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伯克段于鄢视频全集 (郑伯克段于鄢第一篇)

左传郑伯克段于鄢讲解,郑伯克段于鄢视频全集

郑庄公像

【导读】

“郑伯克段于鄢”,本是《春秋》经文,今移作文题。《左氏》依经作传,是以历史叙事的手法诠释《春秋》经文,与《公羊传》《穀梁传》以历史哲学方式解读《春秋》不同。朱熹说:“《左氏》是史学,《公》《穀》是经学;史学者,记得事却详;经学者,于义理上有功。”这意见大体不差。试比较《三传》有关“郑伯克段于鄢”的记叙,当可约略了解《春秋》三传解经的不同特色。

春秋之际,周道衰微,或父子相残,或兄弟相灭,*欲人**横流,天理将亡,孔子因之而作《春秋》,左丘明亦纂修《左传》,志在“惩恶劝善”,要皆期许“拨乱世而返之正”,可以作为人伦之鉴戒。贾逵称《左传》发明经义者,“皆君臣之正义,父子之纪纲”;林纾亦提示:《左传》“每论一事,必包括五常之理”;本篇《郑伯克段于鄢》,于《左传》载道之精神,可谓具体而微。

本篇记述郑庄公与共叔段兄弟间的阋墙,其中又牵连到其母武姜。就叙事文学而言,无疑是一篇绝佳的短篇小说。郑庄公处心积虑杀段,不友不孝;共叔段的娇养失教,不臣不恭;乃至于武姜之率性偏爱,人物形象塑造皆极生动有致。篇中解释《春秋》经文,拈出“郑志”作为诛心之论,颇能发挥《春秋》之微言大义。

【原文】

❶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 [gōng] 叔段。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爱共叔段,欲立之,亟请于武公,公弗许。

❷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公曰:“制,岩邑也,虢叔死焉,佗邑唯命。”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

❸祭仲曰:“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对曰:“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❹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公子吕曰:“国不堪贰,君将若之何?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无生民心。”公曰:“无庸,将自及。”

❺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至于廪延。子封曰:“可矣。厚将得众。”公曰:“不义不昵,厚将崩。”

❻大叔完聚,缮甲兵,具卒乘,将袭郑。夫人将启之。公闻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京叛大叔段。段入于鄢,公伐诸鄢。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

❼书曰:“郑伯克段于鄢。”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不言出奔,难之也。

❽遂置姜氏于城颍,而誓之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既而悔之。

❾颍考叔为颍谷封人,闻之,有献于公。公赐之食。食舍肉。公问之,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公曰:“尔有母遗,繄我独无!”颍考叔曰:“敢问何谓也?”公语之故,且告之悔。对曰:“君何患焉?若阙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公从之。

❿公入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姜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遂为母子如初。

⓫君子曰:“颍考叔,纯孝也。爱其母,施及庄公。《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其是之谓乎?”

【注解】

❶初当初,郑武公姬姓,郑氏,名掘突娶(妇)姜姓国,今河南南阳,曰叫做武姜武为夫谥,姜为姓。生庄公姬姓,郑氏,名寤生 [gōng]国名,共国,在今河南辉县 指“伯仲叔季”排行太叔名段,姬姓。因段出奔共,故曰共叔。庄公寤同“牾”,逆也逆生、难产,惊使……受了惊吓(或惊吓到了)姜氏,故名动词、起名曰“寤生”,遂于是就 [wù] 厌恶 之。(姜氏)宠爱共叔段,欲想要、希望立之(为嗣子),亟 [qì]屡次请于介词,向,状语后置武公,公(都) 同意(之)。

①初——当初。《左传》追述往事时,用此笔法,《史记》亦沿用之。

②郑——姬姓国,在今河南新郑一带。

③武姜——武是丈夫的谥号,姜是娘家的姓氏。

春秋时期的女子称谓一般由姓、氏、排行、谥号等因素构成,其中姓为父姓;氏包括父氏、夫氏;排行为家中排行;谥号包括丈夫谥号、自己谥号。女子的称谓能反映其出生、背景、血缘、婚姻、德行等情况。

❶【排行+姓】如秦穆公夫人伯姬(晋献公之女,晋国姬姓)、鲁庄公之妾孟任(其父为鲁国大夫,*党**氏任姓)、鲁惠公夫人仲子(宋武公之女,宋国子姓)、赵盾之母叔隗[ wěi]( 来自赤狄•廧咎如 [qiáng gāo rú] ,隗姓)、季公鸟之妻季姒 [sì] (齐国大夫鲍国之女,鲍氏姒姓)等。

❷【氏+姓】 包括【父氏+姓】和【夫氏+姓】。

a. 【父氏+姓】如鲁成公夫人齐姜(齐国,齐氏姜姓)、陈哀公夫人郑姬(郑国,郑氏姬姓)、楚武王夫人邓曼(邓国,邓氏曼姓)、叔孙豹之妻国姜(其父为齐国大夫,国氏姜姓)等。

b. 【夫氏+姓】如晋国大夫赵衰之妻赵姬(晋文公之女,晋国姬姓)、晋国卿大夫栾黡之妻栾祁(晋国卿大夫士匄 [gài] 之女,范氏祁姓),陈国大夫夏征舒之妻夏姬(郑穆公之女)等。

❸【谥+姓】 包括【丈夫谥号+姓】和【自己谥号+姓】。

a. 【丈夫谥号+姓】如卫庄公夫人庄姜(齐庄公之女)、晋文公夫人文嬴(秦穆公之女)、卫宣公夫人宣姜(齐僖公之女)。

b. 【自己谥号+姓】如鲁惠公继室声子(宋国人)、鲁桓公夫人文姜(齐僖公之女)、卫庄公夫人厉妫 [guī] (陈国人)。

❹其它组合

女子称谓中【姓】最为重要,可以【排行+姓】【氏+姓】【谥+姓】等两两组合,也可以【氏+排行+姓】【氏+谥+姓】多因素组合,还可以在前面加“长”“少”、在后加“子”等。

【氏+排行+姓】如纪侯夫人纪伯姬(鲁惠公之女);【氏+谥+姓】如赵朔之妻赵庄姬(晋成公之姊,赵朔谥号为庄);加“长”“少”如齐桓公如夫人长卫姬、少卫姬、晋平公继室夫人少齐;加“子”如齐桓公如夫人宋华子、齐灵公之妾戎子、季孙斯之妾南孺子。

❺特殊情况

a. 称某氏,如姬氏(晋献公之子申生称呼晋献公之妻骊姬),姜氏(郑庄公及郑国大夫称呼武姜)。

b. 称某夫人,如秦穆夫人、宋桓夫人、许穆夫人。

c. 称某君,如晋献公夫人贾君;称某后(特指天子妻妾),如周惠王之妻陈后。

d. “王姬”指周天子之女。

④公弗许——=公不许之。“弗”在先秦文献里常同于“不……之”,动词后宾语包含在内。“公弗许”即“公不许之。”

如:《左传·隐公三年》“公弗禁”即“公不禁之”。

《左传·庄公十年》“民弗从也”即“民不从之也”。

“弗”和“不”都是否定副词,但在先秦用法有别:“不”否定的可以是及物动词,不及物动词和形容词,这个动词可以带宾语,也可不带宾语;“弗”否定的一般只是及物动词,常不带宾语。例如:《礼记·学记》:“虽有嘉肴,弗食,不知其旨也;虽有至道,弗学,不知其善也。”“弗”后动词俱无宾语。又如《论语》:“吾与汝弗如也。”此“弗”字亦可用“不”字,但“吾不如老农”此句用“不”字,就不能改为“弗”字,因动词“如”后有宾语(老农)。

总之,“弗”字使用范围小,“不”字使用范围大,凡用“弗”字处一般可用“不”字。

❷及等到庄公即 登上 国君之位(武姜) 之请请求(分封)制邑。公曰:“制,岩高险、险要 邑也,虢叔死焉于是、在那(这)里,佗 [tā]表示远指,别的,其他的 邑唯命唯命是听。”请请求(分封)郑国的大邑,使令、让、叫居之,谓称……为之京城大叔。

①制——今虎牢关,郑国往西去周王室之必经之路。

②唯命——“唯命是听”的缩略语,“是”,表示宾语前置,无义,正确的语序是“唯听命”,可译为“只听(你的)命令”。

③京——京邑,是郑国的大邑,足可比拟郑国都城新郑。

④大叔——古时候,老大称“伯”,老二叫“仲”,最小为“季”,老二和老小之间,皆曰“叔”,“叔”中之大者,为“大叔”,即“太叔”。

❸祭 [zhài] 仲曰:“都都邑城垣、城墙超过百雉 长三丈高一丈为一雉 ,国之害 祸害、祸患 也。先王故去的君王之制:大都大都邑(的城墙)(长度)不过超过参国之一国都的三分之一;中中等都邑(的城墙)(长度不超过)五之一(国都)的五分之一;小小都邑(的城墙)(长度不超过)九之一(国都)的九分之一。今如今、现在京邑(城墙的规制)不度不遵守法度,非制也是违背先王的制度的,君将 必,必定 不堪不能承受。”公曰:“姜氏欲想要这样,焉怎么(能)通避,避开、防止 祸害、祸患 ?”对曰:“姜氏何厌餍足、满足之有?不如早 及早 为之 对他 处置 ,无通毋,不要使(之,他的势力)更加蔓延。蔓蔓延了(就)难以 设法对付 。蔓草犹尚且不可除除治,况(更)何况君之宠尊崇弟乎?”公曰:“多行不义不义之事必自毙 仆倒、倒下去,此处喻指颠覆、灭亡 ,子姑姑且待之。”

①祭仲——祭足[zhài zú](?-公元前682年),姬姓,祭[zhài]氏,字仲,郑国祭邑(今河南郑州市郑东新区)人,春秋时期著名政治家、谋略家。郑庄公在位,出任卿大夫,深受宠信。郑庄公逝世后,先后扶立郑庄公的四个儿子为国君(即郑昭公、郑厉公、郑子亹[wěi]和郑子婴),掌管郑国政权数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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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足像

②都城过百雉——都,春秋时把国都叫国,把有宗庙或先君神主的城叫都,没有的叫邑,故《左传庄公二十八年》曰“凡邑有宗庙先君之主曰都,无曰邑”,可译为“都邑”;雉,古代计算城墙面积的单位,长三丈高一丈为一雉。

按:“国”一般指诸侯一级贵族的国都,也可指诸侯的领地或国家。都,是王子弟或卿大夫的采邑。大都,是王子弟的采邑;中都,是卿的采邑;小都,是大夫的采邑。

关于“雉”,《公羊传》解释曰:“城雉者何?五板而堵,五堵而雉,百雉而城。”杜注:方丈(长高各一丈)曰堵,三堵曰雉。一雉之墙,长三丈,高一丈。侯伯之城,方五里,径三百雉,故其大都不得过百雉。东汉许慎《五经异义》云:“戴《礼》及韩《诗》说八尺为板,五板为堵,五堵为雉。板广二尺,积高五板为一丈,五堵为雉,雉长四丈。古《周礼》及左氏说一丈为板,板广二尺,五板为堵,一堵之墙长一丈,高一丈。三堵为雉,一雉之墙长三丈,高一丈。”

总之,雉就是当时的城墙面积的度量单位,这种单位的名称跟表示野鸡的雉字只是字同而已。就比如我们今天用的度量长度的单位米,跟原先米的含义也毫无关系。

③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大都邑(的城墙,长度)不超过国都的三分之一,中等都邑(的城墙,长度)不超过(国都)的五分之一,小都邑(的城墙,长度)不超过(国都)的九分之一。参国之一,即国都之三分之一。五之一,九之一,是五国之一,九国之一的省写,即国都之五分之一,九分之一。

在古汉语里,分数的表示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❶分母与分子之间有“分”字和“之”字,形成“分母+分+名词+之+分子”的格式。这是文言文中分数表达最完备的格式。例如:《史记•淮南衡山王列传》:“方今大王之兵众不能十分吴楚之一。”《汉书·律历志》:“一月之日,二十九日八十一分日之四十三。”《汉书·律历志》:“冬至,日在斗二十一度四分度之一。“不能十分吴楚之一”即“不足吴楚的十分之一”。“八十一分日之四十三”即“八十一分之四十三日”,“四分度之一”即“四分之一度”。

❷有时,分母与分子之间的名词也可以省略,形成“分母+分+之+分子”的格式。这与现代汉语是一致的。例如:《史记·货殖列传》:“故关中之地,于天下三分之一。”《后出师表》:“若复数年,则损失三分之二也,当何以图敌?”

❸分母与分子之间只有“分”字而无“之”字,形成“分母+分+分子”的格式。例如:《史记·天官书》:“子一分,丑三分二,寅九分八,卯二十七分十六。”《史记·律书》:“黄钟长八寸七分一,宫。” “三分二”即“三分之二”,余皆同此。

❹有时,分母与名词之间的“分”字也可以省略,形成“分母+名词+之+分子”。如《左传•隐公元年》:“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

❺分母、分子之间只有“之”字,而无“分”字,形成“分母+之+分子”的格式。例如:《左传·隐公元年》:“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左传·文公十八年》:“今行父虽未获一吉人,去一凶矣,于舜之功二十之一也。”《史记•匈奴列传》:“会天寒,士卒堕指者十之二三。” “五之一”即“五分之一”,余皆同此。

❻分母是整十、百、千、万时,分母分子连写,形成“分母+分子”的格式。如:《孟子·滕文公上》:“其实皆什一也。” 《史记·陈涉世家》:“借第令毋斩,而戍死者固十六七。”“什一”即“十分之一”,“十六七”即“十分之六七”。

④姜氏何厌之有——姜氏哪里有满足(的时候)。

有关“何厌之有”:第一、王力先生认为,正确的语序应该是“姜氏有何厌”。“之”乃宾语前置的标志,“何厌”是作“有”的宾语,“何”为不定代词“什么”,译为“姜氏有什么满足”,不太符合现代文的习惯。第二、也有人认为应该这样理解“姜氏何有厌”。“何”也可以作副词,译作“哪里”,修饰动词“有”。全句可译为“姜氏哪里有满足(的时候)”。单就译文来说,更符合现代文的习惯。

⑤不如早为之所——不如及早对他处置。所,动词,处置。“为之”是介宾短语作动词“所”的状语。

自毙——毙,跌跤、仆倒、倒下去。杜注“毙,踣也”。《尔雅·释言》“毙,踣[bó]也”。《说文》“毙,颠仆也”。踣,就是跌跤仆倒、倒下去。“多行不义必自毙”即“必然自我颠覆灭亡”。正与后文“厚将崩”(即使扩大地盘也必垮台)意思一致。“毙”今言“死亡”,“多行不义”与“死亡”没有必然联系。

“毙”解“踣”,《左传》有几处。如:

《左传·成公二年》:“射其右,毙于车中。”

《左传·定公八年》:“与一人俱毙,偃,且射子”。

《左传·哀公二年》:“郑人击简子中肩,毙于车中。”后文“简子喜曰‘可矣’”证明此人未死。

以上俱“毙”的本义。

不过《左传·僖公四年》:“公祭之地,地坟,与犬,犬毙;与小臣,小臣亦毙。”(晋献公洒酒祭地,地上的土凸起成堆;拿肉给狗吃,狗死了;给官中小臣吃,小臣也死了。)这两个“毙”字,应为“倒下不起”,引申为“死”义。

❹既而不久大叔命西鄙西部边邑北鄙北部边邑两属于己。公子对太子以外的诸侯之子的尊称姓姬名吕,字子封,郑武公之弟,即郑庄公的叔叔曰:“国不不能忍受(这种)分属两主的状态(的存在),君将准备处置指“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这件事怎么?欲(以之)交给大叔,臣请请求(去)事奉指段;若弗与,则请除之,无通毋、不要使……滋长老百姓异心。”公曰:“无庸 用、需要 ,将自及及祸自身、自己招致灾祸。”

①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不久,太叔命令西部边邑北部边邑两属于自己。

命,本义是“指派”、“发号”,《说文》“命,使也”,朱骏声按“在事为令,在言为命,散文则通,对文则别。令当训使也,命当训发号也。”

按:两属,两个都属于,即同时分属两方,此处为既隶属于国君郑庄公,又隶属于国君弟弟太叔段;分属两方,对边邑百姓和官府而言,意味着交双份赋税,服双份劳役。

②公子吕——公子,对太子以外的诸侯之子的尊称。公子吕,姓姬名吕,字子封,郑武公之弟,即郑庄公的叔叔。按:杨伯峻:“当时之制,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之子称公孙,公孙之子不可再称公孙,乃以其祖父之字为氏”。

③君将若之何——=君将何若之,君王(您)准备怎么处置这件事?将,副词,打算,准备;若,动词,处置,对付;之,代词,指“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这件事;何,副词,怎么;

❺大叔又收占据指两属二边邑以为以之为自己的封邑,至于直到廪延郑邑,今河南延津。子封即公子吕曰:“可矣。厚土地广大一定、必定得众得到众多的(民众)。”公曰:“不义不昵不合道义就不能团结(民众)(即使)土地广大、势力大必定垮台。”

①不义不昵,厚将崩——不…不…,复式虚词,表示条件关系,前一个“不”字引出条件,后一个“不”字引出结果,表示后一件事情的发生是以前者为条件的,相当于“不…就不…”。义,名词作动词用,译为“合道义”。昵,动词,亲近,这里可译为“团结”。厚,土地广大,这里可译为“势力大”。将,必定。崩,垮台。

杜注:不义于君,不亲于兄,非众所附,虽厚必崩;以墙屋喻也。厚而无基必自崩,喻众所不附将自败也。高大而坏谓之崩。

❻大叔完修治城郭聚集人民(积以物言,聚以人言),缮甲兵整修铠甲和兵器,具卒乘备足士兵和战车,将袭偷袭郑国国都。夫人春秋诸侯之妻,此指郑武公之妻姜氏姜夫人准备为…开门,意即打开城门接应之。公闻其期预定举兵的日期,曰:“可矣!”命子封公子吕帅车二百乘以伐京。京京邑(的民众)反叛大叔段。段入逃入今河南鄢陵县西北,公伐诸之于鄢。五月辛丑五月二十三日,大叔出奔(又仓皇)逃亡共。

①袭——偷袭。按《白虎通》曰:掩人不备,行不假途,人衔枚,马勒缰,昼伏夜行,为袭也。《左传》曰:凡师有钟鼓曰伐,无曰侵,轻曰袭。

②可矣——“矣”字是一个句末语气词,叙述事物的发展和变化。“矣”字总是把事物发展的现阶段作为新情况告诉人,它同句末语气词“也”不同。如“可矣”是说以前不可,现在可以,以前条件不成熟,现在条件成熟了。这里郑庄公志欲杀弟,俟其罪恶贯盈,即张挞伐。在此之前他认为条件不具备,现在具备了,所以说“可矣”。《左传·庄公十年》写齐鲁长勺之战,曹刿两次说“不可”,两次说“可矣”,说“可矣”一在“齐人三鼓”、“彼竭我盈”之时,一在“视其辙乱,望其旗靡”之时,这里的“矣”字不能换成“也”字。“也”“矣”是有巨大差别的。《淮南子·说林训》云:“也之与矣,相去万里。”《荀子·天论》:“怪之,可也;而畏之,非也。”这里用“可也”与“可矣”不同,“也”是作简单判断,并不包含以前未可、现在可以的意思。“也”字是静性的,在于确认事实,一般用于判断句(名词谓语句)。“矣”字是动性的,在于表达发展中的新情况,一般用于叙述句(动词谓语句)。

③二百乘——春秋是车战制度,一乘有甲士十人,步卒十人。二百乘有甲士两千人,步卒两千人。

④出奔——逃亡。凡赴急曰奔,凡出亡曰奔。按:《释例》曰:“奔者,迫窘而去,逃死四邻,不以礼出也。”

❼书(《春秋》)记载曰:“郑伯克段于鄢。”段不弟 [dì] 同悌,敬爱兄长 ,故不言说,直言曰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其)失教没有尽到教导弟弟之责也;(这样写的目的)谓之郑志是说郑庄公早有杀弟的意图。不言出奔,难之难以下笔记载叔段出奔共这件事也。

①不弟——列两种解释:[dì]同悌,敬爱兄长。 不弟即“不遵守作弟弟的道德规范”,同于“不君”、“不臣”,不遵守作君主的道德规范,不遵守作臣子的道德规范。在翻译时常是在谓语名词前加“像”(准系词)来解释。如《论语·颜渊》:“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译“君像君,臣像臣,父像父,子像子。”“君不像君,臣不像臣,父不像父,子不像子。”《论语·雍也》:“觚不觚。”即“觚不像觚。”

②难之也——难以下笔记载叔段出奔共这件事。按《春秋》书法,凡记某人出奔,就表示这人犯了罪。因叔段出奔,庄公也有责任,不能单怪叔段,故《春秋》不言叔段出奔共。

按杜注:传言夫子作《春秋》,改旧史以明义。不早为之所,而养成其恶,故曰“失教”。段实出奔,而以“克”为文,明郑伯志在于杀,难言其奔。

❽遂于是安置姜氏于城颍郑邑,而誓(于)于之,介代兼词,向她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是不(再)见你的。”既而不久(又)后悔代指发誓这件事。“之”可译为“发了这个誓”

①不及黄泉,无相见也——不到黄泉,是不(再)见你的。相,副词,表示一方对另一方的行为,兼有替代宾语的作用,用在及物动词前,可依照上下文译作相应的宾语,自称“我”、对称“你”、他称“他(她,它)”,此处是表对称,可译为“你”。按:“相”虽然是副词,但可作宾语,不可不察。如“儿童相见不相识”中的“相”,即为“我”。

❾颍考叔郑国大夫为颍谷郑国边邑,在今河南省登封县西封人镇守边疆的地方长官,闻之,有献有东西进献。献,名词,进献的东西公。公赐之介代兼词,于之,给他饭食。食(而)把……放置在一边肉。公问之指食舍肉一事,对回答曰:“小人自谦之词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不曾品尝君之羹有肉有汤的食物,这里泛指肉食。请以(之) [wèi]给、送给 之。”公曰:“尔有母(可以肉)[wèi](之),繄语助词,用在句首或句中我独无(母)!”颍考叔曰:“敢问冒昧地问(一下)何谓(这话)是什么意思。何谓,用于询问,(后面常带"也"字) 也?”公语 [yù]告诉 之故事情的缘由,且告之悔(自己已经感到)后悔。对曰:“君何患忧虑焉?若阙 [jué]掘,挖掘地及达到地下水,隧挖隧道而相见,其谁曰不然不是这样?”公从听从颍考叔的话

①君何患焉——=君患何焉,反问句,代词作宾语,故宾语前置。患,动词,担忧,忧虑。焉,表反问的语气词,呢。

②泉——地下水。按:颍考叔把前面的“不及黄泉”之“黄泉”偷换概念到此句的“阙地及泉”的“泉”。当初,庄公说的“黄泉”,本义是“阴间”,即死后,但“黄泉”也有“地下之泉”的意思。所以,颍考叔弃庄公心中本义,捡起文字所含它义,完美解决了庄公的难题。

③其谁曰不然——谁会说不是这样呢?其,表反诘的语气词,用于代词前或代词后,构成“其谁”、“其孰”、“谁其”、“此其”、“彼其”、“夫其”、“是其”、“何其”、“曷其”、“胡其”等,“其”可不译出。不然,不是这样,并非如此。

❿公入而赋赋诗、作诗:“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和乐的样子!”姜出而赋赋诗、作诗:“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 [yì]舒畅的样子 !”遂于是为母子如初母子和好如初

⓫君子曰:“颍考叔,纯大也孝也是个大孝子啊。爱其母,施 [yì]延伸、影响 庄公。《诗》《诗经》曰:‘孝子事亲至孝的人(的孝心)没有竭尽、穷尽,永永久(把孝道)赐与尔类你们的同类。’其大概这种情形之谓乎?”

①其是之谓乎——大概说的就是这种情形吧!其是之谓乎=其谓是乎。是,代词,这,这个,这种。其…乎,表示测度,相当于“大概…吧”、“或许(恐怕)…吧”。“其”是副词,表推测,大概,也许,“乎”是疑问语气词,译为“吧”。

【赏析】

[赏析]《古文观止鉴赏集评》

本文是《左传》第一篇,记述了春秋初年郑国贵族统治集团家庭内部一次争*斗权**争。全文围绕这一斗争而展开。作者着重记叙了斗争双方的代表人物郑庄公、姜氏和共叔段。他们虽是母子兄弟,但为了争权夺位,不惜骨肉相残。

矛盾的起端是庄公之母姜氏偏私任性,骄纵小儿子共叔段逐步扩展势力,阴谋夺取政权。而庄公早已察觉其母和叔段的用心,他一面不露声色地表面顺从,托词“母命难违”;一面故意纵容其弟野心恣肆,“多行不义”,以便将其置于死地。对庄公这种心计,作者不作旁观介绍,而是直接选择庄公在这一斗争过程中的代表性言行,进行有层次的叙述:一则曰“姜氏欲之,焉辟害”;再则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三则曰“无庸,将自及”;最后曰“不义不昵,厚将崩”,并亲率大军至鄢地讨伐,把共叔段逐出国境。从而鲜明而形象地把庄公阴险狠毒和虚伪的丑恶面目,暴露无遗。正如吕祖谦所说:庄公“导之以逆,而反诛逆;教之以叛,而反讨其叛!庄公之用心亦险矣”(《东莱博议》卷一)!真是一针见血,洞见其心。至此,作者并未把庄公这个人物轻易放过,而是紧紧抓住庄公置其母姜氏于城颍后“既而悔之”的一闪念,在本文的最后一段引出一个颍考叔来,提出一个“阙地及泉,隧而相见”的两全之计,使庄公母子在隧道相见,一个言“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一个说“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表面上母子关系恢复如初,实质上把母子二人的内心虚伪显示得淋漓尽致。这在作者赞美颖考叔“纯孝”的结语中,寄寓着无限的感慨为证。

全文仅七百余字,首尾完整,结构紧密而曲折波澜,塑造了如此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真是鬼斧神工,这种高超的写作技巧值得我们借鉴,难怪后人称为“文章之祖也”(余诚《重订古文释义新编》卷一)。(朱一清)

【鉴赏】《古文鉴赏大辞典》

本篇是《左传》全书的开卷之作。它记叙了郑庄公的弟弟共叔段,在他母亲武姜的支持下,阴谋夺取君权而终于失败的故事。为了争权夺利,母子兄弟之间也不惜骨肉相残。反映了春秋时期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和斗争的复杂性和激烈程度。

本篇叙述史事,首尾完整,结构严密。庄公寤生,惊姜氏,姜氏因而爱叔段。这是故事的发端,是情节发展的起因。叔段逐步扩张势力,谋夺君位;郑庄公外似宽厚而胸怀杀机,坐以观变。矛盾冲突逐步展开,渐趋明朗化、尖锐化。到郑伯讨伐叔段,段出奔共时,矛盾冲突已达高潮,人物关系也到了最为紧张的阶段。结局是母子和好如初。犹如一篇短篇小说,有开头、发展、高潮和结局,具形自足。

其次,情节发展的线索有明线、暗线,有主线和次线。明线是共叔段逐步的扩张势力,直至“缮甲兵,具卒乘”,暗线在郑庄公一方,胸怀杀机,逐步引导共叔段走向深渊。而明线非主线,主线是郑伯,共叔段只是次线。两条线索在开端部分“庄公寤生”以后分头发展。到“公伐诸鄢”,两条线索交结在一起,矛盾冲突趋于高潮,接着又引出了郑伯与姜氏的一条情节线索,直至母子和好如初为最后结局。

文章不仅故事完整,结构严密,而且情节发展波澜起伏,曲折生动。在一篇仅有六七百字的文章中,能写出多重线索的事件;刻画出好几个性格各异的人物;又能做到首尾完整,脉络清晰,作者的叙事能力确是相当高超的。

文中人物性格,有的外向、野心毕露,有的内向、城府森严。

中心人物是老谋深算,后发制人的郑庄公。庄公即位初期,姜氏请求封共叔段于制地。庄公说那个地方太险要,宁愿改封京地。京地是大邑,足使共叔段产生骄傲自大之志。他正想养其骄气而灭除之。当共叔段在京地,筑城墙超过标准时,祭仲谏庄公“无使滋蔓”,庄公说:“多行不义,必自毙。”当大叔使西北边邑地区臣属自己,大夫子封谏除之,庄公说:“无庸,将自及。”大叔又把两属的边邑干脆收归己有,又不断扩张地盘时,子封又谏除之,庄公又不许。祭仲、子封一谏再谏,是为了国家的统一和安全,他们实在不知道这是庄公的处心积虑,一步步地设下圈套,让生母和胞弟逐渐入其彀中。庄公与祭仲、子封之间的几段对话,活灵活现地画出了庄公宽松外表下的忌刻用心。后来郑庄公发兵攻打京地,大叔逃到鄢地时,又亲自领兵打到鄢,直至把共叔段赶出国境,逃奔到共地才算罢休,同时,又把亲生母亲武姜放逐到城颍,报复的手段是相当严厉的。

共叔段是一个既贪婪又愚蠢的人物。请制不成,又请京,是其贪婪表现之一;筑城超过先王之制,是其贪婪表现之二;先命北鄙西鄙贰于己,接着干脆收为己有,是其贪婪表现之三。贸然袭郑,就不仅是贪婪,而且还是不自量力,愚不可及,他怎么能免于失败呢?终于不堪一击,出奔到共。

武姜是一个昏聩而又极狭隘的老妇人。只因难产受惊,就不喜欢庄公而偏爱小儿子共叔段。由于偏爱幼子,再三为叔段请求封地。当共叔段将袭郑时,意同意暗中配合,打开城门,里应外合。昏聩到如此地步,又怎么能不失败呢?后遭放逐,又与庄公在隧道相见,并赋:“其乐也洩洩”,实在是很难堪的。

这两个人物皆着墨不多,但都写得生动传神。(王兴华)

【深究与鉴赏】《古文观止鉴赏辞典》

苏轼《论郑伯克段于鄢》有言:“《春秋》之所深讥,圣人之所哀伤而不忍言者三”,除“父子之恩绝”“夫妇之道丧”外,就是“郑伯克段于鄢,而兄弟之义亡”。父子、夫妇、兄弟之亲,天下之至情,竟然发生相残相害的人伦悲剧,不仅《春秋》载录,以为龟鉴;《左传》以史传经,叙事尤其详尽。《左传》叙事议论,往往关切五常之理,这跟左氏所标榜的“惩恶而劝善”宗旨,经世资鉴精神有关。

本篇虽是解经文字,就创作论而言,无论情节布局,人物塑造,对话艺术,甚至劝善贬恶的功用,也都符合中国古典短篇小说的标准。

就人物形象塑造而言,篇中六人,无不穷形尽态,惟妙惟肖。清魏禧《左传经世钞》称赏说:“此篇写姜氏好恶之昏僻,叔段之贪痴,祭仲之深稳,公子吕之迫切,庄公之奸狠,颍考叔之敏妙,情状一一如见。”尤其叙写郑庄公处心积虑欲陷段于死地,可谓阴狠险诈;金圣叹批《才子古文》论本篇:“一路写庄公,俱是含毒声,其辞音节甚短。”对话音节甚短,正是冷漠刻薄人之口吻。其他对话,除成功揭露性格外,在文中也都兼有推进情节、替代说明、交代枝叶的效用,对话艺术十分成功。通篇在阐述兄弟之义、母子之恩方面,尤其着力。在诠释经文部分,则拈出“郑志”二字,从行为动机方面去论断是非疑似,发挥孔子《春秋》强调的“诛心之论",具体表现了劝惩精神。清王源《左传评》卷一称:”‘郑志’二字,将克段一案括尽,通篇若网在纲,千锤百炼”,这是就文章结构美的角度来说的;余诚也说:“《左氏》体认《春秋》书法微旨,断以‘失教’‘郑志’,通篇尽情发明此四字。以简古透快之笔,写惨刻伤残之事,不特使诸色人须眉毕现,直令郑庄狠毒性情,流露满纸。千百载后,可以洞见其心,真是鬼斧神工。”这是从《春秋》书法的发明来说的。中国史书,史传文学,乃至小说及其他文学之注重劝善惩恶的教化功用,本篇可说是一个很有示范性的开端。古典小说叙写忌讳,所用“微辞”“曲笔”,也都可从本篇及《左传》其他有关篇章寻到源头。

一般谈到情节的结构,大致以整体性、曲折性、自然性为原则;试拿来衡量本篇,俨然已将三者作完美之统一,提供给读者极大的审美趣味。首先,本篇叙写郑伯与共叔段及其母武姜间的恩怨离合始末,自具首尾,形成一整体。其次,“郑伯克段”事迹,史事如此,不容杜撰,左氏只是顺理成章,“因事命篇",自然而然,据事直书而已。至于因事命篇之余,读者又能体味其曲折变化之美,此则若非左氏剪裁安顿之妙,则不能为功。王源《左传评》卷一有段评语,谈到“文章贵乎变化”的意见,很有参考价值,他说:“精严当变为疏宕,险峭当变为中庸,写儿女当变为英雄,写乱贼当变为忠孝。正忽变为奇,奇忽变为正,千变万化,不可端倪,然后方有生气,方能万古常新。”这是就全篇的风格或情节来说的。像本篇,叙郑庄公之残忍阴狠,未以“郑志”点破之前,先写其仁厚之假面孔;既点破之后,又写颍考叔之仁爱笃孝;再写庄公之念母、见母、母子如初。“君子曰”之论,表面盛赞考叔之纯孝,实际却是深刺郑庄公之不孝。叙写庄公的对话,一路写来具是“含毒声”,到“不及黄泉”二语,可谓极点;以下庄公对话,则变化为“哀哀之音,孺慕之啼”。所以本篇情节结构当以“既而悔之”作为全篇之转折处,诚如金圣叹所云:“以上,一篇地狱文字;以下,一篇天堂文字”;变化之妙,有如此者。

吕祖谦评价本文,谓为“十分笔力”;归有光称赏本篇:“此《左氏》笔力之最高者”;或者赞其“鬼斧神工”,或者美为“文章之祖”,推崇可谓备至。余诚更提出本篇写作技巧,如“字法、句法、承接法、衬托法、摹写法、铺叙断制法、起伏照应法,一一金针度与。”由于篇幅所限,无法在此一一论述。读者欲知其详,请参考清代王源《左传评》、冯李骅《左绣》、姜炳璋《读左补义》诸书。《古文观止鉴赏辞典》(张高评)

【赏析】《古文观止续古文观止鉴赏辞典》

《左传》,即《春秋左氏传》。据传说,孔子“引鲁史而作《春秋》”,记载我国春秋之时,列国吞并侵伐的历史,被奉为“五经“之一。由于《春秋》的记事非常简单,孔子同时的鲁国人左丘明便为《春秋》作传,就是《左传》。《左传》是我国最早的编年史之一,在文学方面也有重要价值,其记事的详备及泱泱文采,似得造化之工,一直是文学史上传世的经典名著。“郑伯克段于鄢”一句是《春秋》的原文,那么事情的原委及发展过程又是怎样的呢?《左传》对此作了详尽而生动的叙述。

全文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从开始到“谓之京城大叔”,写郑庄公与共叔段、武姜之间矛盾的由来。武姜显然是祸端之一,同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她却偏偏溺爱共叔段而厌恶郑庄公,甚至置“立子以嫡、以长”的宗法制度而不顾,屡次向郑武公请求立次子共叔段,当目的没有达到,庄公终于继承王位后,她又多次为段争取地盘,千方百计扩大段的权力,可见姜氏的偏私和任性。而面对这一切,郑庄公又是怎样表现的呢?当姜氏为段请求制这个地方的时候,庄公回答道:“制,岩邑也,虢叔死焉,他邑唯命。”这段话非常耐人寻味,既拒绝了封制的请求,又让专横的姜氏无话可说,这种不露声色的态度引发了读者的兴趣,也为下文设下伏笔。

第二部分从“祭仲曰”到“既而悔之”。这是文章的精彩段落,故事步步深入,矛盾层层展开。首先,用祭仲的话点明“今京不度“,指出段的势力过大,继而写段“命西鄙北鄙贰于已”,然后又“收贰以为己邑”,尽述段的骄纵与贪婪,最后“完聚,缮甲兵,具卒乘,将袭郑”,要与庄公决一雌雄,而姜氏则“将启之”,准备为段打开城门,作内应。结果呢,在庄公的讨伐下,段大败,逃*共亡**。段一步步地变本加厉,秣马厉兵,在当时是有目共睹的,每当他势力有所扩大,都有祭仲、公子吕、子封等向郑庄公发生警告,催促他尽快采取防范措施。那么,庄公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呢?当我们仔细琢磨庄公在每一种情况下的态度时,才体味到《左传》作者的匠心之所在,并深深为其笔法的精到所折服。

且看,当祭仲警告郑庄公段的封地京发展得不合法度,有可能控制不住时,庄公的回答和第一部分中的态度多么相似:“姜氏欲之,焉辟害?”似乎都表现了对母命的至遵与无奈,而当祭仲开始谴责姜氏的“何厌之有”时,庄公才开始解释自己的“无动于衷”——“多行不义,必自毙”,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而“子姑待之”四个字才稍露天机。

再看,当公子吕针对段争夺西鄙北鄙提出警告时,庄公又回以泰然的一句:“无庸,将自及。”显然庄公心中是自有打算的,因而,他对于段的步步进逼不是被动地加以抑制,而是有意地推波助澜。当子封警告庄公“厚将得众”时,庄公似乎已经看到了段的覆灭下场,胸有成竹地说:“不义不昵,厚将崩。”庄公的老辣至此已表现得淋漓尽致,看来他就等待着段的最后行动了。

决战的时候终于到来了,段“将袭郑”,姜氏“将启之”,而庄公则“闻其期”,矛盾发展到白热化的程度,庄公决非无动于衷,而是蓄谋伺机,实际上段和姜氏的一举一动都尽在其密切注视之中。庄公先发制人,首先出兵伐段,大获全胜后乘胜追击,逼段于一隅,使之成为“共叔段”。

在这场“兄弟相煎”的争斗中,段在明处,庄公在暗处;段的行动已经使心机泄露无遗,而庄公在欲擒故纵的同时,还在尽力地掩饰自己,这样做,既可使段更加肆无忌惮,恶贯满盈,加快其走向灭亡的速度,又可使自己显得更加雍容大度。可见,写共叔段完全是为写庄公作衬托,段看似嚣张,而庄公则更为阴险毒辣,不友不孝,一切都在不言之中自明了,

而这一部分的最后一笔,又落在了文章的重要线索——庄公和姜氏的关系身上。这样的安排使全文结构更趋明晰和完整,又引起下文。胜利了的庄公已无需再掩盖自己峥嵘的内心,将亲生母亲姜氏禁起来,并发誓:“不及黄泉,无相见也!”此恨积郁之久已暴露无遗。

文章到此,似已结束,但《左传》叙事的起伏跌宕往往是出人意料的。《左传》所描述的人物,已经超越了单一性格层次,而成为复杂的结构,郑庄公就是如此,很快他就后悔自己对于姜氏的处理方式了。为什么要后悔,也许有诸多原因可以追究,母亲毕竟是母亲,亲子之情,人人有之,并且在以“孝”为至高伦理准则的时代,作为一国之主,过分的不孝,也会带来更多不可估量的不利因素,自己本身就绝情绝义,又如何以教化治国呢?于是故事进入了第三部分。

这最后的部分,出现了颍考叔这样一个人物,他是作者极为推崇的一个象征。他以己之“孝”感化了郑庄公,又深谙群臣之礼,也是“忠”的楷模。他想庄公之所想,知其悔而见庄公,使从不轻露声色的庄公倾诉苦衷,又为其设计了“阙地及泉”与姜氏相见的万全之策,保全了国君的面子。使母子俩在快乐的气氛中相好如初。全文以庄公母子的关系起笔,又以此作结,首尾呼应,表现了高超的艺术构思。

在不过五百字的叙述中,包含了这样丰富的内容,说明《左传》不愧为典范之作。其用笔的简练,可以说到了惜墨如金的程度,写姜氏偏爱共叔段,为了立他为王,“亟请于武公”,一个“亟"字充分暴露了姜氏的迫不急待,用笔极妙。当共叔段要进攻郑时,庄公再不像前几次回答臣子们的警告时,从容不迫地晓之以“理”,这次只说了寥寥的两个字:“可矣!”便下达了讨伐的命令,可以想见,他这时已是急不可耐,这个时机他已等待了不知多久,而他又是多么决断,这两个字的涵力之深,足见作者笔力的不凡。

再有,对于人物的刻画,也是极为生动的,读过此文,性格各异的郑庄公、姜氏、共叔段都翩然而至,走过两千多年的历史屏障,仍然栩栩如生地表现着他们不同的内心世界。随着矛盾的进一步展开和深化,每个人物都在不同程度上形成了各有侧面的丰满而鲜明的形象,而郑庄公的老辣和复杂,则凝聚了作者的大部分笔力,使文章获得了巨大的生命力,千百年来,这一名篇佳作使人百读不倦的秘密,大概就在于此吧。

再有,作为“解经"之作,《左传》也沿袭了《春秋》笔法,即对史事和人物不加臧否,而其意则能从字里行间体会出来,一来为贤者讳,二来起到讽谕和教化的作用。对于“郑伯克段于鄢”一句《春秋》原文,《左传》作者就早已领会于心了,指出“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日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不言出奔,难之也。”那么,在《左传》中,作者同样也未加任何评论,而读者从文章对事件发生、发展过程的交待中,自可找到矛盾的起因,这就是姜氏的偏心、段的利欲熏心,以及庄公的存心不良,而庄公的技高一筹,也完全是读者自己分析出来的。这种被后世称为微言大义的“春秋笔法”,一直被视为中国古代文学的一个传统,并对中国文学特殊风格的形成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郝月明)

【鉴赏】《古文鉴赏辞典》

公元前722年,在郑国统治者内部发生了一件骨肉相残的事件,这就是《春秋》上所谓的“郑伯克段于鄢”。《公羊》、《穀梁》都提到这件事,发表了一些议论。但从事件的叙述、人物的刻画方面来说,《左传》的文字写得最具体精彩,历来脍炙人口。

姜氏厌恶其子郑庄公,始于郑庄公出生时的难产。可是她对于共叔段,却又非常溺爱。屡次请求郑武公废长立幼。虽遭到武公的拒绝,但姜氏并不就此罢休,这就充分说明了这个女人不仅愚蠢而且顽固。姜氏的一恶一爱,始终贯串于矛盾的产生、发展和激化的过程,正是行文的脉络所在。

郑庄公即位后,姜氏要求把制邑分给共叔段。制,地在虎牢,形势十分险要。姜氏为共叔段要求封制的居心何在,郑庄公是十分清楚的,当然不能允许,直截了当地告诉姜氏:“制,岩邑也,虢叔死焉,他邑唯命。”据说虢叔恃险不修德政,结果被郑武公所灭。对于郑庄公这段话中所包含的杀机,姜氏未必能够完全参透。求制不得而求京,这也在郑庄公意料之中。由此可见,姜氏的筹算一开始就落入郑庄公的掌握之中了。

历史上的封建统治者,总是把维护自己的权力放在最重要的地位,即使母子兄弟之间,也丝毫不能缓解他们之间权力之争的矛盾。从郑庄公即位到共叔段外逃,共经过了二十二个年头。这漫长的岁月,突出地表现了郑庄公蓄谋之久,甚至连他的左右大臣也察觉不出其心迹,被蒙在鼓里。当祭仲提出京的制度不合规定的时候,郑庄公却说:“姜氏要这么干,我有什么办法避免这种威胁呢?”装成无可奈何的样子。等到祭仲提醒他“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时,他才说出“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的话。这个“毙”字和“虢叔死焉”的“死”字是一脉相承的,即使在这一点透露之中,也遮上了一块帷幕:表明这是在自杀,而非他杀,企图逃避杀弟的罪责,可说既狠毒又狡猾。

郑庄公设下的陷阱,就是养共叔段之骄,纵共叔段之欲,使其不断膨胀,逐步发展到自我毁灭。权力欲望的沟壑是永远填不满的。郑庄公竭力容忍共叔段的得寸进尺,从表面上来看,好像处在被动地位,实际上主动权仍然掌握在郑庄公的手里。如果加以扼制,共叔段就会收敛,郑庄公企图使其自我毁灭的目的就会落空。因此,不管共叔段使“西鄙北鄙贰于己”也好,还是进而把二邑归为己有,封地扩展到廪延也好,郑庄公都不露声色,听之任之。即使他的心腹公子吕连续向他提出警告,甚至说出“欲与太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这样的话来激他,他都不为所动。这说明郑庄公的深藏不露,真是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等到共叔段完成了进攻国都的准备,并得知姜氏开城作内应的确切时间之后,郑庄公才发布讨伐共叔段的命令。长期郁结的怨恨一下从“可矣”二字中迸发了出来。公子吕伐京后,共叔段逃到鄢,郑庄公又亲自率军攻鄢,终于使共叔段彻底垮台。对于姜氏当然也不会放过,把她放逐到城颍,而且发誓说:“不及黄泉,无相见也!”怨恨之深溢于言表,再也用不着掩盖了。

和郑庄公的极端冷酷相比,共叔段则表现为极度狂热。这种狂热,既表现了攫取权力的野心,也表现了施展权术的低能。共叔段的步步逼近,实际上都是在步步落人郑庄公为他设下的陷阱。争权夺利,可以使人变得冷酷无情,也可以使人变得骄横狂热。从本质上来说,它们都是封建统治者罪恶本质的表现。因此,这一对亲兄弟,犹如一根毒藤上结出的一双恶果,其胚胎并没有什么大的区别,不过一个是胜利者,一个是失败者而已。

姜氏、共叔段母子的密谋及活动,在文章中并没有作正面描写,只是通过简要的记叙和郑庄公与祭仲、公子吕的对话表现出来。这样写不仅使文字显得十分简洁,而且突出了郑庄公在这场斗争中的主导地位。对于姜氏、共叔段的密谋活动,郑庄公了若指掌;而姜氏、共叔段对郑庄公的险恶用心及严密部署却毫无所知。妙在似明实暗,似暗实明。通过故事情节的发展,人物的对话,郑庄公这个奸雄的性格特征,栩栩如生,跃然纸上。

“遂为母子如初”的结尾,读来使人感到十分滑稽,有人称之为丑剧,亦不为过。像姜氏母子这样早已失去了普通人性的典型人物,在经过了一场你死我活的搏斗之后,能够毫无芥蒂,再叙什么天伦之乐吗?何况在郑庄公刚出生之时,就埋下了怨恨的种子。“遂为母子如初”的“初”字就缺乏依据,显得勉强了。血腥的厮杀早就把统治阶级竭力宣扬的那层薄薄的“孝悌”的外衣撕得粉碎了。无怪乎史官对此事的评论也感到为难了。“孝子不匮,永锡尔类”,这是作者针对颍考叔而说的。将孝道永赐予汝之族类,似乎是郑庄公受到颍考叔孝母的感染,其实不过是庄公借此就坡下驴。他之所以欣然接受颍考叔的建议“阙地及泉,隧而相见”,不过是企图缝补这些破碎的外衣,掩盖已经充分暴露了的肮脏的躯体和丑恶的灵魂,这也是千古奸雄的伎俩。因为在这里郑庄公又集中地表现了他的伪善,而伪善是永远和丑恶伴随在一起的。(宋廓)

(鉴赏)《古文鉴赏辞典》

作为先秦历史散文的第一座高峰,《左传》较为系统地记述了春秋时代各国的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方面的事件,在一定程度上真实反映了那个时代的面貌。它摹拟形象,描写个性,或用曲笔,或用直陈,或意在言中,或寄意言外。其间变化无穷,无不委婉尽致。记述发生在公元前722年(周平王49年,鲁隐公元年,郑庄公22年)的《郑伯克段于鄢》,就是一个极好的例证。

《郑伯克段于鄢》通过郑庄公家庭内部的矛盾,深刻暴露和嘲讽了统治阶级内部争权夺利、尔虞我诈和残酷奸诈的丑恶本质,反映了在极端利已主义的私有制社会里,统治阶级伦理道德的虚伪性。

全文可分六段:

第一段为矛盾的开端。作为母亲,武姜憎恨难产的长子寤生;出于偏爱,她力图废长立幼,但未获成功。在这里,个人的好恶引出了非同寻常的君位之争。

第二段为寤生即位以后,争夺君位的矛盾以另一种形式发展着。如果说,在矛盾的发轫阶段,寤生与武姜、共叔段之间还没有直接冲突的话,那么,到了发展阶段,就变成了针锋相对的斗争。这种斗争,属于君臣之间叛逆和反叛逆的性质,彼此势不两立,不共戴天。但因矛盾双方的关系是母子和兄弟,所以它蒙上了一层隐蔽和虚伪的色彩。大体说来,这一阶段有“分封”和“收贰”两个层次,前后经历了二十二年。郑庄公即位以后武姜和共叔段并没有罢休。她以国母的身份,为爱子请封东虢国的故地制,亦即虎牢,因为那里形势险要,便于图谋不轨。遭到拒绝以后,又请封都邑超过百雉的京,得到这个地方,就意味着地位超过一般的侯伯,便于摆脱郑庄公的控制。这是第一步。第二步,被称为京城大叔的共叔段,为了扩张自己的领地,先命令郑国西部和北部边境的官员把自己当成副贰之君(一说命西鄙、北鄙两地一面归属庄公,一面归属自己。又一说为共叔段挑唆西部和北部两地对郑庄公怀有贰心),然后正式把两地收为已有,使领地延伸到了郑国的西北边邑。对于武姜和共叔段的所作所为,郑庄公倍加注意而又竭力克制,因为他虽然洞察了共叔段的野心,但还没有掌握到真凭实据。

第三段为故事的高潮。共叔段在扩张领地的同时,修缮了京的城廓,招揽了百姓,积聚了粮食,整练了步兵和战车,将要袭击郑庄公;居住在都城的武姜又准备作内应,到时候私下打开城门。在掌握了证据,弄清了共叔段出兵的日期以后,郑庄公认为火候已到,一举发兵扑灭了未遂的叛乱。共叔段犹如丧家之犬,奔逃至鄢,又被逐出国土,*亡流**到共国。

文章的第四段如同《公羊传》、《谷梁传》式的用来解释《春秋》的抽象议论,与故事本身无关。不少学者认为,这种议论文字很可能是后人羼杂进去的。所以这里暂置勿论。

从故事情节看,第五段属于结局。因为武姜是郑庄公的生母,又是共叔段的后台,所以郑庄公恨之入骨但又不能过分。他先将她发落到城颍,发誓永不见面;然后在颍考叔的诱导下,演出了“阙地及泉,隧而相见”的丑剧。

作品的第六段是作者的议论,表明作者的儒家的“纯孝”思想。他还故意用赞扬颍考叔的方法讥刺了郑庄公,这就是所谓意在言外的“春秋笔法”。

故事情节是表现人物性格的手段;反过来,它又受制于特定的个性,是性格的历史。作品通过上述故事情节,生动地刻画了郑庄公等的形象。

郑庄公是个阴鸷狠毒、口蜜腹剑的统治者。说他狠毒,有他的两次行动为证:其一是武姜请封之初,他坚决不肯把军事重镇制分封给自己的胞弟共叔段,其二是他用重兵*压镇**了共叔段,不让他在郑国立足,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他甚至把亲生母亲赶出都城,咬牙切齿地发下了永世不再见面的誓言。在这里,郑庄公亲手撕掉了他们竭力鼓吹的“孝悌”的面纱,露出了极其狰狞的面目。

自然,郑庄公决不是一介鲁夫。为了自己的尊严和私利,他固然残暴无比,但他深深懂得:“孝悌”的旗号不能丢掉,公众的舆论不可忽视。于是他费尽心机,在漫长的二十二年中间,采用了“将欲取之,必先予之”的策略,表现出了异样的虚伪。这有他的五次讲话为证:

他明明不肯把制分封给共叔段,却又装出关心弟弟和孝敬母亲的样子,说是“虢叔死焉”,“佗邑唯命”。此其一。

把京分封给共叔段以后,祭仲等臣子果然被郑庄公所迷惑,担心这个“仁人君子”控制不了局面。郑庄公则始而一副可怜相说是“姜氏欲之,焉辟害?”继而向祭仲交底:“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他伪装孝子,而又直呼母亲为“姜氏”;伪装仁义,而又放长线钓鱼。此其二。

当共叔段野心始露,要求西鄙和北鄙把他当成副贰之君时,大夫子封等竟以为郑庄公的宽容必将为渊驱鱼、自毁基业,于是劝说郑庄公及早*压镇**。老谋深算的郑庄公却说:“无庸,将自及。”此其三。

共叔段扩张封地,收取西鄙、北鄙以后,自以为已经了解郑庄公意图的子封,认为时机已到,再一次请求他发兵时,他依旧不紧不慢地说:“不义不昵,厚将崩。”此其四。

到了他登基后的第二十二年,亦即共叔段行将谋反之时,郑庄公才主动告诉臣子:“可矣!”也即“可以动手了!”通过长期等待而即将得到的喜悦,压抑已久而行将喷发的愤怒,成为“可矣”二字的内涵。此其五。

表面上,共叔段遭受*压镇**是咎由自取。但透过上述五次讲话,郑庄公窃取仁义,欲擒故纵,亦即让其“自毙”、“自及”、“自崩”的罪恶用心,不是昭然若揭了吗!可以想见,在共叔段的野心彻底暴露以前,如果过早地采取军事行动,郑庄公就捞不到“孝悌”的好名声。反过来看,如果郑庄公及早采取措施、警诫共叔段,共叔段就未必会谋反,他就不可能把亲弟弟置于绝境。同样可以想见,在等待共叔段“自毙”等话语的背后,郑庄公肯定加强了监视和防范措施。要不,共叔段的密谋就不可能被掌握,苦心经营二十二年的共叔段也不会败于一旦,京的官僚和百姓又怎么会顷刻背叛并抛弃共叔段!沽名钓誉,将自己打扮成孝子和贤兄;千方百计,麻痹政敌以助长其野心的发展,这就充分说明郑庄公是个诡谲奸恶的阴谋家。

在情节展开的过程中,武姜、共叔段和祭仲、子封等人的性格特点也表现得十分鲜明,武姜的偏心,导源于极端的利己主义;她的爱憎,实质上是一种政治态度。武姜所支持的共叔段,分明是个有恃无恐、野心勃勃而又无比愚蠢的典型。至于祭仲、子封等人,分明都是君王忠实而又干练的奴才。

作为性格的历史,作品中情节的开端、发展、高潮和结局,全都是在特定的历史和生活条件下敌对双方的主要人物性格撞击的结果。没有郑庄公阴鸷的欲擒故纵,就没有共叔段的胆大妄为;没有胆大妄为的共叔段,也就没有“郑伯克段于鄢”。最典型的是作品结尾的大团圆式的丑剧。按照常情常理,这种欲盖弥彰的丑剧是不会出现的。虽然在历史典籍中,“重归于好”的事例司空见惯,但也决没有以这样的形式出现。说到底,这是郑庄公这个狡猾而又好名的野心家为了树立“孝”的典范,为了维护所谓“金口玉言”、“言出法随”的尊严,借以愚弄臣民的一种手段。当然,这也是卑劣胆怯、贪图享乐和渴望回到都城的武姜所能够接受的一种形式。所以,当颍考叔出谋划策以后,无比乖谬丑恶的一幕随即出现了:象死人一样的贵妇人武姜进入了幽暗的隧道。装腔作势、佯为欢乐的郑庄公迈着方步也进入了隧道。他嘴里高声哼哼着“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的诗句。于是,母子团圆了。国君亦步亦趋地搀扶着貌似欢笑、朗诵着“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诗句的国母走出来了。这是令人喷饭的一幕。只有象武美和郑庄公这样的统治者,才会象演戏一样扮演了“慈母”和“孝子”的角色,用以维护“神圣家族”的面子和道德的招牌。

大家知道,古往今来的历史学家,虽然各有其立场和观察问题的方法,但他们只能对历史的事实作出不同的评价,却不能违背历史的事实。这就是所谓“实录”精神。“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太史公自序》引孔丘语)如果说,孔丘的《春秋》已经重在记录客观的历史事件的话,那么,《左传》同样做到了这一点。不仅如此,较之《春秋》的“郑伯克段于鄢”(《左传》原无题目,郑伯克段于鄢”由《春秋》借用为篇目)这一句话,《左传》的内容大大的丰富了,而且倾向性更为隐蔽了。既然如此,有关郑庄公和共叔段的这段史实,左丘明怎么就写得这样精彩呢?

首先,因为左丘明善于选择和识别历史故事。跟《春秋》相比,《左传》更加重视人民的痛苦和揭露统治者的卑劣。如“隐公元年”五月以前,《春秋》仅记一件事:

“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蔑。”

而《左传》则记两件事:

“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蔑。朱子克也,未王命,故不书爵,曰‘仪父’,贵之也。公摄位,而欲求好于邾,故为蔑之盟。”

“夏,四月,费伯帅师城郎。不书,非公命也。”

《左传》多出的一条,明显突破了“旧史”和《春秋》的框框,旨在揭露“臣不臣”的史实。至于郑庄公事,《春秋》仅书一笔:

“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

它就事论事,“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杜预《春秋三传序》)。左丘明则深刻理解这段史实的典型意义,所以并未受时日的限制,而能追溯到二十二年以前的事件的源头,弄清了来龙去脉。这就为写好这段历史故事以及其中的人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其次,左丘明善于安排和剪裁史实。就本文而言,只要与《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稍作比较,就能发现作者的谋篇布局的功夫。

《公羊传》曰:

“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克之者何?杀之也。杀之,则曷为谓之克,大郑伯之恶也。曷为大郑伯之恶?母欲立之,己杀之如勿与而已矣。段者何?郑伯之弟也。何以不称弟?当国也。其地何?当国也,齐人杀无知。何以不地?在内也。在内,虽当国,不地也;不当国,虽在外,亦不地也。”

《谷梁传》曰:

“夏,五月,郑伯克段子鄢。克者何?能也。何能也?能杀也。何以不言杀?见段之徒众也。段,郑伯弟也。何以知其为弟也?杀世子母弟目君;以其目君,知其为弟也。段,弟也,而弗谓弟;公子也,而弗谓公子:贬之也。段失子弟之道矣,贱段而甚郑伯也。何甚郑伯?甚郑伯之处心积虑,成于杀也。于鄢,远也。犹日取之其母之怀中而杀之云尔,甚之也。然则为郑伯者宜奈何?缓追逸贼,亲亲之谊也。”

毫无疑问,《公羊传》和《谷梁传》的作者,已经涉及到了武姜的阴谋,共叔段的下场,郑庄公处心积虑对付共叔段等史实,但因他们着眼于“传”《春秋》,所以史实凌乱不堪,故事的叙述被作者的议论彻底淹没,根本谈不上安排和剪裁。

《左传》则不同,它掌握了这一故事的发展线索,根据作者褒贬和立意的需要,从经历几十年的史实中清理出关键的要素,编排成一个有头有尾的故事。对于这几十年中发生的事情,作者删繁就简,去粗取精。如武姜僧恶郑庄公的原因,仅只强调了“寤生”这一关键;郑庄公的阴鸷和共叔段的野心,则突出了“请封”、“收贰”和“平叛”等三个环节,从而使仅有七百多字的作品叙写得合情合理、栩栩如生,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和文学价值。

另外,作者还善于运用对比和烘托的手法。如郑庄公对待武姜“佗邑唯命”与置姜氏于城颍,发誓永不相见与“和好如初”等对比,活脱脱地表现了他的残忍和虚伪的个性。又如通过祭仲、子封等人的多次规劝,进一步烘托了郑庄公的阴险性格,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左丘明在记叙史实,刻画历史人物形象的时候,摒弃了干瘪而又抽象的概念,采用了感性的、形象的细节。如郑庄公的“自毙”、“自及”、“自崩”和“可矣”等个性语言,隧道赋诗等典型动作,无不给人以深刻印象,使个性各异的历史人物的声容笑貌、言行举止跃然纸上。

应该说,从内容到形式,《郑伯克段于鄢》与《长勺之战》、《晋侯梦大厉》《石言于晋魏榆》等《左传》中的其他精彩篇章一样,是我国古代史传文学的一块丰碑。它对司马迁的诸如《项羽本纪》、《廉颇蔺相如列传》、《淮阴侯列传》、《魏其武安侯列传》等史传文学的杰作,无疑产生了深刻影响。

当然,受历史和阶级的局限,本文也有不足之处。它虽然发扬了史学家忠实于客观事实的传统,暴露和讽刺了统治阶级的罪恶,但作者是从儒家的“正名主义”和“孝悌”观念出发来评述历史的。例如,在解释“郑伯克段于鄢”的时候,作品强调了“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庄公为“郑伯”是讥失教也。这段文字虽然未必出于左丘明之手,但全文的调子还是与此合拍的。又如作品最后的“君子曰……”一段,无疑是画蛇添足。这段评论集中表现了左丘明的儒家“纯孝”观点。诸如此类,我们都应投之于批判的眼光,决不能兼收并蓄。(谈凤梁)

【集评】

1、归有光《文章指南》点评学者作文,最难叙事。古今称善叙事者,左氏、司马氏而已。如叙郑庄公、叔段本末,此左氏笔力之最高者。

2、金圣叹《天下才子必读书》点评通篇要分认其前半是一样音节,后半是一样音节。前半,狱(“罪”)在庄公,姜氏只是率性妇人,叔段只是娇养失教子弟。后半,功在颍考叔,庄公只是恶人到贯(“罪恶”)满后,却自有悔过之时。

3、李骏岩《新订批注左传快读》点评庄公雄猜(“多疑”)阴狠,视同气如寇仇,而欲必致之死。故匿其机而使之狎(音霞,“轻慢”),纵其欲而使之放,养其恶而使之成。甲兵之缮,卒乘之具,庄公之钓饵也;百雉之城,两鄙之邑,庄公之陷阱也。封京之后,伐鄢之前,其处心积虑,何尝须臾忘叔段哉!庄公之心,天下之至险也。

4、吴闿(kǎi)生《左传微》点评称考叔以咏叹出之,其刺郑庄深矣。明谓郑庄不孝耳,却吞吐其词,不肯径出,故文特婉妙。古人高文,多事外曲致,旁见侧出之处。此篇本诛庄公之不孝,但嫌直率,故幻出颍谷封人以衬,以形容之致,及精神旁溢之处,唯左氏、史公,时时有之,他人皆不逮(音带,“及”)矣。

5、吕祖谦《东莱博议》点评钓者负鱼,鱼何负于钓?猎者负兽,兽何负于猎?庄公负叔段,叔段何负于庄公?且为钩饵以诱鱼者钓也,为陷井以诱兽者猎也,不责钓者而责鱼之吞饵,不责猎者而责兽之投阱,天下宁有是耶?庄公雄猜阴狠,视同气如寇仇,而欲必致之死;故匿其机而使之狎,纵其欲而使之放,养其恶而使之成。甲兵之强,卒乘之富,庄公之钩饵也;百雉之城,两鄙之地,庄公之陷阱也。彼叔段之冥顽不灵,鱼尔,兽尔,岂有见钩饵而不吞,过陷阱而不投者哉!导之以逆而反诛其逆,教之以叛而反讨其叛,庄公之用心亦险矣。

6、魏禧(xi)《左传经世钞》点评此篇写姜氏好恶之昏僻、叔段之贪痴、祭仲之深稳、公子吕之迫切、庄公之奸狠、颍考叔之敏妙,情状一一如见。

7、林云铭《古文析义》点评考《郑风•叔于田》二诗,称段多材好勇,国人爱之,亦不过纨绔娇痴习气、驰马试剑伎俩耳。无论其他,即封京之后,既值危疑之际,乃公然贰两鄙,收两鄙,且及廪延,而谓公不知乎?抑谓公知而不忘乎?此病狂丧心之举,虽至愚者不为也。其无曲沃兼翼(“曲沃代晋、曲沃克晋、曲沃篡晋——晋国的公族曲沃武公攻入了晋都翼城,打败了晋侯缗,取代了晋国的君主,小宗篡夺大宗,成为礼乐崩坏的初始指标事件”)大手段,可知矣。

然则庄公何以必杀之而后快?盖(“发语词”)庄公,猜刻(“疑忌刻薄”)残忍人也。于怨弟久矣。“请制”“请京”,弓影之疑,都认作有心轧(音压)己。因思不陷段于恶,必不能及其母而快其私。故祭仲之说行,犹可以全兄弟之义也,而公弗愿;子封之说行,犹可以全母子之恩也,而公弗欲。直伺其修战守之备,有涉于篡夺形迹,毋(音无)论袭郑不袭,有期无期,只消用两个“将”字,一个“闻”字,便把夫人一齐拖入浑水中,无可解救,此公之志也。

夫以段之骄蹇(音剪,“傲慢,不顺从”)无状,全无国体,紾(zhěn,“扭”)臂之谋,不必深辩。乃夫人处深宫严密之地,且当庄公刻刻堤防(“提防”)之际,安能与外邑定期,向国门作内应耶?段既走死,公随以罪段者罪母,废置边城,而出重誓绝之,所以示其平昔爱段种种,皆适以祸段且自祸也,快心极矣!惟是秦太后以嫪毐(làoǎi,人名,太后面首)被迁,比之姜氏,罪大而情确,时谏死者二十七人,茅焦(人名,秦始皇时“亢直之士、敢谏之臣”)且继之。

姜氏乃莫须有之事耳,而郑臣如祭仲、子封辈未闻一言,直待颍考叔就誓言中寻个迁就之法,幸复母子之旧,而后知公积怨必不可回。黄泉之誓,不但绝母,且藉以杜谏臣之口也。通篇只写母子三人,却扯一局外之人赞叹作结,意以公等本不孝,即末后二着,亦是他人爱母施及,与公无与,所以深恶之。此言外微词也。

8、过珙(gǒng)《详订古文评注全集》点评叔段到底不过一骄弟耳,稍裁抑之,庸讵(yongju,“岂、何”)知不恭于兄?日“姑待”、曰“无庸”,是谁氏之酿成之也?及后母子如初,而不闻反(“返”)弟于国,悔犹得半而失半也。郑伯始终其忍人乎哉!

9、唐介轩《古文翼》点评武姜一爱一恶,实酿祸根。文极写郑庄阴险,却步步插入姜氏溺爱,太叔僭侈(jiàn chǐ ,“奢侈过度”),至同室操戈,几乎天伦澌灭(miè,“消灭净尽”)矣。厥后(音绝,“其后”)考叔从一“悔”字拨动母子如初,势若转圜(zhuǎn huán,“挽回,调停,斡旋”),可见慈孝之性原未尝无,特为物欲所蔽耳。此极有关系文字。篇中离合变化,藏针伏线之妙,亦难以言尽。

10、毛庆蕃《古文学余》点评左氏叙事,多从细微琐屑处起,是为神品。盖天下大事,无不从细微琐屑处起,君子所以慎厥初(jué chū,“最初、开头”)也。一结尤有意外巧妙,盖母之偏爱,适以祸子,兄弟争国,遂贻()五世之乱。臣下阴谋辣手,非所以处人骨肉之间。郑之足称者,惟颍谷封人耳。“君子曰”数语,可以翼(“辅助”)书法而行。左氏为《春秋》素臣(“孔子据鲁史修《春秋》,汉儒称之为素王。左丘明作《左传》,述孔子之道,阐明《春秋》之法,后人尊之为素臣。”),信矣。

11、清·吴楚材、吴调侯《古文观止》:“郑庄志欲杀弟,祭仲、子封诸臣皆不得而知。‘姜氏欲之,焉辟害’、‘必自毙,子姑待之'、“将自及、“厚将崩’等语,分明是逆料其必至于此。故虽婉言极谏,一切不听。迨后乘时迅发,并及于母。是以兵机施于骨肉,真残忍之尤。幸良心发现,又被考叔一番救正,得母子如初。左氏以纯孝赞考叔作结,寓慨殊深。”

12、清·余诚《古文释义》:“左氏体认春秋书法微旨,断以失教郑庄,通篇尽情发明此四字。以简古透快之笔,写惨刻伤残之事,不特使诸色人须眉毕现,直令郑庄狼毒性情流露满纸,千百载后,可以洞见其心。真是鬼斧神工,非寻常笔墨所能到也。其实字法、句法、承接法、衬托法、摹写法、铺叙法、断制法、起伏照应法,一一金针度与。固宜吕东莱谓为十分笔力;吴荪右称以文章之祖也。”

13、清·冯李骅《左绣》:“选左者无不以此为称首,大都注意克段一边,否或兼重武姜。竟以君子曰与书曰作对断章法,皆未尽合。盖依经立传,本在郑庄兄弟之际,开首却从姜氏偏爱酿祸叙入,便令精神全聚于母子之间。故论事以克段于鄢为主,论文以置母于颍为主。玩其中间、结局,兄弟末后,单收母子,与起呼应一片。左氏最多宾主互用笔法,细读自晓也。”又:“前半克段于鄢,后半真母于颍,两事本当两断,但一样贬驳,未免境绪无别。忽借君子,忽借考叔,微文刺讥,胜于唾斥,此脱换之妙。凡用闲情掉尾,别出事外远致,其法都本于此。”

14、清·王源《文章练要·左传评》:“文章贵乎变化,变则生,不变则死。生则常新,死则就腐。穷阴寒,万物闭塞,一变而为阳春。伏夏繁衍畅茂,一变而为秋杀。此天地所以为生物而至今常新也。文章之道亦然。精严当变为疏宕,险峭当变为中庸。写儿女当变为英雄,写乱贼当变为忠孝。正忽变为奇,奇忽变为正。千变万化,不可端倪,然后方有生气,方能万古常新。如此篇叙庄公,残忍人也,阴贼人也。乃未写其如何残忍,如何阴贼,先写其仁厚。而既写其如何残忍,如何阴贼,又另写一孝子,如何仁爱,如何笃孝。因写庄公如何念母,如何见母,如何母子如初。且曰‘纯孝’,曰‘爱其母’,曰‘孝子不匮’。与前文固秦越之不相伴也。非变化之妙哉!千秋而下,生气犹拂拂纸上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