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物业委员会”?
筹备君 阳光首院业委会 今天
阳春三月阳光首院小区终于盼来了业委会成立的日子,最近筹委会正在社区的带领下稳步进行,很多业主参与其中,我们的团体也在积极拉票,与业主沟通。想必很多业主也看到了社区公告,这应该是个为民的好事。
可是,今天我们的团队突然发现一个比较有趣的事情,物业人员挨家挨户找业主签字要成立业委会,疑问也随之而来,本来与物业毫无关系的“业主委员会”,怎么要成为“物业委员会”?监管与执行被一人把持是何等可怕?各位业主想必都心如明镜!




张海涛认为:
安居则乐业,关于社区的思考和实践是多方面的,实践经验,制度建设必不可少,就身边的宜昌长江瑞景小区,民悦家园小区,问题至今仍待解决,看似复杂其实简单的问题,无不考验职能部门及基层的智慧和决心。高效、廉洁的来服务于民、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基层治理是社会治理体系中最基础的环节,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尝尽人生百味,方知人间冷暖。从街头巷尾到百姓人家,从衣食住行到治安物业,生活中那些看似鸡毛蒜皮的事情,却是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事。
正所谓群众利益无小事,基层治理水平高低,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基层治理究竟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呢?
民生“小事”必须“大办”
民生是最大的政治,小区物业管理与每一位小区居民息息相关。要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和组织性质,将其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立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三方联动工作机制。对居民们比较关心的公共用房、公共收益等问题,要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公开信息平台。
区区小事关民生、利在长远,要以敬民之心,革烦苛之弊,施公平之策、守法规之底线,实事求是,溯本清源,小事管好、服务到位,也是功德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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