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用品其实就是文化用品和体育用品的总称,而它大致可以划分成三个板块,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和户外用品,每个分类针对的购买需求都各不相同,而现在文体用品的消费需求仍处于高位,居民文体用品消费需求也保持较为稳定的增长速度。

近年来,随着我(185)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国家在(8012)文化教育、体育方面投资力度的逐渐加大,以及各大企业对文具及办公用品需求量(7745)的持续增加,都为我国营造出了潜力巨大的文体用品消费市场。
据统计截止到2020年7月,我国文教办公用品行业完成营业收入超760亿元,实现利润总额超35亿元。而全国体育用品行业完成营业收入超650亿元,实现利润总额达45.5亿元以上。通过数据统计足以说明现在文体行业的空缺依然是巨大的。
文体用品行业生产、贸易、经销等企业普遍税负是偏高的,怎么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来减轻税负,提高发展实力。

目前我国的西部大开发或者少数民族自治区都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通过入驻重庆、上海、江苏、江西、湖北、青海等园区成立新公司或者分公司,享受税收洼地的优惠政策。
一、有限公司扶持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50%-80%给予扶持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50%-80%给予扶持
二、以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的组织形式入驻园区,享受个税核定征收:
成立一个或者多个个人独资企业,比如某工作室,某服务中心,某咨询中心等等,个税核定征收之后税率在0.6%,总税率不超过2%。
举例说明:假设某文化产业有限公司A年收入为1000万,利润500万,按照税法规定,应缴增值税6%,企业所得税25%,总体税率高达45%。如何筹划?
企业原本纳税:
增值税:1000万*6%=60万
附加税:60万*12%=7.2万
企业所得税:500万*25%=125万
纳税总额:60万+7.2万+125万=192.2万
完税之后提款还需要在缴纳20%的分红个税!
如果入驻园区拆分成两个500万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入驻园区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2020年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 1% 优惠政策):500万*1%=5万
附加税:5万*6%=0.3万
个人所得税:500*0.6%=3万
纳税总额(5+0.3+3)*2=16.6万
合理节税约170多万
完税后可直接提现,无需再次缴纳20%分红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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