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的车位都是只售不租的吗 (车位只买不租为什么没人管)

近日,市民肖先生向大连新闻传媒集团FM103.3直播节目《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他所居住的七贤岭街道浦项道小区的车位只售不租。“我向多个部门投诉这个问题,但没有结果。我就想问,小区居民是否有权利要求开发商将没有出售的车位优先租给小区居民来使用?”车主肖先生希望困扰自己很长时间的这一问题能得到解决。

物业:

只售不租是开发商决定的

28日,记者来到位于高新区的浦项道小区,一位在小区遛弯的居民告诉记者,她家也有车,几乎都是停在小区外面。“小区内一个停车位20多万,投入太大了,不想买。”该居民告诉记者,如果小区内的停车位哪怕是租金贵点也行,最起码不用天天在小区外面找停车位了。

随后,物业的罗先生向记者介绍了具体情况。“小区有居民1000来户,地下有646个车位,卖了382个,每个车位22万左右,车位只售不租是开发商决定的。”罗先生表示,关于停车位的问题,他们只负责维护,卖车位的钱也不是物业收。

“前期业主投诉挺多的,我们就把老百姓的诉求反映给了开发商,但开发商就说只售不租。后来老百姓对物业管理的权限也有所了解了,来物业反映的就不多了。”罗先生也表示,车位不租的确给业主带来了一些不便,但物业也的确没有什么办法。

相关部门:

地下车位不能单项只售不租

随后,开发商的一位负责人在现场表示,为了老百姓需求也可以租,但必须交押金,押金数额不一样,得跟营销那边再核实。“到时停车费从押金里扣,如果不租了或者不续了,剩余的钱会退给业主。”该负责人表示。

但对于这种交一定数额押金的租车位方式,业主还是表示不理解。“我租多久就交相应的停车费啊,为什么要预存那么多。”一位业主表示,以前只知道办理美容美发预存卡等,从来没听过停车位也预存一定数额才行。

高新区住建局的相关负责人也赶到了现场,该负责人表示,按照辽宁省物业管理规定,地下停车位不能单项只售不租,既可售也可租。“我们第一时间协调了开发商,开发商表示也会拿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据了解,小区应该还有一部分是人防车位,等相关手续办下来后,也能解决一部分业主停车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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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等相关规定,小区停车位分为3种类型:

一是小区公共区域地上规划的车位。车位属于全体业主,使用方式由全体业主召开业主大会共同决定。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销售或者变相销售。

二是规划的人防车位。车位属于人防部门,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在实地标注,并向全体业主开放。建设单位不得将停车位出售、附赠。人防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收取的停车费、租金,应当保障该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停车管理的必要支出。

三是由建设开发单位建设的地下空间车位。车位属于建设单位。使用方式由建设单位决定,建设单位未出售或未附赠的车位、车库,应当公开;业主要求承租的,建设单位不得拒绝。在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的购买和承租需要后还有剩余车位、车库的,可以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外的使用人,但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文/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刘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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