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获一起网络交友诱导投资诈骗 (女子网上被骗民警破案挽损)

女子网上被骗民警破案挽损,网贷诈骗案件

近日,坳上镇居民胡女士与其丈夫向坳上派出所送来一面 “秉公执法扬正气,为民解忧暖人心”的锦旗,对坳上派出所帮助其追回被诈骗资金23000元表示感谢。

女子网上被骗民警破案挽损,网贷诈骗案件

案情回顾

5月28日上10时许,坳上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胡女士报警称:自己可能遇上了诈骗,已经损失了62000元,请求民警帮助找回。

据胡女士描述,3月29日15时许其在同学的推荐下扫码*载下**了一款叫做“麦德龙”的理财APP,并绑定了个人银行卡,之后按照APP界面的提示操作,先后多次向APP内转入款项购买理财产品,前几次理财产品到期后都能正常获利并顺利取出,直到5月27日产品到期后,多次提现失败才发现可能被骗了,一共损失62000元。

民警通过分析胡女士提供的银行账户流水发现,其中有一笔资金在5月24日11时01分26秒通过湖南农村信用社银行卡转到远在陕西省礼泉县的丁某名下的中国农业银行账户上,且该账户在今年5月内的流水达360多万,其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重大嫌疑。6月8日,办案民警在礼泉警方的协助下于丁某家中将其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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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讯,在2023年4月底,丁某为了牟利,将自己名下的6张银行卡出借给他人用于从事违法活动,致使郴州籍受害人胡女士在内的多名受害人被骗。丁某到案后,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积极退还受害人胡女士被骗资金230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丁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以案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网警提示

1.买卖、出借、出租银行卡、电话卡、个人身份信息等,都有可能为他人实施电信诈骗、洗钱等犯罪行为提供便利,成为犯罪团伙的帮凶,不但会影响个人征信,还会涉嫌犯罪。

2.如果发现周边有收卡、卖卡等不法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3.希望广大群众时刻保持警惕意识,增强法律意识,保护好个人隐私,不要被所谓的“高价收卡”冲昏头脑,切勿被蝇头小利迷惑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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