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海新买了房子,开始兴致勃勃地给新家添置各项家电家具。用家电,自然少不了插排,大海为了新家的用电安全,开始在网店和电器城做起了仔细的调研。
最后大海锁定了两个品牌,一个是颜值高、以“智能”为宣传卖点的晶生牌;另一个则是几十年来口碑不错的老品牌“牛牛”。
大海走访了多家电器城后发现,电器城里晶生牌排插采用了一种很犀利的宣传方式:

将牛牛排插(或某牛排插)和晶生牌排插进行拆解、并排放置在货架上, 并使用“采用回收塑料、采用铜线焊接、大多无过载保护装置、没有USB接口”等语句介绍牛牛排插(或某牛排插),使用“纯白全新PC外壳,通过欧盟RoHS环保认证,750℃灼热阻燃,采用一体式0.6mm磷青铜片,耐热度更高,更牢固,使用寿命更长;内置过载保护装置,电流过大,自动断电,双动安全门防止意外接触”等词语介绍晶生牌排插。

那么问题来了
这种宣传方式
是不是构成不正当竞争呢?
法官说法
晶生牌排插采用的是比较广告的宣传方式,比较广告主要涉及的侵权行为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虚假宣传和商业诋毁。
对于使用寿命更长、更安全等的宣传,晶生牌排插并没有依据,使消费者对晶生牌排插产生一种虚假认识,足以引起相关公众的误解,且上述内容存在于与牛牛排插的比较广告中,对牛牛排插造成了直接损害,故上述行为构成对产品的质量、性能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同时,晶生牌排插通过对产品的片面对比、褒贬对比的评价性语言,散布虚伪事实诋毁竞争对手,进行恶意竞争,引起牛牛排插社会评价减损,致使牛牛排插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受到损害,构成商业诋毁。
来源|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文:倪贤锋、卢思元
图:卢思元
责任编辑 | 邱悦、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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