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给雇主提鞋 (保姆给雇主穿鞋)

在今天许许多多的雇主当中,我们想到一位会员,他一生很多时间从事大规模商业活动。他雇佣和解雇过成百上千的人。他从雇主的角度对酒徒有所了解。他现在的看法对世界上任何地方的商人均应极具参考价值。 不过,还是让他来向你讲述吧: << << << >> >> >> 我曾经担任一家公司某个部门的经理助理,这个部门雇有六千六百名员工。有一天,我的秘书进来说,B先生坚持要跟我谈话。我对她说我没兴趣。我已多次警告他说,他只剩下一次机会了。之后不久,他连续两天从哈特佛给我打电话,醉得简直没法说话。他对他说,他已经完了——永远完了。 我的秘书又回来说,刚才打电话来的不是B先生,而是B先生的兄弟,他希望告诉我一个消息。我仍然以为对方会向我求情,但听筒中却传来这样的话:“我只是想告诉你,上星期六,保罗从哈特佛一家旅馆的窗户跳楼了。他留下一张字条,说你是他遇到过的最好的老板,无论如何不能责怪你。” 另外一次,我打开桌上的一封信,一份剪报滑落出来。那是我的一位最好的销售员的讣告。他喝了两个星期的酒以后,把自己的脚趾放在一杆上膛猎枪的扳机上——枪管含在嘴里。在此六星期以前,我因为他喝酒而解雇了他。 还有一次经历:从弗吉尼亚打来的长途电话中,传来一个女人的微弱的声音。她想知道她丈夫的保险公司是否还有效。四天以前,他在自家的木屋中自缢了。也是因为他喝酒,我曾不得不解雇了他,尽管他聪明、精干,是我所认识的最好的组织人才之一。 由于当时我对嗜酒问题不像现在这么了解,致使这个世界损失了三位优秀的人才。这真是一个讽刺——我自己也变成了酒徒!若非遇到一位知情人的介入,我可能早已步他们的后尘了。我的堕落使公司损失了不知多少金钱,因为训练一个人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确实需要花不少钱。这种浪费持续不止。我们认为这种情况使商业界的秩序受到损坏,它需要各方更好的理解才能得以解除。 几乎每一位现代的雇主都觉得自己对员工的安康负有道德责任,并且努力尽到这些责任。至于他对酒徒没有尽到这份责任,往往容易得到理解。对他来说,酒徒常常像个头号傻瓜。由于这位员工的特殊能力,或是自己对这位员工的个人偏爱,雇主有时让这位员工留任时间过长。有些雇主试用了各种可能的补救办法。缺乏耐心和容忍的情况虽然存在但很少见。而我们既然也曾经强雇主之所难,也就不能责备他们对我们失去耐心。 这里且举一个典型的例子:美国规模最大的银行之一的某官员,知道我不再喝酒了。有一天,他对我讲起同一家银行的一位高级职员,根据他的描述,那人无疑是个酒徒。这对我来说似乎是个帮助别人的机会,于是我花了两个钟头时间,尽我所能谈到嗜酒问题和酒瘾这种疾病,并描述症状和后果。他的评论是“很有趣,但我相信这个人不会再喝酒了。他刚休完三个月的假回来,已经治好了,看上去很不错。为了敲警钟,董事会告诉他说,这是他最后的一次机会。” 我唯一的回答就是,如果这个人按一般的情形演变下去,他会比从前更加纵饮无度。我觉得这是不可避免的,并怀疑这家银行对他的做法是不是不公平。为什么不叫他与我们这群嗜酒者接触一下呢?他没准有得救的机会呢。我指出,我已有三年滴酒未沾,而这三年是处于种种困难之中,酒徒遇到这些困难时,十个有九个会喝得烂醉如泥。为什么不给他一个机会,让他至少听听我的故事呢?“不必了,”我的朋友说,“这家伙要么戒酒,要么被炒鱿鱼。如果他有你这份意志和勇气,就会成功戒酒的。” 我想双手一摊表示气馁,因为我看得出,我没能让我的银行朋友明白。他反正无法相信他的同事患了一种严重的疾病。至此已经别无办法,只有等等看。 不久,那个人再度失足,被解雇了。在他被解雇后,我们与他联系上了。没费多少劲,他就接受了曾对我们有过帮助的原则和程序。对我来说,这件事说明人们不了解嗜酒者的真正病因,也不了解雇主能为挽救生病的员工起到何种积极作用。 如果你想提供帮助,最好是不要考虑你自己是否喝酒。不论你是喝酒很多、适度小饮还是滴酒不沾,你都可能有一些很重的意识——也可能是偏见。那些有节制饮酒的人可能比一个滴酒不沾的人更讨厌狂喝滥饮之徒。如果你是偶尔小酌,了解自己的酒量,你可能对很多事情都觉得是理所当然的,但这些事情对酒徒来说却并非如此。作为适度喝酒的人,你可以喝,也可以不喝。不论什么时候想喝,你都能控制酒量。某个晚上,你可以喝得微微欲醉,第二天早晨抖擞精神又可以照常工作。对你而言,喝酒并不是问题。你不明白为什么它对别人会成为一个问题,除非是没骨气、没脑子的人。 与酒徒接触的时候,看到一个人如此意志薄弱、愚蠢、不负责任,可能会让人禁不住气恼。即使你对这种病症有了更多的了解,你仍然可能会越想越气恼。 观察一下你单位里的酒徒,往往会带来启发。他通常不是头脑聪明、思维敏捷、富于想象而且讨人喜欢吗?清醒的时候,他工作不是很努力而且善于完成任务吗?既然有这些品质,如果不喝酒,是不是值得让他留任?对他是否应该和对待别的患病的员工一样给与相同的考虑?是否值得救助?如果你的决定是肯定的,那么不论是出于人道考虑还是业务上的理由,以下建议可能会有所帮助。 如果你觉得只是在跟习惯、跟顽固、跟意志薄弱打交道,你能否抛弃这种感觉?如有困难,请重读本书第二章和第三章,这两章对酒瘾疾病有详尽的讨论,值得仔细参考。作为商界人士,你在考虑结果之前会想要知道这种结果的必要性。如果你承认你的员工生病了,能否原谅他过去所做的事呢?酒精对大脑的作用直接造成了病态纵酒,他是受害者,这一点能否得到谅解? 我清楚记得,当一位芝加哥的医生跟我讲述脊髓流体的压力致使脑血管破裂的实例时,我是多么震惊。怪不得嗜酒者行为怪异、缺乏理智。头脑发高烧时,谁能不癫狂呢?正常饮酒者没有受到这种影响,也无法理解嗜酒者的变态病状。 你的员工可能一直试图遮掩一些相当糟糕的窘况。这些情景可能令人厌恶。你也许无法理解,这位看上去光明磊落的小伙子会陷入这种困境。但这些窘况,不管有多糟糕,通常是由于酒精对他大脑的反常作用。一个酒徒在正常状态下可以是一个诚实的典范,但在喝酒时或喝酒后会做出不可思议的事来。事后他会有可怕的厌恶感。多数情况下,这些古怪的行为只是一时的现象而已。 这并不是说所有的酒徒在不喝酒时都诚实正直。当然不是这样,说这话的人往往是在利用你。有些人看到你试图了解并帮助他们,便趁机利用你的仁慈。如果你确信你的员工并不想戒酒,迟早还是解雇他的好。你把他留下来,对他并没有好处。将这种人解雇,他说不定因祸得福,他可能正需要这种挫折。以我本人的例子而言,我知道不*公论**司采取什么措施都不会阻止我喝酒,因为只要我能保住职位,就不可能意识到自己的情况有多么严重。假如他们早先解雇我,假如他们采取了措施,指给我这本书中的解决出路,也许我在六个月以后就能健康地返回工作岗位了。 但是,有许多人想戒酒,你在他们身上能成功。你对他们情况的谅解态度会有所收获。 也许你心里已经有这么一个人。他想戒酒,你也想帮助他,即使只是为了促进业务。你现在对嗜酒问题有了更多的认识,你能看出他的身心罹患了疾病。你愿意不再计较他过去的行为表现。假设你采用如下方法: 向他说明你知道他喝酒的事,也表明他必须戒酒。你可以说你欣赏他的能力,愿意把他留下来,但如果他继续喝酒的话,就没法留下他了。在这一点上的坚决态度,曾经拯救了我们当中的许多人。 然后,可以向他保证,你不想对他进行训导、说教或斥责;如果你以前这样做过,那是因为误解。如有可能,向他表明你对他并无不满。到此地步,可以向他解释酒瘾这种疾病。告诉他,你相信他是个患了重病的人,既然他有病在身——可能是致命的疾病,他想不想康复?你得这样问他,因为很多沉迷醉乡、心智扭曲的嗜酒者并不想戒酒。而他是否想戒酒?他是否愿意采取每一个必要的步骤,不惜一切努力恢复健康、永远戒酒? 如果他说是,他是认真的,还是在心里想着敷衍你,等到休息、治疗一阵后再不时趁机喝酒?我们认为应该在这些问题上彻底考察一个人。一定要确信他没有欺骗自己或是欺骗你。 至于是否提及这本书,可由你自行决定。如果他见风使舵,仍然以为有朝一日可以再喝酒,哪怕是啤酒,那么他下一次再醉酒后就可以解雇他——如果他是酒徒,几乎肯定会有下一次。他应该特别明白这一点。你面对的人,要么能戒酒、康复,要么不能。如果不能,何必在他身上浪费时间?这听起来很严厉,但这通常是最好的做法。 如果你已确信,你的员工想恢复健康而且会不惜一切努力,你可以向他建议一个明确的行动方法。仍在喝酒或是刚刚醉过的酒徒,需要、甚至必须进行适当的身体治疗。当然,身体治疗的问题应该请教你自己的医生。不管用什么方法,都应以彻底清除酒精对身心的作用为目的。合格的医疗人员处理这个问题不会需要很长时间,费用也不会很高。你的员工如果能恢复正常思考、不再渴望喝酒的身体状况,他的情况就会好得多。如果你向他提议此种治疗程序,可能需要预支治疗费用,但我们认为应该向他讲明,任何费用以后将会从他的工资中扣除。让他感到自己必须完全负责,是比较好的做法。 如果你的员工接受你的提议,应该向他指出,身体治疗只是整个计划的一小部分。你虽然尽可能为他提供最好的医疗照顾,他应该明白,他自己的内心必须有所转变。要克服酒瘾就必须转变思想和态度。我们都必须把康复放在一切问题的首位,因为我们如果不能康复就会同时失去家庭和事业。 你对他的康复能力是否信心十足?谈到信心,你能否采取这种态度:就你本人而言将这件事严格作为个人问题处理,如果没有他的允许,决不和别人谈论他的嗜酒行为以及将要接受的治疗?当他重返岗位时,最好与他长谈一次。 再回到本书的主题:这本书中有很多建议,员工可以用于解决他的问题。对你而言,书中有些观点可能颇为新鲜。也许你并不十分赞同我们建议的方法。我们提供的方法决不是关于这个问题的最终准则,但它对我们产生了效果。毕竟,你所寻求的不正是结果而非方法吗?不管你的员工是否喜欢这种方法,他将了解到嗜酒问题的阴暗的真实面目。即使他不采用这种治疗方法,这对他也不会有任何伤害。 你不妨让即将为你的员工诊病的医生注意这本书。如果病人在极度沮丧时尽早读到这本书,他可能会认识到自己的真实情况。 我们希望医生会向病人讲明他的真实情况,不论实情究竟如何。如果病人拿到这本书,最好不要有任何人对他说他必须遵照书中的建议。这必须由他自己决定。 当然,你是在打赌断定,以你已经改变的态度,加上这本书的作用,一定会达到预期的效果。在某些情况下的确会有效,而在其他情况下也可能无效。但我们认为,只要坚持下去,成功的机会是很大的。随着我们工作的扩展和人数的增加,我们希望你的员工能与我们中间的一些人建立个人联系。同时,我们确信,光是利用这本书,也能带来很好的效果。 你的员工恢复工作时,不妨与他谈谈。问问他可曾找到答案。如果他能自在地与你讨论他的问题,如果他知道你了解实情而且不会因为他想说的任何事情心生不快,他可能很快就开始起步。 在这种接触中,如果你的员工向你诉说一些令人震惊的事情,你能否泰然自若?例如,他可能向你透露,他曾虚报开支账户,或是盘算从你的公司攫走最好的客户。你知道,我们的康复方案要求绝对的诚实,如果他已经接受了我们的康复方案,他可能会对你坦露一切。你能否将这一切一笔勾销,就像对待呆账那样?如果他欠你钱,你可能希望与他商谈偿还条件。 如果他谈到他的家庭境况,你当然可以提出有用的建议。他能否在不讲流言蜚语、不批评同事的前提下与你坦诚交流?对待这样的员工,这种态度会使他对你忠心耿耿。 我们嗜酒者最大的敌人乃是怨恨、嫉妒、羡慕、挫折和恐惧。凡是很多人聚集从事商务的地方,都会有竞争,并由此引发办公室里的某些明争暗斗。我们嗜酒者有时会觉得别人在扯我们的后腿。事实往往并非如此。但有时候,我们的嗜酒恶习会被用作政治手腕。 我想到一个例子,有一个人心怀恶意,他经常对一个酒徒的嗜酒行为开一些无伤大雅的小玩笑,用这种办法狡猾地散布谣言。还有一个例子,一个酒徒被送到医院进行治疗,起初只有几个人知道,但没过多久,整个公司人人皆知。很自然,这种事减少了这个酒徒康复的机会。雇主常常能够保护受害者免受这种闲言碎语之害。雇主不能偏袒员工,但他始终能保护一名员工免受无谓的挑拨和不公正的批评。 酒徒属于精力充沛的一类人。他们工作努力,玩起来也尽情。应该鼓励你的员工扬长避短。他的身心由于喝酒而有些衰弱,而且又面临着对滴酒不沾的生活的重新适应,因此他可能会工作过度。你可能需要阻拦他一天工作十六个小时的热情。你可能需要鼓励他不时参加一些娱乐。他可能希望为别的酒徒做很多事情,有时在上班时间也处理这些事。适当给予他自由是有帮助的。为了保持清醒,他这样做是有必要的。 在你的员工戒酒几个月后,你也许可以利用他的工作能力,让其他那些对酒徒避而远之的员工与他合作——当然,前提是他们愿意有第三者加入。一个已经康复、但处于非重要职位的酒徒,可以和一个职位较好的人说上话。在已经彻底改变的生活基础上,他绝对不会妄用这种情况。 你的员工可以受到信任。长时间听酒徒找借口的经验自然会让人对他生疑。当他的妻子打来电话说他生病时,你可能会直接断定他又喝醉了。如果他真是喝醉了,而他仍在努力康复,他就会告诉你实情,哪怕因此失业。因为他知道,如果还要活下去,就必须诚实。只要他知道你不致因为他而伤透脑筋,你不怀疑他,也不为了保护他免受酒精诱惑而干涉他的生活,他会感激你。如果他全心全意遵行康复计划,他会达到你业务上的任何要求。 如果他的确失足,哪怕只有一次,你也得决定是否让他留下来。如果你确信他根本不认真,毫无疑问应该解雇他。相反,如果你确信他是在尽力而为,你可能希望再给他一个机会。但是,你不要觉得自己有义务留下他,因为你的义务早已解除了。 你可能还希望做一件事。如果你的单位规模很大,可以向你的基层行政人员提供这本书。你可以让他们知道,你与你单位的酒徒没有发生争吵。这些基层行政人员常常处境很为难,他们手下的人往往就是他们的朋友。因此,出于某种原因,他们为这些人打掩护,希望事情会有好转。他们常常不惜冒着失去自己职位的危险,试图帮助那些早就应该被解雇的或是应该得到康复机会的严重嗜酒者。 读过这本书后,一名基层行政人员就能对人大致如此劝告:“小德,你看看,你到底想不想戒酒?你每次醉酒都给我惹麻烦。这对我、对公司都不公平。我学到了一点关于嗜酒问题的知识。如果你嗜酒如命,你就是一个身患重病的人。你的行为像个酒徒。公司想帮你克服酒瘾,你要是有兴趣,解决的办法是有的。如果你愿意解决问题,你过去的事会被忘掉,你外出治疗的事也不会提起。但是,如果你不能、或者不愿意戒酒,我觉得你还是辞职的好。” 你的基层行政人员不一定赞同我们这本书中的内容。他没必要、也不应该把这种感觉显露给他的酒徒朋友。但他至少会理解嗜酒这种问题,不会再被一般的诺言误导。他在这样一个人面前会采取公正的立场,而不再有理由为一个酒徒员工遮遮掩掩。 简而言之,一个人不应该只因为是酒徒而被解雇。如果他想戒酒,应该给他一个真正的机会。如果不能或者不愿戒酒,解雇则是理所应当。这个原则很少有例外。 我们认为这个方法能达到几方面的效果。它将使好人得到康复的机会。同时,你将问心无愧地解雇那些不能或不愿戒酒的人。嗜酒问题可能正在给你的单位造成时间、人员和名誉上不小的损害。但愿我们的建议能帮助你填补这个有时很严重的漏洞。我们敦促你制止这种浪费,给你值得留用的人一个机会,我们认为这样建议是明智的。 前几天,我们有人去见一家大公司的副总裁。他说:“我很高兴你们各位克服了嗜酒问题。但本公司的政策是不干涉员工的习惯。如果有人喝酒过多,影响了工作,我们就解雇他。我看不出你们能对我们有什么帮助,因为,你看,我们这里不存在酗酒的问题。”这家公司每年花费数百万美元用于研究。他们的生产成本一直计算到小数点后那么细微。他们有各种娱乐设备,有公司保险,在人道和业务方面都真正注重员工的福利。至于嗜酒问题——他们就是不相信他们公司有这个问题。 也许这是一种典型的态度。我们共同目睹过很多工商界的生活,至少从酒徒的角度来看,我们对这位先生的真诚意见不得不置之一笑。假如他知道嗜酒问题每年给他的公司带来多少损失的话,他可能会大吃一惊。这家公司说不定藏匿着许多真正的或是潜在的酒徒。我们觉得大企业的管理人往往对这个问题的普遍性了解甚少。即使你觉得你的单位没有嗜酒问题,从上到下再观察一遍,也许会有好处。你可能会发现一些有趣的东西。 当然,这一章谈的是酒徒,是身患疾病的人,是心智错乱的人。我们那位朋友,那位副总裁,他想到的是有饮酒习惯或饮酒欢闹的人。对这些人,他的政策无疑是合理的。但他并未区分这类人与酒徒。 我们不能期望酒徒员工得到过多的时间和关照。他不应受到偏爱。真正能康复的人不会需要这种待遇。他不会强人所难,反而会拼命工作,终生感激你知遇之恩。 今天,我自己有一家小公司,有两名酒徒雇员,他们的生产力抵得过五个平常的销售员。这有什么不可能的呢?他们有崭新的态度,他们曾起死回生。在帮助他们获得解救的过程中,我享受到了每时每刻的快乐。

给雇主做几道菜合适,保姆给雇主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