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悠办的卡容易销掉吗 (忽悠办卡套路)

现实生活中

你是不是常常遇到一些维权问题

此时最怕的是投诉无门

忽悠办卡搞笑,忽悠客户办卡充值费用变成卡费

去理个发都要办卡

办卡费用还不低

感觉自己被“套路”

忽悠办卡搞笑,忽悠客户办卡充值费用变成卡费

买房子装修费用蹭蹭上涨

感觉快要吃不消

还敢装修吗?

今天是315消费维权日

你是否遇到过消费陷阱?

希望大家正视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问题

还是要敢于站出来

忽悠办卡搞笑,忽悠客户办卡充值费用变成卡费

日前,

晚报记者针对消费者日常碰到的消费“坑”

做了报道梳理

如果你也遇到这些消费问题

请对侵权行为说“不”

案例:美容美发消费陷阱多

【市民吐槽】美发师总是催着我办卡

市民曾女士向《桂林晚报》吐槽,2019年5月,她在位于桂林市七星区高新万达广场的某理发店理发,被店内号称的“著名发型师”引导,花258元剪了头发,并花1680元做了头发抛光。就在抹药水期间,发型师还极力游说她办理5880元的会员卡,并说办了会员卡抛光头发就可以免费赠送。曾女士当时隐隐觉得不对劲,感觉发型师只是给她抹了不知名的药水,且有一股刺鼻的味道。但当时只有她一个人,且已经消费,无奈之下选择办卡方案。但曾女士认为这次抛光头发的消费与她付出的价格不符,于是投诉商家并要求退款。

【记者核实】“忽悠”办卡是行业*规则潜**

美容美发领域竞争比较激烈,美发店为了争夺市场,往往是短兵相接。向消费者办理预付卡成了他们最有效的套现方法。

曾女士遇到的或许也是这种情况,消协七星分会调查发现,案件发生时该理发店距离注册登记日期不足六个月,而《广西消保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经营者自营业执照核准登记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发放单用途商业预付凭证。该店铺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经调解,理发店退还曾女士4704元。因该理发店存在违法行为,已转由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

【消费提示】单张记名预付卡金额不能超5000元

为预防和减少纠纷,《广西消保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经营者自营业执照核准登记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发放单用途商业预付凭证。当经营者发放预付消费卡时,《消保条例》要求经营者与消费者要订立书面合同,具体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种类、数量、功能、质量、履行期限和方式、解除合同、退款方式等事项。其中,法人经营者提供的单张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五千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一千元。预付卡金额超过上述法定最高限额的,《广西消保条例》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超过限额部分的款额,经营者不得因此减少或者取消已经承诺的优惠。

案例:“消费全返分红”不是馅饼

【市民吐槽】“全返分红”仅返还部分欠款

2018年12月30日,消费者李某经朋友介绍到荔浦某建材经营部购买瓷砖,当时店家正在做“消费全返分红”活动,即按消费者购买瓷砖价款的总额分50个月返还给消费者,费用由厂家和店家各承担一半。老板表示活动仅剩几个名额,李某同意参加并交了5000元定金,签订了分红协议。

至2019年3月28日,李某在该店共购买瓷砖消费20773元,按分红协议规定,该店从4月份开始每月应返415元给李某,但其只收到4月、5月的返款,6-9月均未收到返款。李某认为该经营部只是以“还本销售”为幌子吸引消费者,根本没有返本分红的意思,于是到荔浦市消协投诉,要求店家按分红协议及时返款。

【记者核实】商家存在虚假宣传

记者从荔浦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的第六款有如下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下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六)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经荔浦市消协工作人员了解,消费者投诉的情况属实,经调解,双方同意店家按合同支付并将消费返利的部分支付至2019年9月给消费者,双方达成和解。

【消费提示】面对新销售模式应注意辨别

“消费全返分红”是一种全新的销售经营模式,有利必有弊,应引起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注意。

荔浦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在购物消费或投资理财过程中应擦亮双眼仔细辨别,防止引来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桂林晚报报纸也精心做了

5个版特别策划

总共12个案例

给大家予以警示

(点击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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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桂林晚报记者唐霁云 沈青

值班校对丨全 元

值班编辑丨李仁玉

值班主任丨黄凌艳 阳翔

桂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