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涨工资,虽然国家也会在这方面作出一些相应的政策规定,但根据分析发现,很多时候是针对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国有企业、单位员工作出的。到现在为止,其实并没有针对私企员工涨工资作出相应的规定,换言之私企员工若要想涨工资的话,其实主要还是靠企业内部的一个涨薪机制,对此法律没有过多干涉。

提职加薪一般是孪生兄弟,但也有升职不加薪的情况,主要有三种:
第一,老板先给你升职,压担子考验你,暂时不加薪,可能是考验,也可能是缺钱。
第二,事业线跨界升职。比如,我们公司不同分公司副总经理的薪酬是不一样的,从A公司副总升职到B公司总经理,职务上去了,可能薪酬降低了。还有,从销售副经理升职到行政后勤部经理,职级高了,薪酬下降了。
第三,明升暗降,提升职级,不涨工资,把你高高挂起。
接受考验
小公司,老板看你不错,先给你一顶帽子戴戴,但不涨工资。比如,看你不错,先任命各部门总监做,说好了只给帽子不给票子。估计是考验为主,先“拔苗助长”,给你权利给你舞台,就看看你能不能干出事业,干出事业,名至实归,提职加薪就是下一步实实在在的动作。如果不能胜任,你该会哪凉快去哪凉快去。哪怕不要钱,你也要这种锻炼成长和展示自己的机会啊。
事业线跨界升职
一些公司里,事业线不同,规模不同,薪酬也不同。比如,销售类型的公司,销售部门的薪酬高于其他辅助部门的薪酬。还有大单位和小单位也不一样,大型分公司副总的薪酬比小公司总经理的薪酬还高。我们公司就这样,把一家大公司副总提拔到一家小公司转正,年薪下降不少,但总体上他们还是愿意去的,毕竟是一把手,层次不一样了,下一步就瞄上了更高层次职位的竞争。虽然钱少了,但台阶高了,有利于下一步向更高位进发。只要是升职你去做正职,把握全局,当一把手,还是要去的,虽然没涨工资,但涨了锻炼的机会,当副职与当正职,锻炼效果是不一样的。
明升暗降
比如,我们公司前不久提拔了几个副总师,不兼部门长,名义上提职了,但还是享受部门长的薪酬待遇。实际上,明眼人都知道,这是明升暗降,让他们腾出部门长的实职。这种情况,一般是对50岁以上的老中层,给提职半个格,也不增加人工成本,给个面子,让他们交出实职岗位。如果是这种情况,往往也由不得你选择。

而对于试用期到期后转正有加薪吗?那就要看你在试用期时的工资是怎么样约定了。
我进入一家制造企业任财务工作,面试的时候老板就讲好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的工资是转正后的80%(4000),在公司确认新进员工薪资单上,老板填写的工资标准是试用期的工资,但试用期到期后老板以我的工作没有做好为由要求按4000元/月结算。这样合法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
而转正后,公司应按劳动合同支付转正工资。
那如果出现以上这种情况那该怎么办呢?
《工资支付条例》 18.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9.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