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廉洁和司法公正 (廉洁大家谈)

点击上方蓝字

提高司法公信力树清正廉洁新风,廉洁责任大家谈微视频关注我们

提高司法公信力树清正廉洁新风,廉洁责任大家谈微视频

小编的话:“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在历史上我国不乏刚正不阿的朝廷官员,在现实中也涌现出了很多清正廉洁的好法官,他们的事迹让我们感动,他们的精神激励着我们砥砺前行。请看东营中院东营港法庭的王俊坤如何理解廉洁司法的前世今生。

提高司法公信力树清正廉洁新风,廉洁责任大家谈微视频

王俊坤

东营中院东营港法庭

廉洁司法——维护司法公信

“俭以养德,廉以立身”,作为东营市法院的一名法警,虽然和法官工作不同,但是在法院工作的数年间,我也深刻感受到廉洁司法对于法院、对于国家的不可或缺性。而我之所以从事法院工作也正是受了一些始终坚持廉洁司法的榜样的影响。其中之一就是历史上以廉洁公正著称的百姓官包拯。记得七八岁时,每每放学回家,打开电视就是连续剧《包青天》。开封府公堂门前大鼓一击,*法大**官包拯堂上一坐,威风凛凛。而经包大人一手承办的案件也是无一不破、无一不公。更有传说包拯审案不分昼夜,日审阳间,夜审阴间,并流传多个审案故事像《铡美案》、《狸猫换太子》、《乌盆记》、《铡包勉》等传颂后世。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包拯的职业就是法官,在《乞不用赃吏疏》中他写道“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在他的为官生涯中,他始终秉持廉洁司法的理念,并且身体力行。自幼便痛恨贪官污吏的他不惧权威,即使面对地方豪强、皇亲国戚他也依旧秉公办事。在其任职期间,京城的一些贵族倚仗权势,在惠民河两岸霸地筑堤,大兴土木,严重威胁河流水质以及沿岸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包拯得知后毫不犹豫迅速下令把这些建筑全部拆除,因为得罪权贵对于包拯来说远没有为民执法来的重要。正是由于包拯的铁面无私,才换的开封地区长时间的司法清明。由此可见,一位廉洁奉公、执法为民的好法官对于一个地区的重要性。进入二十一世纪,我们正处于一个日新月异的时代,改革的步伐是越来越快,社会主义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也如同雨后春笋。而与此同时,对于我们法律工作者,灯红酒绿的世界又给我们多了一次考验,是不是还能洁身自好,我们的裁判过程和裁判结果是不是还能得到民众的充分信赖,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而我认为有人给我们做出了榜样,她就是2015年度十*法大**治人物之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刘黎。

说起*法大**官刘黎,她自工作以来便秉承“廉洁司法,执法为民”的理念,做出的许多判决都成为该类型案件审理的经典案例,而且只要她经手的案件无一*访信**,无一投诉。工作中以为人民服务为最高宗旨,提出的规范道路标线设置的司法建议,使事故频发的“伤人之路”变成“平安之路”。她“务实、清廉、为民”的精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她审理审结民事案件多达2000余件,被当事人称为“值得信赖的法官”,她说她最大的心愿是她处理的案件群众都满意,那我想说,我最大的心愿就是做一名清正廉洁、维护司法公信的法官。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以上两人的事迹就像一盏明灯,指引着我前进的方向,亦像敲响的警钟,提醒着我一定要立足本职,以身作则,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营造清廉的司法生态贡献自己的力量。

近年来,将廉洁司法的精神深刻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去的人我想非邹碧华莫属了吧。

上海司法改革的“操盘手”之一邹碧华曾说过:“只要还做一天法官,我就要把这个岗位的价值发挥的得淋漓尽致。”他用他的真诚和诚实,展现了一个真正法官的学养和操守,展现了一名敢于担当、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让自己崇高的好法官形象。他鞠躬尽瘁,最终累倒在他热爱的司法事业上,累倒在他挚爱的司改工作上,累倒在他毕生追求的法治道路上。我敬佩他,不是他有多么过人的能力,而是他做了普通人能做,却又不去做的事;我敬佩他,不是他有多么耀眼的履历,而是在别人放弃的时候,他选择了坚持;我敬佩他,不是他有多么大的魄力,而是在别人逃避责任的时候,他选择了担当。他的精神告诉我,法官肩上扛起的不仅仅是天平,而是千千万万百姓对公平正义的呼唤。他的精神告诉我,做为一名法官,要始终坚持严格执法,公平断案,不然就对不起头顶的国徽,对不起天地良心。

要实现廉洁司法,既要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理论知识,又要严格遵守廉洁司法的各项规定,做到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的相互贯通。法治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所以要想真正的实现司法廉洁,身体力行才是关键所在。

当然,实现全方位的廉洁司法道阻且长,但只要在座的我们一以贯之地坚持下去,将坚持公正、廉洁、为民的原则融会贯通,既维护好公正这条生命线,又坚定好廉洁之本,以实现为民服务的核心价值,我相信,廉洁的阳关定能撒满司法的每一个角落,公信的旗帜定能高扬。

提高司法公信力树清正廉洁新风,廉洁责任大家谈微视频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