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我们记者暗访了一条无名路上的“神秘加油站”,在现场我们发现一个由油罐车改装的加油设备正在给摩托车和汽车加油,随后,相关部门的执法人员来到了现场,对此事进行了调查。今天,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现场销售成品油的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记者:
价咋便宜那么多呢,不能是油底子啥的?
经营者:
为啥油品不能个人买卖,你知道吧,就是税收,咱们省去了环节,剩下的都是。
记者:
有的说有土炼油,这也不是土炼油啊?
经营者:
那玩意给我,我都不要。
记者:
咱有渠道能整中石油的啊?
经营者:
不要问太多的东西。

继上次报道后,辖区派出所与长春市汽开区应急管理局已经对此事介入了调查。

今天,记者从办案民警那里了解到,经查,现场贩卖汽油的人是长春市双阳区某油品贸易公司的押运员。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目前,这名经营者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长春市汽开区应急管理局综合管理科科长 阚文楠:
公安通过询问那天那个人,这个人说了他有公司,我得掌握一下他们公司现在一个情况,包括法人。接下来我们会对法人和涉事人进行一个询问,我们对于他们公司的违法经营行为通过取证之后,才能做出处理,得看有没有证啊,没有成品油零售证的话,那不就属于私自贩卖危险化学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