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过年来的2023年,在网络金融大潮中那些跌跌撞撞的玩家们几乎都无一例外的偃旗息鼓了。
但是他们另外一种“疯狂”却在打开中国地图几乎都难以寻找到的地方悄然粉墨登场。
这个地方就是:中国河北省沧州市南皮县。
而南皮县最近跃入人们视线的却是本文关三个关键角色当中两个。“河北广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一个是南皮县人民法院。
首先说说“河北广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从企查查上的该公司注册资料看,其经营范围就是,网络技术开发及技术推广;网页设计;互联网搜索服务;信息技术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这跟互联网金融八竿子也打不到一起。
但是令人惊奇的是企查查显示其法律诉讼却高达上千件。
一个偏远的小县城这么一个小公司为什么其诉讼案件却高达上千件呢?
核心是做为原告的河北广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这堆积如山样的法律诉讼却有这同一个目标:那就是为互联网金融平台,那些高利贷所谓的债权人在南皮县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以债务受让人的身份发起法律诉讼,让互联网金融大量的债务人被迫应诉,两个字:还钱!
那么这件事的第二个主角就是南皮县人民法院,不但立案这起诉讼案,而且无一例外的对被告实施了“执保”。就是以公权力的手段强制给银行和微信支付等下达了封闭令。
我们首先确认的是,人民法院有权力立案且有权力给银行下达对债务人的封杀令。但是有两个基本事实,南皮县人民法院是不是进行了立案前的详细调查来做出的立案和封杀债务人的银行卡和微信支付。
为什么这么说。
首先,法律规定:债权转让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那么南皮县人民法院是否详细了解到河北广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受让的债权是否合法?又是否违背了社会公共利益?是不是做到了惩恶扬善?是否阅读了这两年国家关于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各种管理办法和一些大案要案?
上千起的河北广诚网络科技诉讼案给南皮县人民法院带来的是赞扬还是质疑?
以轰动全国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宜人贷”的违规违法事实为例,高达几百亿的金融坏账是如何造成的?为什么被列为了北京是互联网金融平台整治对象?中国公开的投诉平台如黑猫网,质量万里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等高达几万,十几万起的投诉说明了什么?
宜信并恒诚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这是本事件的第三个主角)如果是河北广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他们的债权受让人。那么宜信及恒诚科技转让的这种债权是否合法?
网友们搞不懂的是:宜信及恒诚做互联网金融业务既没有得到国家及金融机构的“民间放贷”资质的合法手续,而其所谓的网络电子合同也没有得到国家的“CN”电子签名认证。这不是妥妥的违法经营吗?
那么一个违法经营的公司是什么样的势力到今天仍然可以以偷梁换柱的形式把违法债务转让到一个小小县城的网络公司做为债权人进行所谓的诉讼?
而且更不可思议的是,小小南皮县人民法院居然连他们彼此的连带关系都搞不清楚,对债务来源是否合法都不能认定,就立案和下达封杀令,这说明什么?
宜信如果正规经营,合法业务,做为北京的当事人可以理直气壮的起诉千千万万的债务人。国家也一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为什么宜信不这么做,反而以债务剥离的手段转让给一个偏远小县城里的小公司,然后开始了其“疯狂”的所谓“法律行动”。
以套路贷、砍头息、服务费、*力暴**催收等等手段作用的宜信网络互联网金融平台其黑手套恒诚科技溺亡之后,又转换到南皮县广诚网络科技这个白手套进行再次的作孽,其恶行昭昭却得不到有效的遏制和制裁,这又是为什么?
人民法院在赤裸裸众人皆知的宜信并恒诚非法转让债权到河北广诚网络科技并下达封杀令这件事上是不是对上级机关和人民做一个交待!
即便这是宜信与债务人之间的事,社会公权力力量应当居中理清事实的来龙去脉,居中调解,即便宜信违法,但是归还本金却是债务人于情于理上应当的。问题是宜信为什么不公开声明拿出和善的解决方案,而据了解其所谓的调解仍然不想放弃其非法所得的利息和各种费用。
一大部分宜信的债务人反映,若论本金,很多人早已还清了。至于利滚利等乱七八糟的所谓费用他们也算不清,又没有具有公信力的国家机关来主持这件事,就一直陷入了互相的撕扯。
宜信违法事实在先,广大债务人无法还款在后。
人民法院如果能真正站在事情的前因后果及中间,理应根据事实进行调解,而不是接受非法的民事诉讼和下达封杀令,当然那个河北广诚更是没有金融经营范围就受让债权进行诉讼更是不合法。
南皮县人民法院是否可知因为你们的不严谨的封杀令,多少人,那些行走在借钱还债,生活困顿且依靠银行卡和微信里里的那点钱来回倒腾以维系基本的信用不垮的人和家庭,他们会如何?
你们激化了上千人给社会带来的不良情绪,可知造成的后果都是哪些?
我们的国家需要安定团结,需要社会的具备公信力的机构来公平、公正的化解社会矛盾。
在运用公权力行使手段的时候是不是要慎重,慎重,再慎重一些!
(下一篇专门论宜信何以逃脱国家法律的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