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4月1日起严查超标电动自行车 (未超标电动自行车有什么具体要求)

自11月1日以来

北京公安交管部门

正式启动电动自行车

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经过半个多月的行动

目前

悬挂临时标识的超标电动车

上路情况明显减少

同时

市交管部门还对

部分超标电动车违法改装及

挂正式号牌使用伪造行驶证上路等情况

进行了专项整治

那么

如何判断电动自行车是否超标?

以下四点请广大市民留意

交警提示电动车准驾不符,交警提醒四种电动车能上路

整车质量不能超过 55公斤

行驶速度不能超过 25公里/时

必须有 “脚蹬子”

高度不超过 1.1米 ,宽度不超过 0.45米 ,前后轮间距不超过 1.25米

此外

交管部门还将继续

对以下五种交通违法加大查处力度

一是领取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满后继续上道路行驶的,认定为过渡期后驾驶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处以1000元罚款

交警提示电动车准驾不符,交警提醒四种电动车能上路

二是驾驶拼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 处以500—1000元罚款 ;对于拼改装电池、拼改装电机,以及改变车身等严重的情况, 罚款1000元 ;对改装车座、车棚,这类较轻的拼改装行为, 罚款500元

交警提示电动车准驾不符,交警提醒四种电动车能上路

三是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处 警告或者20元罚款

交警提示电动车准驾不符,交警提醒四种电动车能上路

四是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 罚款20元

交警提示电动车准驾不符,交警提醒四种电动车能上路

五是电动自行车其他影响通行秩序和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交警提示电动车准驾不符,交警提醒四种电动车能上路

最后

北京交警提醒广大市民

如果家中还有超标临牌电动车

请尽快进行处置

如有出行需求

及时置换《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产品

自购车之日起 15日内

携带身份证明、购车凭证(发票)及

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到全市 18家交通支(大)队非机动车登记站和

539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

设置的便民服务点

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和上牌手续

同时要 正确安装使用

电动自行车牌证

骑行时遵守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不要对已购买的电动自行车

进行非法改装、加装

保障骑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