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融科花满庭的喻先生最近接到通知,说小区的车位现在可以签订车位租赁协议,但物业公司需要业主一次*交性**几万元租金,而且一签就是20年。

我们小区现在把路面停车位全部打了地桩,他们的意思就是让我们拿几万块钱买,合同签订20年。他们意思是20年过了,70年产权后面50年就只交物业管理费,停车位还是自己的。把停车位拿出来出租当卖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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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先生说,融科花满庭一共有42栋,目前只有3栋高层才有地下停车场,其它39栋全部靠路面停车。虽然小区去年才刚刚交房,但目前已有不少业主签订合同,就是担心将来自己的车子没有地方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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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记者了解,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业主所购的房价中已经包含了土地使用费的成本,那么融科花满庭开发商这样的行为依据何在呢?记者首先与融科花满庭的物业取得了联系,工作人员表示,物业只负责办理手续,具体情况还是要咨询开发商。
我们凭业主在开发商买的相关协议在我们这边办手续,手续办完后免一年半的费用,从2018年开始收取。(钱交给谁)给开发商,因为国家规定只能签订20年,如果20年后国家要用就要收走,不用就可以继续使用和房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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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融科花满庭小区停车位有1700多个,车位是租不是卖,现在小区还没有收取停车费,但随着住户的增多,长期租用的业主肯定有优势。随后,记者多次拨打融科花满庭开发商电话却始终无人接听。那么,这份长达20年、租金过万的车位租赁协议到底是签还是不签呢,它又是否违规呢?
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柳晓军律师
这是属于公共区域面积,是全体业主所共用的。开发商将公用面积拿出来私自建造地桩,进行出租出售肯定是违规的,没有经过业主同意这个做法是不允许的。而且开发商这种行为和目前武汉关于小区停车位相关政策法规是相冲突矛盾的。这种合同本质上不是一种买卖行为,而是一种长租的性质。开发商没有权利对于这一块进行买卖,说白了就是20年区域使用权的一种购买,更何况这个是违规的,还不谈20年以后是否有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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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律师说,喻先生可以和其他业主联名向房管部门进行反馈和举报,让房管部门作为监督机关来对违规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查和处理,也希望大家学会保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去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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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Winnie、Miss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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