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张燚
2013年,*共中**中央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明确提出“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2015年,国务院颁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2019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
国家不仅越来越重视学校美育,而且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美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配齐美育教师。这对于音乐院系来说是好事,可以为毕业生提供宝贵的就业机会;这对于音乐教师来说也是好事,我们所从事的职业得到了重视。但事情就到此为止,“万事大吉”了吗?
2015年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是国家第一个美育工作文件,此前教育部相关文件的指向都是艺术教育。但艺术教育并不等于美育,音乐教育也并非天然就属于美育,如果不认清美育的实质与实施路径,那么国家政策就不是机会而只是挑战。
首先,美育是素质教育。美育当然是审美教育,同时也是情操教育和心灵教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和劳动等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目标是提高学生的审美与人文素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音乐教育包括专业音乐教育和素质音乐教育,并且在实践中往往按专业音乐教育的模式开展素质音乐教育。素质音乐教育必须改变国务院“意见”中指出的“重应试轻素养、重少数轻全体、重比赛轻普及”现象,着眼于全体学生通过声音和其他感性材料的连接以及感性材料与理性关照的连接来提高审美、塑美能力。其以想象力、创新力和自由精神、温润灵魂为旨归,而非我们习惯的单向度音乐技术提升甚至“形象工程”为目的。
其次,美育是融合教育。在美育课程上,国家文件要求中小学校增加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方面的内容。很难想象这些学校会一一“配齐”舞蹈老师、戏剧老师、戏曲老师、影视老师。这很大程度上需要音乐老师来承担有关教学工作,并且,几乎所有素质教育行为都需要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传播学的融入,美育行为也不能例外。如果我们今天不能为音乐院系的学生提供相应的优质教育支持,那么可以想象中小学无论怎么“加强美育”都摆脱不了国务院文件中“美育仍是整个教育事业中的薄弱环节”之定性。
在更高层面,美育指向的“全面发展”不是我们实施条块分割、然后就能等待学生自己把分割的条块组合起来,而是要在自己的美育工作中融合德、智、体、劳的内容。尤其是,作为教师不能仅有言传还必须身教,以身作则、发挥模范作用。国家层面对美育的定位如此之高,那么欢欣鼓舞的我们的人文综合素养、宏观视野与创意教学、创新实践能跟得上吗?这真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再次,美育是合作教育。美育需要学前、中小学、高校以及研究生等各级教育的衔接,也需要音乐、美术以及社会人文、自然科学等各类课程的衔接,还需要课堂教学、课外活动、校园文化以及家庭美育、社会美育之间的衔接。即便是同一门课程,有时候也需要多位教师进行合作教学,协同育人。新的美育机制还需要跨行业、跨学科合作,需要老中青教师传帮带以及新老教师互帮互助,打造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的美育教师成长模式。总之,音乐院系的师生都不能习惯于小琴房教学,而要发展自己的合作意识与能力,积极融进和推进高校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中小学校协同培养美育教师的新机制建设。
另外,现代美育还要求教师具有媒介素养。一方面,教育部正在建设美育网络资源共享平台,美育教师需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充分利用平台上的优质美育资源;另一方面,美育教师在自己主导的教学中也要创新美育方式,有效利用现代传播技术、加强基于移动互联终端的教学建设。目前,网络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技术的功能越来越强大,这些科技需要美学的介入,现代美育作为“人的全面发展”之途径也必须熟悉和使用现代科技。
历史学家汤因比把人类的发展总结为“挑战与应战”模式,国家力推美育当然是音乐教育的历史机遇,然而前提是音乐教育要清醒认识到美育的挑战性并积极应战。目前音乐院系还广泛存在教师想方设法逃避学校公共选修课的倾向,请问这样的老师如何开展美育教学?这样音乐院系的学生如何提升审美和人文素养?至于有些音乐院系引以为荣的帮学校营造“歌舞升平”景象,更是和美育全无关系。我们千万不要引发和扩大学校美育师资招聘绕开音乐院系毕业生的现象。但是,如果不能触动“挑战-应战”模式,那么所有的机会都会演化为挑战、挑战演化为灭绝。换句好听的话是这样的:国家力推美育是我们面临的严重挑战,所以这是一次巨大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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