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万国名师杨烁
给各位备战18法考的好朋友,
在复习民法和做真题时一些建议。

Just do it
很多学员经常问到,如何复习民法?民法的复习方法和规划。我觉得,别人的方法永远是别人的方法,你自己的方法才是好的,那什么是你自己的方法呢?首先得问你,18年的法考你开始复习了吗?如果没有开始,那再多的方法都是假的。你只有现在开始看书复习,不管先看民法还是刑法,先行动起来,把内容看进去了,你才慢慢去摸索你自己的方法。
我现在讲的是这几年来学员中反映比较重要的一些方法以及我在辅导中觉得比较有效的办法。但记住一点,你必须已经开始复习,你才能够慢慢从中找到自己的方法,这一点非常重要。
以下是我对民法复习中在做真题方面的一些建议。
重抓真题,总结规律
真题要不要做,有人说真题已经考过了,还会考吗?只要是重要的考点,每年都会继续考,所以做真题非常重要。在做真题时,要去揣摩这个考点它会出哪些方面,它是如何出题的。很多人把自己的书背了好几遍就上考场,我觉得这等同于裸考,因为你没有做真题,你不知道命题者从哪些角度怎么出题,命题人在这个知识点里是如何考你们的,真题反映的是非常重要的考试侧面,而且真题可以让你抓住整个考试的重点,所以非常重要。那么真题怎么做呢?
怎么做?
首先,第一个阶段复习的真题这么做。你买一本是按照知识点来区分的真题,注意,一定是按照知识点来分的真题,你在学习完某个知识点的时候,你再去做这方面的真题,比如你学习完法人制度,你就做法人的真题,学完诉讼时效制度就做历年诉讼时效的真题,这样你才能够巩固知识点,你才能知道自己的弱点在哪里。
很多人跟我反映说,“老师,我做第一遍真题的时候正确率30%”,我告诉大家,这是好事,第一遍的正确率在30%是非常不错的了,当你第二次做真题的时你会发现你的正确率能提到百分之四五十,第三次时你又提到了百分之六七十,如果你的真题的正确率能够达到百分之七八十,基本上过法考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所以放心大胆做真题。到了后期,比如到了七八月份,你可以再按照卷一卷二卷三来做真题。当你做这一卷时,你就能知道自己的弱点在哪儿,再回去巩固。
把握原则,兼顾例外
什么叫把握原则,兼顾例外。这一点非常重要。
司法考试的通过率大概在10%到15%,估计法考的通过率基本也差不多。既然是选拔性考试,肯定会淘汰80%到85%的人。怎么淘汰呢,那就看命题老师怎么考重要考点了。举个例子,假如你们是命题人,你在出题时要难倒85%的人,那你想想,法律的学习过程中既有原则又有例外,你会愿意出原则的题目还是例外的题目,当然是例外?
所以,当你学习法律时除了掌握某个原则,还要掌握这个原则的例外情形。如不当得利究竟在什么情况下构成不当得利,四个构成要件必须掌握,一方获得利益,一方受有损失,获得利益跟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但是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原因,这就是不当得利。这个原则把握后你要注意命题者这几年考的并不是原则,而是不构成不当得利的例外情形,这才是考试的重点。所以,在课堂上当我提到某个知识点是例外情况,这时你就必须要注意了,要好好地记住和理解。
深挖理论,突破法条
很多人在学习法律时对法条没有任何感觉,老师怎么讲就怎么听,这时候就要学好理论的基础了,这样才能够理解法条背后的法律理念,即为什么这么制定。因此,在讲课过程中每个法条背后的原理我都会告诉大家,而法条在整个考试之中也非常重要,这么多年来,司法考试重要的考点都来自于法条,因为司法考试有两类型的题目,第一类型的题目叫法条型的考题,第二类叫理论型的考题。法条型的考题一般而言不会有争议,因为法条就是标准答案。
而理论型的考题是什么意思呢?理论型的知识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的法律条文里面是没有相关规定的,那没有相关规定命题者还考不考呢?当然考。命题者不可能全部的题目都考法条,如果大家都懂了,那怎么还能拉开距离?所以,命题者会考一些重要的、深度的理论,而这些理论在中国的法律条文里面找不到。
怎么办?当然就按照法学上的通说,如民法上的通说,这个通说一般以三大本为准,或者以命题者的理论为准,当然我都会告诉大家这个理论应该如何理解。相对而言,民法的命题者不会有一些大的尝试,即只按照自己的理论,而不顾别人的理论,因此,在学习民法过程中,我们也要把通说掌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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