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2018年2月起--2021年2月止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即将结束,根据相关信息显示在这为期三年的时间里,全国累计打掉涉黑组织3000多个,涉恶集团10000多个,查控相关犯罪资产5000多亿元。同时,还打掉了无数个大大小小的保护伞,个个级别的官员纷纷落马。
总之一句话,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还了一方安宁,增强了百姓的满意度,巩固了社会主义国家政权。
但是,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即将结束,老百姓更关心的是下一步将怎么办?那些隐藏的黑恶势力会不会抬头?那些漏网之鱼会不会报复?
其实大家的这些担心是没有必要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虽然已经即将结束,但是扫黑除恶是不会停止的,而且已经进入常态化。
2020年12月*共中**中央印发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已经明确提到:增强社会安全感。加快对社会安全体系的整体设计和战略规划,贯彻落实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创平安中国建设新局面的意见。完善平安中国建设协调机制、责任分担机制,健全平安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2020年年底前制定“互联网+公共安全”行动计划。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厉打击和惩治*力暴**伤害医务人员、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力暴**恐怖、*赌黄**毒黑拐骗、高科技犯罪、网络犯罪等违法犯罪活动,遏制和预防严重犯罪行为的发生。强化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提升疫情防控、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生产安全、破坏交通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建立健全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站,发展心理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加强对贫困人口、精神障碍患者、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等的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健全执法司法机关与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的工作衔接,加强对执法司法所涉人群的心理疏导。推进“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创建,强化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基层基础。
根据 《纲要》内容,我们可以看到,高层已经明确提出“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这无疑给老百姓吃了一颗定心丸。大家都知道所谓的常态化,其实可以解释为“固定化,平常化”,也就是说以后的扫黑除恶斗争,不会有时间限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时刻保持高压状态。
同时,遭2020年9月25日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推进会上,高层已经明确指出:要着眼于常治长效,谋划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对重点行业领域和地区持续强力整治。建立健全智能公开的举报奖励机制,畅通线索举报渠道,严格线索核查责任。建立健全打早打小的依法惩处机制,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苗头。建立健全精准有效的督导督办机制,定期开展中央和省、市、县扫黑除恶督导,机动开展特派督导,精准开展案件督办。建立健全激励约束的考核评价机制,运用多种方式了解群众对扫黑除恶的新评价和新需要。
根据以上《会议内容》我们可以得到的信息是,“对于扫黑除恶要常治长效,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和“举报线索畅通渠道”以及“继续督导督察”等。
也就是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束以后,原有的举报平台不撤,原有扫黑机构不撤。例如,全国扫黑办12337举报平台,依旧保留。各级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继续保留。全国扫黑办的监督,督察,特派队伍继续保留。
这些“继续保留”,足以证实,扫黑除恶斗争,不是一朝一夕,更不是一个专项斗争,而是常抓不懈的常态任务。
总之,以上全部内容显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虽然很快就要结束了,但是扫黑除恶斗争永远不会结束,对于黑恶势力的打击不会结束。同时,也说明举报黑恶势力的渠道永远都是畅通的,机构是健全的,因此不需要担心黑恶势力抬头。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绝对没有黑恶势力滋生和生存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