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可以做宅男,也可以走出去,了解一座城市。
一本书,每次读来都有不同的感悟,更何况日新月异的人和事。

热闹与独处,我都喜欢,美食,更喜欢。
今天,去了老街。

因为,叫花鸡的清鲜咸香,已吸引我好久。
我喜欢叫花鸡,源于洪七公。
还知道,叫花鸡并非由乞丐发明,而是原始人。

人类发现用火烧烤,比吃生食更美味。
为了避免烧焦烤糊,用泥土包裹食物,再投入火中翻烧。

就这样,包烹诞生了。
好不好吃,标准是鲜香。香是嗅觉享受,鲜是味觉享受。
泥巴,完整的裹住鸡肉香味,也裹住了油脂,使得肉质细嫩,咸香入味。

不过,叫花鸡香气诱人,口感却非以鲜美见长。
烤属于火烹法,食物中鲜味物质释放比例,远低于水煮法(蒸、煮、炖)。
因而,叫花鸡好吃,是香味弥补了口感上的不足。

即便如此,我还是喜欢叫花鸡。
美味可以十全十美,也可以有所欠缺,如同人生。

(臻韵:讲述中国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