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防控制室 作为确保消防安全的
第一道“防火墙”,
有的单位却心存侥幸,
觉得火灾是小概率事件,
所以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也认为
只要走走形式就可以了,用不着那么扎实认真,
有的单位仅安排一人值班,
甚至安排假人值班。
什么是消防控制室?
消防控制室是指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控制设备和消防控制设备,用于接收、显示、处理火灾报警信号,控制相关消防设施的专门处所。 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中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一旦查实
行政处罚!
我们绝不手软!
近期,
高新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
在对辖区酒店消防控制室
开展集中检查时发现
有 4家酒店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擅离岗位,
大队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处 5000元罚款 ,
并对擅离岗位的直接责任人及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 各处2000元罚款 。




检查现场▲
行政处罚书▼






相关法律规定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指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名值班人员。
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中明确 ,消防控制室应当按照规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当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能够通过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远程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控制功能的,消防控制室应当保证至少有1名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值班。
《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 第二十九条 消防控制室应当确保不少于两名值班人员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值班,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值班人员擅离岗位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温馨提示:
消防控制室是确保消防安全的第一道“防火墙”,火灾扑救时的指挥中心,也是建筑物内防火、灭火设施的显示控制中心, 值班人员持证上岗24小时值班 , 熟练掌握操作系统 , 才可将初起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来源:区消防救援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