集、办公技巧、心动技巧、书荒剧荒影单书单、副业兼职、自我提升……甚至我碎碎念念、幽幽怨怨的所思所想。我不会强留每一位读者,因为你的时间和眼睛都很宝贵,你的喜欢是我的上岸动力,不爱那就记得随时取关。
文风我会努力固定,更新时间也会尽量统一,希望不久的未来雪姨能跟你们说"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不见不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