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踏实地 勇攀高峰——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张婧

脚踏实地勇攀高峰——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张婧

张婧,女,汉族,生于1993年,预备*党**员,2014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同年考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先后从事立案庭、行政审判庭的书记员、法官助理工作。2019年4月,被共青团海西州委员会授予“全州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2020年5月,被共青团青海省委授予2019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员”称号;2021年5月,被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该同志参加工作以来,严格要求自己,凭着对工作的热情、决心和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工作态度,忠实地履行着法律赋予的职责,固守对公平正义的执著追求。

一、不断进取,勤奋钻研

张婧同志立场坚定、思想进步,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参加工作后就向院*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以习*平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

自工作的那一刻起,张婧同志深深地感到要做一名合格的法院干警,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质和娴熟的法律业务知识。为此她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指导思想,坚持以“创新、协调、公平”等发展理念,以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的方式,适应新时期对政法工作的要求,并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为做好审判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张婧同志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活动,2020年2月至3月,新冠肺炎肆虐期间前往石油社区检测往来人员体温、做好外来人口登记,防止疫情传播扩散;在格尔木市创建卫生文明城市期间,积极投身环保志愿活动,在休息日上街清理卫生死角,开展交通劝导志愿服务等活动;利用“元旦”“雷锋日”“五四”“七一”“12·4宪法日”等重要节点,与院*党**支部、工会联合组织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活动。自2018年起,代表格尔木市法院团支部联合市团委、教育局,为参加模拟法庭比赛的中学学生提供法律知识、司法礼仪、庭审程序等方面的指导,让本市参赛的学校和学生个人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因此在2019年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也荣获海西州2019年度“青春与法同行”青少年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的优秀组织奖。她始终坚持“法律七进”原则,深入社区、学校开展法制宣讲活动,担任格尔木市西格办小学法制辅导员工作,在每学期学生开学时走进校园,给同学们带来开学法制第一课。在2020年组织参与(2021年-2031年)格尔木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编撰工作,在儿童的法律保护、儿童与家庭、儿童安全,妇女与法律、妇女与家庭建设方面的篇章提出自己的意见。

张婧同志深知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她在工作中善于发挥成绩,纠正不足,不断提高,努力在岗位上做出了更好的成绩。她无论从事立案工作还是审判工作,从不挑拣,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她作为一名司法辅助人员,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遇到问题,总是第一时间向庭里的老同志请教。在阅看卷宗、撰写法律文书之余,积极总结审判规律。在工作中,每当遇到新的情况,就将所有涉案法律法规从头梳理一遍,将这一案由的典型案例全部找出来认真研究,并与法官及时交流,当好“参谋”。

2018年,审理108名原告分别起诉被告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人民政府*迁拆**行政强制案件,面对人数众多的原告,以及每家每户不同的案件情况,张婧同志协助办案法官认真核对每一名当事人的身份,以及提交的每一份证据材料,在庭前庭后给各个当事人做调解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避免恶性群体事件的发生,该行政案件首次以示范诉讼的模式在格尔木市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该案件旁听人数达70余人,除了部分原告以外,还有许多行政单位的负责人参与旁听。此次庭审通过直击庭审现场、以案释法的形式,一方面增强了人民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意识,弘扬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在另一方面也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树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同年7月,参与全省首列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工作,庭审过程中邀请了全省检察机关、法院及行政机关参与庭审旁听,该案件的判决对以后本院乃至全省的此类案件有重大的指导意义,该案在2020年荣获最高院“百场优秀庭审”,也是青海省唯一一起获此殊荣的行政案件。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在审理行政案件的同时还审理民商事案件,在审理民商事案件时不能简单仅仅以个案审结为目的,要力争做到化解矛盾,案件中要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以调为主、从而案结事了,也就是化解各类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使社会和谐。作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在接到每一件案件时平衡公正与效率是永远的主题。张婧同志常常告诫自己,要永远忠于事实和法律,公平公正地办好每一个案件。同时,也要注意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清正在德,廉洁在志

张婧同志始终把一个“廉”字作为对自己的基本要求和做人的原则。作为一名法院的干警,时刻都处在权与法、情与法、钱与法的焦点上,面对种种考验和诱惑,一直将“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作为自己的座右铭,处处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不断强化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所以在任何利益诱惑面前,真正做到了金钱面前不动心,原则面前不让步,廉洁自律,心正执法,胸怀坦荡。她始终坚持不说情,不袒护,公正司法,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一名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近年来,她协助法官办理的案件,没有一次因为办关系案、油水案被群众投诉。

“身有正气,不言自威”,这是张婧同志始终信奉的格言。在艰苦而清贫的岗位上,她政治坚定,作风正派,自觉*制抵**诱惑,以实际行动体现一名法院干警的追求,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