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业板8.9上会通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成都蕊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文共 11096 字,阅读时长 20 分钟
参考说明:
注1:以上数字以及相关信息均来自 成都蕊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最新的招股说明书(上会稿)和最新的问询与回复文件
本文是吾攀升为您分享原创IPO的第621篇
吾点说
1.袁小云、刘涛、杨楷为公司的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袁小云先生,1979 年 2 月出生,硕士学位。历任技领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设计;任捷顶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设计;任西安航天民芯科技有限公司设计;任武汉育溪科技有限公司设计;2016 年 7 月设立蕊源有限,任蕊源有限首席技术官,2020 年 2 月至今,担任蕊源有限/发行人董事长等。
3.公司拥有发明专利 6 项,在中国境内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25 项,并已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成都高新区雏鹰企业认证、四川省诚信示范企业认证等。
4.公司 2022 年度第一大客户北京智芯及其下属企业系公司关联方,北京智芯系全国排名领先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在智能电力相关芯片市场具有领先地位,对公司相关产品具有较大的市场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对关联方北京智芯及其下属企业销售收入合计分别为 66.82 万元、1,449.30 万元及 4,668.80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56%、4.44%及 15.69%,
5.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在16%左右;研发投入6%左右。公司最近两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正。
关键信息速览
1.1公司摘要与上市信息
蕊源科技 专业从事电源管理芯片的研发、设计、封测和销售,是细分领域知名的自主品牌电源管理芯片企业。公司产品以 DC-DC 芯片为主,同时涵盖保护芯片、充电管理芯片、LDO 芯片、LED 驱动芯片、马达驱动芯片、PMU 芯片、复位芯片等多系列电源管理芯片,其中公司 DC-DC 芯片已进入众多优质终端客户供应链体系,在细分领域市场占据较高市场份额,具备突出的市场竞争力。
本次发行概况
本次蕊源科技发行不超过1,42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2022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29,711.72万元;2022年净利润6,812.48万元;预计使用募集资金150,018.37万元。
发行保荐人(亦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2收入与销售渠道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构成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1.3募集资金用途

上述 项目总投资150,018.37万元,预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50,018.37万元。 如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所需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以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该等项目的自筹资金。如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超出上述项目拟投入资金总额,超出部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
1.4主要财务指标

1.5吾分析
-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2020-2022年度 营业收入 分别为11910.66万元、32619.78万元和29754.72万元;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比2020年增长 173.87% ;2022年比2021年下降 8.78% 。
公 司2020-2022年 毛利率 分别为33.46%%、46.26%和40.51%;2021年公司毛利率比2020年增长 38.25% ;2022年比2021年下降 12.43% 。

公司2020-2022年 净利润 分别为824.28万元、9,374.43万元和6,812.48万元.2021年公司净利润比2020年增长 1037.29% ;2022年比2021年下降 27.33% 。
公 司2020-2022年 净利率 分别为6.92%、28.74%和22.90%;2021年公司净利率比2020年增长 315.26% ;2022年比2021年下降 20.33% 。

公司2020-2022年 流动资产 分别为8,927.23万元、23,627.77万元和27,138.19万元;2020-2022年公司流动资产逐年增长;增长率分别为 164.67% 和 14.86% 。
公司 2020-2022年 非流动资产 分别为3,578.71万元、10,158.18万元和16,896.78万元;2020-2022年公司非流动资产逐年增长;增长率分别为 183.85% 和 66.34% 。
公司2020-2022年 流动负债 分别为3,761.07万元、3,806.98万元和10,496.68万元;2020-2022年公司流动负债逐年增长;增长率分别为 1.22% 和 175.72% 。
公司2020-2022年 所有者权益 分别为8,744.87万元、28,897.15万元和32,878.78万元;2020-2022年公司所有者权益逐年增长;增长率分别为 230.45% 和 13.78% 。

公司2019-2021年 经营现金流量净额 分别为-1,069.46万元、4,768.08万元和14.41万元;2021年公司经营现金流量净额比2020年增长 545.84% ;2022年比2021年下降 99.70% 。
公司2019-2021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分别为89.46万元、8,123.28万元和-5,449.66万元;2021年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2020年增长 8980.35% ;2022年比2021年下降 167.09% 。

公司2020年-2022年 资产负债率 分别为13.32%,5.18%和16.29%,2021年公司资产负债率比2020年下降 61.11% ;2022年比2021年增长 214.48% 。
公司2020年-2022年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分别为11.26%,50.03%和22.86%,2021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比2020年增长 344.32% ;2022年比2021年下降 54.31% 。
- 报告期内,公司营运能力情况如下:

2020年-2022年公司 应收账款周转率 分别为4.62次/年、6.90次/年和3.84次/年,(即平均 76 天收回应收账款)
2020年-2022年 存货周转率 分别为2.76次/年、3.91次/年和2.11次/年(即从取得存货到销售为止平均 133 天)
科创亮点
2.1企业科创地位
公司是细分领域知名的自主品牌电源管理芯片企业,目前在 DC-DC 芯片可售型号数量、销售规模、细分领域市场份额及终端客户覆盖等维度相比自主品牌可比公司具有较强竞争优势,公司 DC-DC 芯片市场地位具体如下:
(1)DC-DC 芯片可售型号数量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电源管理芯片可售型号近 1,600 款,其中 DC-DC 芯片可售型号460 余款,自主品牌可比公司芯片型号数量情况如下:

经对比,公司在 DC-DC 芯片可售款数方面相比自主品牌可比公司具有较强竞争优势。
(2)DC-DC 芯片销售规模
2022 年度公司芯片总销量规模达 13.94 亿颗,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97 亿元,其中DC-DC 芯片总销量达 11.69 亿颗,实现收入 2.42 亿元,自主品牌可比公司 2022 年度销量及收入情况如下:

经对比可比公司芯片销量及产品结构信息,公司 DC-DC 芯片销量规模相比自主品牌可比公司具有一定竞争优势。
(3)DC-DC 芯片细分领域市场份额
公司 DC-DC 芯片在网络通信、安防监控及智能电力等终端场景部分细分领域占据一定市场地位,经测算的 2021 年细分领域市场规模及公司市场份额具体情况如下:

由上表测算,2021 年公司 DC-DC 芯片在网络通信场景的机顶盒、无线路由器及ONT 细分领域市场份额达 13%,在安防监控场景的摄像头及 NVR/DVR 细分领域市场份额达 8%,在智能电力场景的 HPLC 模块细分领域市场份额达 10%,并在 2022 年度提升至约 50%,考虑到目前 TI(德州仪器)等境外品牌仍占据国内市场主流,因此公司 DC-DC 芯片在网络通信、安防监控及智能电力领域细分领域相比自主品牌可比公司具有较强竞争优势。
(4)DC-DC 芯片终端客户覆盖
目前,公司 DC-DC 芯片已进入众多优质终端客户供应链体系,在网络通信、安防监控、智能电力等细分领域形成了丰富的知名客户资源,同时公司芯片产品亦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智慧照明、工业控制、数字板卡、家电等领域,公司部分知名终端客户具体如下:

2.2企业科创投入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 37 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 18.41%,其中核心技术人员包括袁小云等 3 人。2022 年 6 月,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吴国栋离职,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1,275.27 万元、1,589.98 万元及 1,761.14 万元,呈逐年上涨趋势,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71%、4.87%及 5.92%。
2.3科创标准分析
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标准: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2.4盈利模式
对于成品芯片,公司采用直销与买断式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对于中测后晶圆产品,公司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
成品芯片的直销模式主要针对部分市场知名度较高且需求较大的品牌客户,报告期内公司成品芯片的主要直销客户包括大华科技、智芯半导体、普联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兴康讯电子有限公司(中兴通讯下属企业)、深圳市吉祥腾达科技有限公司等。对该等客户采取直销的合作模式,可使公司能够为其直接提供更加全面及时的服务,从而增强与该等客户的合作黏性,提升行业知名度,为未来公司业务扩张奠定基础。
经销模式是行业常见的销售模式,一方面电源管理芯片终端应用广泛,采用经销模式可以提升公司产品对需求较为分散的中小型客户的覆盖能力,另一方面部分大型客户倾向于通过对接少数经销商进行多种类元器件统一采购从而降低供应商管理难度,采用经销模式可以满足该等客户需求。公司的经销模式属于买断式经销,公司的经销商客户具有完全独立的市场渠道和客户资源。
问询与回复
3.1上市进程

3.2问询
关于盈利预测
申请材料及相关回复显示:(1)发行人预测 2023 年收入同比增长 9.26%,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1.80%。(2)公开资料显示,国际龙头公司 TI(德州仪器)于 2023 年 5 月全面下调了中国市场的芯片价格,以提升国内市场份额,电源管理和信号链芯片成降价重灾区。(3)报告期各期及 2023 年 1-6 月,发行人经销收入占比分别为 70.92%、68.22%、66.23%、73.26%。经销收入占比较高,且 2023 年 1-6 月经销收入占比进一步提高。
请发行人说明:结合经销商各期期末库存情况、销售金额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及报告期后向发行人采购金额占主要经销商采购总额比例变化情况、盈利预测依据充分性等,进一步说明经销收入最终销售情况及真实性、2023 年盈利预测的谨慎性及可实现性
回复
发行人说明:结合经销商各期期末库存情况、销售金额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及报告期后向发行人采购金额占主要经销商采购总额比例变化情况、盈利预测依据充分性等,进一步说明经销收入最终销售情况及真实性、2023 年盈利预测的谨慎性及可实现性
1、经销商各期期末库存情况、销售金额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重要经销商填报的关于发行人产品的进销存数据,发行人重要经销商的期末库存、各期销售金额情况如下:

如上表所示,2020 年末、2021 年末,重要经销商期末存货占当期采购比例较低,公司重要经销商期末库存规模合理。发行人经销商会依据自身销售情况及市场需求,按需向公司下单采购相应规格的产品作为安全库存,一般情况下经销商的备货周期以 1 个月为主。根据重要经销商进销存数据测算期末存货周转月数分别为 0.72 月和 1.04 月,与经销商备货周期相匹配,不存在经销商压货情形。
2022 年末根据重要经销商进销存数据测算期末存货周转月数为 1.50 月,较以前年度周转周期延长,主要系:①2023 年春节相对较早,公司部分客户根据自身备货安排在 2022 年末适当增加采购;②2020 年末及 2021 年末市场处于供不应求状态,经销商存货周转较快;2022 年内消费市场需求有一定缓和,供不应求的市场情况有所缓解,受市场环境影响,终端客户需求减弱,部分终端客户的实际采购量低于向经销商的计划采购量,故经销商期末存货周转速度变慢。
2、报告期内及报告期后向发行人采购金额占主要经销商采购总额比例变化情况
2020-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3 月(经审阅),发行人对前十大经销商(按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下同)销售收入占其营业成本比例情况如下:

根据向上述经销客户访谈了解、经销商提供的纳税申报表、境外经销商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或主要财务数据说明、网络公开信息查询所获取的信息,公司向上述客户的销售均基于客户合理的市场需求,公司向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其营业成本的比例不存在重大变化,销售规模具有合理性,具体分析如下:
(1)报告期各期公司对前十大经销商销售金额因经销商的实际需求而增减变化。公司主要经销商均为合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销商与公司的业务往来均与其主营业务开展具有相关性。
(2)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前十大经销客户的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37.90%、27.10%、38.19%,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占比超过 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公司客户集中度相对较低,主要系公司产品应用领域广泛,终端客户相对分散所致。
(3)公司报告期各期前十大经销客户共计 24 家,其中有 16 家经销商客户亦为其他上市公司的客户,有 11 家经销商客户亦为其他上市公司的供应商,公司并非上述经销商的唯一供应商。
(4)报告期内,发行人对报告期各期前十大经销商的销售额占经销商营业成本的比例均在 50%以下(按报告期三年合计金额口径计算),不存在销售规模高于经销商经营规模的情况。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向上述客户的销售均基于客户的市场需求,销售规模具有合理性。
3、经销收入最终销售情况及真实性
报告期末,发行人经销商持有的发行人产品期后销售情况良好,经销收入具有真实性。
报告期末,已提供发行人产品进销存明细的主要经销商对发行人产品的结存金额为 2,151.83 万元。其中,结存的发行人产品金额大于 50 万元以上的经销商客户期后销售情况如下:

针对上述报告期期末结存较大的经销商,其已提供 2023 年 1-2 月(深圳市瑞兴通电子有限公司为 2023 年 3 月 10 日;深圳市祺浩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九昇昌电子有限公司截至 3 月 15 日)的进销存数据,并提供了向主要 24 家终端客户销售发行人产品对应的部分合同/订单、发货单/签收单、发票、收款记录等。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产品期后结存金额超 50 万元的经销商客户系深圳市矽凯瑞科技有限公司、Action Electronics Co,.Ltd、深圳市芯瑞电子有限公司,其存货仍未销售完成的原因如下:①深圳市矽凯瑞科技有限公司、ActionElectronics Co,.Ltd 主要系其采购规模较大,分别为 2022 年度第二大、第五大经销商客户,故结存金额相对而言较高。期后相关产品结存比例仅为 3.07%、9.81%,期后去库存情况正常;②深圳市芯瑞电子有限公司期后结存金额较高主要系其原有终端客户对该部分结存产品适配性较差,2023 年上半年尚在积极推广开发新的终端客户承接该批结存产品。发行人对该经销商客户的应收账款期后已全部收回。
综上所述,截至 2023 年 2 月末,经销商客户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结存的存货大部分已实现销售,期后经销商存货仍未完全销售的原因具备合理性。
4、2023 年盈利预测依据充分性和盈利预测的谨慎性及可实现性
发行人 2023 年度预测营业收入包含 1-3 月经审阅数据、4-6 月未经审阅/审计的实际数据及 7-12 月预测数据三部分。2023 年度公司预测主营业务收入分销售模式的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各期及 2023 年 1-6 月,发行人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收入占比变化情况如下:

2020-2022 年度,发行人经销收入占比逐年降低,2023 年 1-6 月,经销收入占比有所回升,较 2022 年度增长 7.03 个百分点(即直销收入占比下降 7.03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①公司来源于智能电力领域的收入中直销模式收入占比下降,导致直销收入占比下降 4.15 个百分点(基于连环替代法分析);②公司来源于网络通信领域的收入占比下降,该领域直销模式占比相对较高,收入占比下降导致其权重减少,导致直销收入占比下降 2.30 个百分点(基于连环替代法分析),具体分析如下:
2023 年 1-6 月及 2022 年度,发行人来源于各应用领域的直销收入及总收入情况如下:

基于上述连环替代法分析结果,2023 年 1-6 月公司直销收入占比下降 7.03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①公司来源于智能电力领域的收入中直销模式收入占比下降,导致直销收入占比下降 4.15 个百分点;②公司来源于网络通信领域的收入占比下降,该领域直销模式占比相对较高,收入占比下降导致其权重减少,导致直销收入占比下降 2.30 个百分点。
①2023 年 1-6 月,公司来源于智能电力领域的收入中直销模式收入占比下降受当前电力载波行业技术迭代影响,国网全面推广双模通信技术,新一轮电网升级推动市场端对 HPLC 双模产品的需求开始逐步提升。公司也针对性的开发双模 HPLC 三合一 PMU 芯片。发行人最大的智能电力客户系直销客户北京智芯及其下属企业,发行人亦积极响应其对 HPLC 双模产品的采购需求。而在 HPLC双模产品送样阶段,该客户对原有的单模产品需求下降,出货量减少;同时发行人 HPLC 双模产品于 2023 年 6 月才开始对其批量出货,预计大量交付将集中在2023 年下半年。受此影响,2023 年上半年公司智能电力领域直销收入占比有一定下降;同时,2023 年 1-6 月,发行人已通过经销商拓展多家智能电力领域的知名终端客户,其中包括江苏米特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智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该等客户对公司原有HPLC模块电源管理芯片以及HPLC双模新产品的需求提升共同带动经销收入占比进一步提升。
②公司来源于网络通信领域的收入占比下降
2023 年上半年,公司网络通信领域收入占比下滑 6.97 个百分点,但由于直销模式主要集中在网通领域和智能电力领域,故网通领域收入下降对直销收入占比影响较经销模式更大,导致直销收入占比进一步降低。
综上,受产品应用领域结构调整及智能电力领域大客户收入预计集中于下半年度等因素影响,发行人 2023 年 1-6 月经销收入占比较 2022 年度暂时性提升,但 2023 年 7-12 月预测经销收入及预测经销收入占比较上半年环比均有所下降,从全年预测看,预计 2023 年度经销收入占比为 66.38%,与 2022 年度基本保持一致,低于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经销收入占比 70.92%及 68.22%;发行人不存在 2023 年度经销收入占比大幅提升的情形。
2023 年 7-12 月的经销收入预测情况具体如下:
(1)经销收入预测的编制过程
销售人员“自下而上”逐月填报各终端客户对各款产品的需求预测及价格预测,汇总形成收入预测。
发行人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预测 7-12 月营业收入,在经销收入预测中,发行人各销售人员结合对主要终端客户对各产品型号的数量需求及单价预测,逐月填报 7-12 月各自覆盖经销商客户需求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预测单价,并汇总形成收入预测。
(2)对需求预测进行合理性分析
发行人管理层结合预测收入的季度波动趋势、产品预测价格变动、与客户的历史合作情况、终端客户的应用领域、产品单价变动趋势等因素对销售人员填报的收入预测进行修正和合理性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1)预测收入的季度波动趋势具有合理性
2022-2023 年度,公司分季度经销收入情况如下:

2023 年 7-12 月,公司预计经销收入 1,0248.77 万元,较 2023 年 1-6 月经销收入下降。从各季度波动趋势看,公司各季度主营业务收入的波动趋势与销量的波动趋势基本一致,销量是 2023 年下半年经销收入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
2)产品预测价格变动具有合理性
2023Q4,公司预测的经销单价环比增长 18.33%,主要系产品结构变动所致,即下半年单价明显高于整体平均单价的 RY5806、RY1352AD10、RY1541AQ20等型号收入占比增加,拉高整体平均单价所致;同一款产品不存在预测单价明显提升的情形。
以2023年7-12月内产生预测经销收入最高的10款型号产品(合计收入占比约45%,具备代表性)为例,其预测平均单价与2023年1-6月未经审计的实际平均单价相比无重大异常波动,具体如下:

3)公司2023年7-12月预测收入主要来源于稳定合作的存量客户
2023年7-12月,公司预测的经销收入主要来源于存量客户,不存在大额预测收入来源于新客户的情形。公司2023年7-12月前十大经销客户(合计预测经销收入占比超过50%,未考虑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影响)如下:

4)应用领域变动情况具有合理性
2023 年度公司全年预测经销收入为 21,550.45 万元,分下游场景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预测 2023 年度经销收入相比 2022 年度增长 1,873.54 万元,其中智能电力场景收入同比增长 1,768.86 万元,占同比增长额的 94.41%,是驱动公司 2023年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2023 年公司智能电力场景收入增长,主要系在智能电网新一轮升级周期背景下,公司客户范围逐步增加且与客户合作逐步深化的结果。
A 智能电网建设进入新一轮投资周期
2023 年 5 月,《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电力负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针对短时电力供需紧张、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困难等痛点,政策提出电力需求侧资源以虚拟电厂等方式纳入电力平衡。而虚拟电厂的关键技术主要包括协调控制技术、智能计量技术以及信息通信技术,因此新一轮电网升级将对智能电表芯片中的计量芯片以及电力线载波通信芯片带来需求拉动。为此,自 2022 年 4 季度起,国家电网即已正式启动双模通信模组(即在传统的 HPLC 通信模组基础上,增加 HRF 高速无线通信模组,通过多个通信通道实现采集实时性、故障感知能力及可靠性)招标,启动对智能电表的新一轮升级,预计 2023 年电网投资超 5200 亿元,创历史新高。
在此市场背景下,2023 年智能电力行业上市公司整体全年预测收入同比大幅增长,体现出智能电力市场良好的发展态势。2023 年智能电力行业上市公司收入情况如下:

由上表可见,智能电力行业上市公司 2023 年市场预测收入同比增幅区间为20.70%至 90.98%,均值为 46.88%,公司 2023 年预测智能电力场景收入同比增幅为 29.03%,处于下游市场收入增幅范围且低于均值水平,整体增幅具有合理性。
B. 主要增幅经销客户收入预测具有合理性
2023 年,公司智能电力场景经销收入同比增长 1,768.86 万元,其中收入增幅主要客户的收入预测合理性分析如下:

综上,发行人预测依据充分,盈利预测具有谨慎性,2023 年经销收入增长主要由销量增长驱动,销量预测数据系根据终端客户预计需求获取,具有较高的可实现性。
关于关联交易
申请文件及首轮问询回复显示:(1)芯维尔、芯网半导体的实际控制人崔进曾在发行人销售部工作。2020年 6 月,崔进从发行人离职。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向芯维尔及芯网半导体销售产品合计金额分别为 514.48 万元、920.77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4.32%、2.83%。(2)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芯维尔、芯网半导体单品销售收入超 50 万元的芯片有 7 款(以下简称芯维尔 1-7 号),占发行人向芯维尔、芯网半导体合计销售收入 48.41%。其中,2021 年一季度前,发行人向芯维尔、芯网半导体销售芯维尔 1 号、2 号、4 号、5 号、6 号单价均值低于其他经销商均值均约 10%。芯维尔 1 号价格较低的原因之一系,芯维尔对该产品采购数量较高,发行人给予其一定优惠。2021 年二季度后,发行人向芯维尔、芯网半导体销售价格与其他经销商价格差异变小的原因系部分主要产品紧俏,发行人优先保障直销客户、知名终端客户供货。(3)保荐人、申报会计师针对发行人向芯维尔、芯网半导体的销售收入执行了细节测试,2020 年、2021 年检查金额分别为 304.81 万元、388.64 万元,检查比例分别为 59.25%、42.21%。其中,上门自提金额分别为 289.40 万元、72.35万元,占检查金额比例分别为 94.94%、18.62%。
请发行人说明: 2020 年芯维尔、芯网半导体上门自提金额占比较高,2021 年上门自提金额占比显著下降的原因,其他客户上门自提的情况,相关销售是否真实。
回复
发行说明: 2020 年芯维尔、芯网半导体上门自提金额占比较高,2021 年上门自提金额占比显著下降的原因,其他客户上门自提的情况,相关销售是否真实。
1、2021 年上门自提金额占比显著下降的原因
报告期内芯维尔、芯网半导体销售按物流模式分类情况如下:

2020 年度芯维尔、芯网半导体上门自提金额占比 91.32%,占比较高。主要原因系:(1)芯维尔、芯网半导体的经营场所与发行人位于深圳市的经营场所及成品仓库位于同一园区内,距离较近,同时集成电路体积相对较小,具备上门自提的条件;(2)芯维尔、芯网半导体实际控制人 2020 年 6 月从发行人处离职自行创业,创业初期业务规模较小,故有时间亲自去发行人处提货。
2021 年度,芯维尔、芯网半导体上门自提金额及占比均较 2020 年度显著降低,主要原因系:(1)芯维尔、芯网半导体销售规模逐渐增大,且员工人数较少,若上门自提金额太大,则往返双边次数太多,势必消耗过多的时间和人力,故除下游客户需求紧急外,通常采取快递上门形式;(2)发行人与芯维尔经营场所处于同一园区,为发行人提供快递服务的深圳市银优速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在该园区能直接开展园区内配送服务,可不经过快递集散中心周转直接送货上门,时效性大幅提升,从而节省了芯维尔、芯网半导体时间和人力。
2022 年度,芯维尔、芯网半导体上门自提金额较 2021 年度降低 38.55%,上门自提比例有所提升,主要原因系(1)2022 年度芯维尔、芯网半导体向发行人的采购规模快速下降,同比减少 79.80%,导致自提金额虽同向下降,但自提占比有所提升;(2)2022 年度受行业景气度下行及芯维尔、芯网半导体对发行人依赖度降低共同影响,其当年度对发行人产品的备货规模降低,在库存的发行人产品无法满足终端客户部分订单需要时,为及时发货,芯维尔、芯网半导体通过上门自提方式采购部分发行人产品;(3)芯维尔、芯网半导体与发行人处于同一园区,2021 年度由于向发行人采购规模较大,受员工人手限制,较多使用快递上门形式;但 2022 年度,芯维尔、芯网半导体向发行人的采购规模下降,员工有精力在双边往返自提,因此较多使用上门自提。
报告期内,经营场所与发行人处于同一园区或距离较近的客户,除芯维尔、芯网半导体外另有五家,其上门自提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上述五家客户自提比例约为 30%,保持相对稳定;2021 年度,芯维尔、芯网半导体上门自提比例与之相比处于较低水平。
综上,芯维尔、芯网半导体 2020 年上门自提比例较高,2021 年上门自提金额显著降低,且 2021 年度上门自提占比下降幅度高于其他客户的主要原因系其实际控制人崔进自发行人离职后初期(即 2020 年下半年)时间相对充裕,2021年度随着芯维尔经营发展,其业务规模扩大,可用于自提的时间显著减少,故上门自提占比降幅显著,而其他客户不存在上述特殊性,故具有合理性。
2、其他客户上门自提的比例较低,相关销售真实
由于集成电路产品体积较小,具备自行运输送货的条件,报告期内发行人部分客户存在委托第三方(如货运平台)直接上门提货,或在一定情况下要求发行人直接送货上门的情形,部分情况下发行人销售人员亦通过主动送货上门等方式向客户交付。如无特殊说明,本节“上门自提”包含了上述客户委托第三方提货、要求发行人直接送货,或发行人主动送货等情形。
报告期内,除芯维尔、芯网半导体外,其他客户上门自提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除芯维尔、芯网半导体外,销售收入中采用上门自提交货方式的客户分别为 47 家、58 家、82 家,2021 年度、2022 年度上门自提客户数量有所增长主要系发行人客户数量增加所致。其中上门自提客户主要分布于深圳地区,其他地区上门自提客户也于深圳派有销售员或有仓库位于深圳。
报告期内,除芯维尔、芯网半导体外,上门自提金额占销售总收入比例分别为 5.93%、5.81%、16.45%,占上门自提客户合计销售收入比例分别为 11.45%、12.37%、24.80%,2022 年占比较高,主要系:(1)2022 年发行人向智芯半导体销售芯片主要采用送货上门模式,且当期对智芯半导体销售收入占比有所增加;(2)2022 年内,部分时期物流时效受到一定影响,发行人为维护与部分终端知名客户的关系,对亿控电子、珠海鼎诺等特定经销客户偶尔采用送货上门或自提等配送方式。发行人销售主要交货方式为委托第三方物流运输,客户上门自提比例较低,采取上门自提方式原因主要系:(1)上门自提客户主要为深圳地区客户,其经营场所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场所相近,具备上门自提条件,且较通过快递运输时效性更强;(2)客户自身或其下游客户需求紧急时会采取上门提货的形式,具有商业合理性。
综上,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部分客户上门自提的情形,主要原因系在特殊情况下上门自提时效性更强,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内客户上门自提部分收入占比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