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事件 (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2023 年以来,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盯消费者反映强烈的超期食品、价格违法、虚假宣传等问题,对有关违法行为坚持从严从快查处,全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营秩序。为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3 月 16 日,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 6 起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典型案例。

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件,十大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例及分析

案例①

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2022 年 5 月,大连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称甘井子区千山路某超市存在销售超过保质期大米的问题。经查,消费者在当事人处购买"利口香"长粒香米 2 袋,超过保质期 11 天,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大连市市场监管局于 2023 年 1 月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 110 元、罚款 5110 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②

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案

2023 年 9 月,大连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称大连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的问题。经查,当事人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在大连某大型商场销售药品" NOXA20 " 25 盒、"白虎活络膏" 33 盒,构成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大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经营的药品 58 盒、没收违法所得 20 元、罚款 9000 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③

百货商行发布虚假广告案

2022 年 5 月,大连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称甘井子区机场街道某百货商行存在在网店发布虚假广告的问题。经查,当事人通过网店销售商品" GINZANMN10000 "胶囊,对该产品进行具有"抗衰老""改善睡眠""提高免疫力"等保健功效的虚假宣传,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大连市市场监管局于 2023 年 2 月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 1960 元的行政处理。

案例④

餐饮店销售海鲜产品未明码标价案

2023 年 10 月,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发现有消费者在网上发布视频,反映其在沙河口区某餐饮店购买的海鲜产品飞蟹未明码标价,同时认为收费不合理。经查,消费者到当事人处就餐时选购了 4 只飞蟹,重量共计 2.6 斤,现场未标明飞蟹价格,构成销售海鲜产品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大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 4000 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⑤

小吃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案

2022 年 12 月,大连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称高新区某麻辣烫小吃店存在收取餐费时反向抹零的问题。经查,当事人将店内收银机设定为按"四舍五入"方式收取价款,当日消费者在店内消费 2 单,消费金额为 16.47 元和 20.35 元,当事人实际向消费者收取 16.5 元和 20.4 元。另查明,自 2022 年 12 月 1 日至案发,当事人累计多收取消费者价款 1.2 元,构成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一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大连市市场监管局于 2023 年 5 月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未退还价款 1.2 元、罚款 4000 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⑥

向消费者预收款而未按约定时间提供商品案

2022 年 11 月,大连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称甘井子区某建材家居销售商行销售商品时存在未按约定时间提供商品的问题。经查,当事人与消费者签订家居销售合同,出售给消费者某品牌床与床垫一套,收取预收款后未在约定日期送货、未按消费者要求进行退款,构成向消费者预收款而未按约定时间提供商品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大连市市场监管局于 2023 年 1 月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500 元的行政处理。

半岛晨报、39 度视频记者齐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