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加班不满30小时捐300元 (加班离谱的工作)

9月1日,网友在社交平台爆料称,深圳一公司新发布了《关于严格执行加班制度的公告》,该公司要求员工每月加班时长必须达到30小时,加班到晚上20:30给予最高20元餐补。如果员工加班未达到30小时,需要向公司捐款300元,并且记者调查此事属实。

加班离谱的工作,公司要求加班不满30小时捐300元

此事件引起了很多网友愤懑的情绪,有的说 “这个公司老板是个法盲,不懂劳动法和慈善法。” 有的说”这种制度其实是无效的霸王条款,因为公司制度、协议条款等必须要建立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才有效,这种公司也必须要被*制抵**和惩罚。”

其实,现在国内这种公司太多了,尤其是民营企业中。公司的一切制度及文化都是以老板的意志和思想为准则,哪怕有涉嫌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公司的人事财务法律部门也会通过各种方法帮助企业降低用工风险和违法成本。但我相信还是会有很多人明知这个公司的“真实面目”,还是会去应聘并且在这种公司工作,到底为什么呢?

理由很简单,为了钱,为了生存~有一份稳定工作,每月能有固定收入,对大部分老百姓来说才是重要的,其他的都可以忍!因为我曾经就在推崇这种文化的企业工作过。提倡义务加班为公司奉献,员工犯错误了就要“捐款”,更奇葩的是还要“罚抄”,抄写公司制度几十遍甚至上百遍

有些人会说,如果我早知道这是家烂公司,当初我就不会去应聘,更不会入职了。那如何才能在应聘前或者在试用期时就发现,及时避坑呢?符合以下几条特质的千万要当心了:

1 极度推崇狼性文化但工资福利差,只要求加班却不给加班费,只想让你做狼却不给狼肉吃。

2凡事都搞一言堂,任何人的建议在老板眼里都是SB建议,所有人都必须听他的,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

3公司内部从上到下,都在讲大道理,却很少干实事,讲废话混日子的人多,干活的人不多,同事之间经常相互推诿责任、打小报告、陷害他人的。

4 公司上上下下一团死气,毫无活力,业务没前景,业务非常烂,中下层也不想做出什么改变混吃等死的,你在这里只是温水煮青蛙,慢慢把自己耗死。

为了自己的人生发展和身心健康,遇到这样的公司,早走早好,别浪费自己宝贵的时间,也别让自己身心俱疲。这次这条新闻上热搜并引起网友的热议,我既感到有些诧异也感到一丝欣喜,因为我相信舆论的力量。希望越来越多的企业遵守劳动法,真正成为一个“以人为本”受雇员喜欢并尊重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