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机床出现故障后续 (进口机床出故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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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申报原产地应该如何确定,报错了会有什么后果?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地按照国家有关原产地规则的规定确定,进出口货物必须如实申报货物的原产地,原产地申报错误的会构成《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申报不实的违规行为,影响国家税收征收或者出口退税、外汇管理的,海关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作出相应的处罚。

典型案例:某汽车配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5月22日在22252017100016XXXX号报关单项下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2台CNC车床(数控车床,型号为LA-150L3 T8),总价97600美元,规格中申报“数控系统原产地为台湾”。2017年7月13日,当事人在 22252017100023XXXX号报关单项下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4台CNC车床(数控车床,型号为LA-150L3 T8),总价195200美元,规格中申报“数控系统原产地为台湾”。经查明,上述6台CNC车床所用的某品牌控制器(即数控系统)原产地均为日本。根据《ECFA货物贸易早期收获产品的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2011年海关总署第83号公告)中的原产地规则,该6台CNC车床不能享受《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税收优惠政策。经海关计核,上述货物货值256.863313万元,漏缴税款22.712613万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构成进口货物的规格申报不实,影响国家税款征收违规。当事人进口货物的规格申报不实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所列的申报不实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违规行为。

进口数控机床,其中数控系统报错了,会被海关处罚吗?

法律分析与合规指引:本案当事人某汽车配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在2017年向关申报进口货物,按照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规定以及《海关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的所有信息,但当事人为了享受《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税收优惠政策而将进口的数控机床的原产地由日本篡改为台湾的行为,违反了上述如实申报的规定,构成《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所列的申报不实的违规行为,进口原产地为日本的数控机床不应当享受免税进口的优惠政策,当事人的此行为漏缴税款22.712613万元,严重影响国家税收征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海关可对当事人处漏缴税款30%以上2倍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