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理由退房重出江湖,现身内蒙古包头楼市!
今日,小楼看到在呼市包头楼市名声大噪的开发商小金,打出了其包头青山某项目“7天无理由退房”的宣传:即活动期间签了《认购协议》后7个自然日内,业主享有后悔期,如果后悔可以申请退房。
去年下半年以来,楼市就普遍遇冷,到了春节前后,本来房地产市场行情就不乐观,又叠加了疫情影响,2月15日以来,内蒙古的核心呼包鄂城市群都被按下了暂停键。
尽管近期楼市的暖风频吹,全国已经有50多个城市出台政策,但遗憾的是,这阵风没能吹到美丽的大草原,眼瞅着小阳春无望。
楼市越低迷,降低买房首付比例、提高公积金*款贷**额度、无理由退房等政策就越会重新冒头,小金推出这个活动也反证了当前包头楼市是真的低迷。
再往前推,我们发现,小金在青山区的这个楼盘恰好就是去年秋季入市的,内外部行情它都“赶上了”,眼下出此政策的目的也很明确:喊口号造噱头。

若按正常的房屋销售流程,订金可以退,若是成了“定金”,就代表业主认购,房源锁定了,一般是2-3万元,这个时候客户要反悔了不想买了,如果开发商不同意,买房人是不能申请退定金的,甚至还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所以我平时才三番五次的,和买房的朋友强调辨认订金和订金,因为一字之差,可能差之千里,让你损失不少钱。

无理由退房像个伪概念,用的人少
说回“无理由退房”,这个政策最早是恒大提出来并广泛推广使用的,它能够强化购房者的入市信心,开发商允许无理由退房的做法,赋予了买房人更大的灵活性。虽然难以避免有一点炒作的嫌疑,而且后续真退的话,时效性,规则这些都是不太透明的。但也确实能够帮助开发商树立形象,让人觉得开发商自身运营稳健,相当于一种信用背书,给购房者吃“定心丸”。

前几年房价普涨时期,冲动的、从众入市买房的人真不少,有了这个无理由退房的政策兜底,很多人就打消了顾虑,进场下单了,但很多人可能忽略了一点——当时是房价上涨时期,是卖房市场,进场的买房投资客只要捣腾几个月,房子就升值了,钱拿到手了。一般不会有人想退房的。
即便不是炒房,自住的人买房都会慎之又慎,精挑细选,如果真是不得不退房,一定是遇到了难以解决的困难,否则一般没有人会用到无理由退房,因为前几年房价涨的太快了,可能你一进一出就要比别的业主多花几万块,多花许多精力 ,何必呢?
反而,这个政策让当时很多的房企内部员工钻了空子,利用了无理由退房政策“炒/房”,他们往往以低成本认购所在房企开发的项目,倒手去卖,如果没能成功找到接盘的客户,则用这条政策,将房子退回售楼部,又进入正常的销售流程,简直是一本万利。
所以,这个所谓无理由退房,那时候就是一个“伪概念”,实际上退房的人很少。
无理由退房牵涉甚广,实际实施难度大
如果非要说退房的理由,可能是购房人方面的,也可能是开发商方面的,某大的前车之鉴,所谓“无理由退房”往往是附加一定条件的,而开发商在宣传时仅仅强调可以“无理由退房”,却不会向消费者示明“无理由退房”的条件:退款期限、退房需要哪些文件、需要交纳哪些费用等具体附加条件...
这个事最终落实到操作执行层面,还是得依靠开发商的“自觉和诚信”去兑现了, 买房人实质上还是处在弱势一方。

维护购房人的利益,不能简单地说保证退房就行了。房价跌了可以退?房价涨了咋办?*款贷**利益算谁的?定金、预付款、律师费、公证费等经济问题如何解决?如果是*款贷**买房的情况,一套手续办下来,购房者与银行,银行与开发商都形成了信贷合同关系,那就不可能简单的走“无理由退房”流程,即便开发商同意,银行也不可能给业主无条件退贷的。购房人因为退房造成的损失,谁来承担?
总之,无理由退房连锁反应大,实际上操作的难度非常大,不是开发商一句承诺就可以。
时间来到2022年,再推出无理由退房这个政策还能不能奏效?
需要打一个问号。
其实,这些年业界也一直在讨论关于设定实施“买房反悔期”的可能性,但那是基于行业发展,对买卖双方都有好处的前提下的“‘撤回”方式探讨。
现在电商网购领域,普遍是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甚至还滋生出了运费险这个中间保障产品,来保护买家和卖家双方的合理权益,运行的很顺利,也切实帮双方规避了不少交易风险,增加了互信,因此广受欢迎。
但是这个政策拿到房地产领域——这种动辄百万元起步的大宗交易上,可能就会“水土不服”,首先7天这个力度就没那么吸引人。
基于以上种种考虑,我们不难判断,现在推出7天无理由退房,到底是小金一厢情愿地的应对市场下行的炒作噱头“规定动作",还是包头楼市确实有这个普遍需求?无理由退房能真实打消消费者顾虑,促进楼盘销售吗,就留给市场去验证吧。

说一千道一万,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契约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开发商作为市场经济的细胞,能否遵守契约不仅关系到企业自己的兴衰与发展,更影响到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影响到大众对房地产商的总体信任度。
楼市的暖风还没有吹到内蒙古,房企如今单方面的努力,值得肯定,但最终还要靠诚信履约去兑换销售,又让这件事变得噱头大于实质,有点重蹈覆辙的意思。
常言说: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
就像前阵子某创在一些城市推出购房返利的宣传一样,玩儿得都是老大哥玩儿剩下的“套路”,想再圈到客户就非常难了。
要小楼我说,要真正做到退房无理由,而不以“陷阱条款”对购房者的权利进行设限,才是符合买卖双方的利益的,也肯定能助力楼盘销售,让房企永续运转。
小金也是头部房企,全国前20强,完全可以继续尝试探索这条路,尝试建立完备的退房流程体系,若真的能找到解决方案,也算功德一件。
各位朋友,你近期打算买房吗,会为了无理由退房这个承诺去售楼部吗?
欢迎大家理性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