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来,美国警察的所做所为成为了很多国家国关注的对象:像什么纽约一八旬老人因乱穿马路被警察打伤;用强制性手段让印度一女外交官脱衣并进行搜身;还有前段时间一个美国警用枪杀死一名黑人,却没有受到相应的惩罚,基本上是引起美国内部的骚乱。但是对于这些市民发出的抗议的声音,美国警察却显得一点都不在乎。

其实美国警察的“强悍”是因为他们拥有的权力根本就不会被法律所限制。但其它国家却认为,这种使用*力暴**的政权最后一定会失去人们对它的支持。那么美国警察的权利究竟有多大?

警察滥用权力的事件其实是有很久的历史了。在美国没有任何一个警局可以说自己是没有做出任何不恰当的行为的。他们滥用权力主要都表现在:随意使用特别危险的*器武**和频繁地使用肢体*力暴**;还有进行有进的攻性和有选择性地滥用搜身的权力以及对犯非重罪的罪犯进行严重的惩罚。

美国警察保护自己的意识非常的强大,他们在执法时非常的严肃,甚至可以自主开枪,这里也是因为美国警察的思想与我们中国这样的国家有着本质性的不同。在中国,警察必须冲在最前面,为人民服务,人民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凡是不具有这种精神就不算是一个合格的警察。

但是,在拥有2亿支枪的美国,法律要求警察最重要的就是保护自身的安全,而且树立了警察在执行任务的时候的绝对威严的形象,这样才能让美国市民不敢乱来。而且他们的警察在执行任务的时够只要认为自己遇到了危险,就可以首先采用自我保护的措施,这也是全部符合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