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市处罚与强制信息公示平台发布关于青岛市中医医院(青岛市海慈医院、青岛市康复医学研究所)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违反《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的案件。
据青卫计罚字[2023]13005号:青岛市中医医院(青岛市海慈医院、青岛市康复医学研究所) 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不符合《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的要求。
1.【部委规章】《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2008年12月卫生部令第64号)第十七条: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一)违反《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的;(二)未履行告知程序擅自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的;(三)未按规定进行实验室质量监测、检查的;(四)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其处以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