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拆原建。
我看到这个房子原拆原建,这个老破小叨唠两句。
·第一,讲这是怎么回事,通俗的理解。
·第二,在未来所有产权到期后是不是只有这一种方案?
·第三,对这个事我觉得产权这个问题上应该是有所改动才更好。
实话实说,您听听在不在理。所谓原拆原建就是原地拆原地建,因为什么?不像平房,平房以前是*迁拆**动迁腾退,这个等于是上海也有了,北京马家堡也有了,但是现在都是个例,都是试点。在试点一个小区原拆原建也不一样,有的需要老北京掏钱,有的不需要老北京掏钱。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那你就得说底层逻辑是什么?首先你70年产权到期,那么你70年土地也到期,说白了就这个地方,这是国家的,那么他再重新卖土地,重新兴建或怎么样?但是国家为人民,国家体恤人民,所以不可能说把大家让大家没地儿住或怎么样的,所以才有这种该多少平米还多少平米,再给你原地重建。

那为什么又有了掏钱,有了不掏钱?就涉及到你楼层的问题。如果说这个到期了,土地重新卖给开发商,开发商有利可图,再重新走一轮,那么他这个图在哪?这个利那就是原来6层盖的12层,原来筒子楼楼3层,那么盖的10层,对吧你得让他有利可图,然后国家也有利可图。
因为这个是政府的建设,对吧咱们新的这个环境,新的社区,新的改造等等,老百姓也有利可图,咱们以前的旧房子换成新房子,所以这个应该是不交钱的。那有的如果限高,他没利可图的时候,那么钱从哪来?所以就得是你掏一部分,国家补贴一部分,可能在原层数上,在什么那么这样的房子,我估计应该是没有那种有利可图的往高拔的房子质量要好,因为这些东西都是摸着石头过河,一步一步走。

现在也是猜应该是这样一个规律,您说呢?未来是否都是按照这个方式走呢?我觉得也不尽然。为什么呀?到时候如果要是四代房落地,原址不够了怎么办?大的开发商要开发新的项目,原址不够了怎么办?或者政府对于这一块地有新的用途怎么办?还得是采取现在的方式,就是拆完之后再挪到一个新的地方。

我觉得未来世界两种方式并存的。但是最后我想提一个什么观念呢?就是我觉得70年产权这个事情,诚然国家不会让老百姓没有地方住,这是不可能的。但是还有就是老百姓一定是支持国家的土地公有制的。为什么呢?因为公有制可以再建设,要私有制,就咱们属于百废待兴的国家,咱们属于发展中的国家。
所以公有制是有利于交付一定的权利,让国家代行驶这种建设的,这种是有利这个国家建设的。但是唯一在产权这一块是否能有,你看现在有40年的有这个土,就这个70年的有大产权小产权,能否也效仿香港能够实行这个终生产权。

因为这个有利于什么?有利于咱们既不耽误国家的在建设,也不影响说原址原建,或者说异址在建或者怎么样的,但是能最大程度保证老百姓的这个自身利益。因为届时真的需要咱们老百姓掏钱的时候,那你看现在上海那个采访说他掏40万,那不是一般人能掏出来这40万的。
也就是说在未来摸的石头不可控的环境之下,跟开发商谈,跟当地的居委会、政府就说这意思,大家各谈多少比例的时候,老百姓手里有产权证,有永久产权证,他更有底气,不至于说被开发商坑或者说怎么样的。

我觉得这个是在一定程度上保护老百姓的这个基本的权益,在这种资本面前,在这种这种这种这种流程经营面前,是相对比较合理的。你否则的话,现在等于就是靠国家爱人民,爱护人民,因为实质上要从法律上讲70年已经到期了,就说可以续签,也得法律再一次的完善之后才有可能续签这个事了。
现在这个事情还没有完全落地,既然续签等于也是变相的永久,干嘛不直接弄成永久?续签其实也是国家在法律上完善公民的这一块的权益,干嘛不一步到位更好?这让我觉得现在为什么提这个建议?就是现在一个试点的小区的原址原建都会出现不同的是有些不交钱,有些交钱,上海都会出现这种情况。

所以以后百家争鸣,各种情况多了,所以要早做准备,着老百姓更有利。为什么?因为产权证永久在手,有些事帮我是本分,否则有些是情分,就通俗的说这道理。地上物权益永久且可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