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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了,*党**组织关系如何转接?
这是关系到退役军人政治生命的大事,也有不少战友留言咨询过*党**组织关系转接的问题。
为此,我们查阅了相关规定,参阅了部分地区的做法,现与战友们做一交流,仅供参考。

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递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
若该单位未建立*党**组织或暂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或安置居住地(街道、乡镇)*党**组织。
地方安置部门可以建立接收待安置退役军人*党**员的 临时*党**组织。
临时*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接收其交纳的*党**费。
待安置退役军人*党**员到地方安置部门报道后又外出流动的,其管理办法应按照流动*党**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但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各地接收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的要求和流程又大不一样。
有些地方依据《中国*产党共***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之规定,退役军人可以将组织关系转递至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党**委。
有些地方为了规范退役军人*党**组织关系转递工作,出台了具体办法。
如 山西省襄垣县 出台了《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办法》规定,在退役士兵返乡时,退役军人事务局要联合县委组织部在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为退役军人*党**员提供“一站式”服务。
退役军人*党**员在待安置和待就业期间的组织关系,全部放在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党**支部,实行集中管理,负责退役军人*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政策学习、日常教育管理和*党**组织关系接转等。
浙江 也在去年9月份规定,退役军人返乡时,要做到“军人退役一件事,最多跑一次”,这也为退役军人*党**员提供了简便的*党**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浙江军人退役一件事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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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各地规定不一,还是建议战友们提前向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咨询。

人民出版社出版的 《*党**员管理工作》, 列出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一般程序。
具体如下:
1、*党**组织批准。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时经*党**组织批准方可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2、开出证明信。 *党**员本人所在的支部开出证明,由*党**员本人持证明到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3、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由组织部门开具统一式样的“中国*产党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更正,需加盖更正章。
要用大写字注明*党**费交至的月份,并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有效期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位加盖骑缝章。
每张介绍信原则上只限一人使用,如果整个组织隶属关系变动需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可使用一张介绍信并另附*党**员名单;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 自己携带 ,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5、*党**员必须在 有效期内 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6、做好审查核对。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在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要认真审查核对,对不符合接转手续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退给*党**员本人,让其按规定重新办理接转手续。

本文来源于
退役再出发微信公众号
文: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