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边的平安英雄 ▏光山县检察院杨原:执法为民 守望正义

我身边的平安英雄▏光山县检察院杨原:执法为民守望正义

杨原,现任光山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从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员额检察官、公诉科科长再到第一检察部负责人,一步一个脚印走过来,无论走在哪里,身后都留下一串串闪亮的足迹。在他的带领下,光山县检察院院公诉部门连续3年获得全市先进科室荣誉称号,他个人也因此获得“全市十佳政法干警”“优秀侦查员”“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多个荣誉称号,并多次立功。

打击刑事犯罪 维护司法公正

参加工作以来,杨原办理大要案140余件。其中,主办自侦案件6件12人,如光山县中医院陈某、易某、江某贪污案等一批有影响的重大案件,给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上千万元。

2014年1月,杨原调任公诉科科长。除做好本职工作外,他还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参与办理各类重大刑事案件,其中,参与办理了全国有重大影响的“8.12”特大交通事故案等,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他不仅善于办案,还严格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对每一起案件的事实和证据都严格审查,发现有漏罪情形的及时通知侦查机关补充移送起诉。如他在办理苏某某持有、贩卖*品毒**一案时,经过细心审查后发现宋某曾参与犯罪,而公安机关没有进行定性,遂向公安机关发送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宋某被移送起诉。在审判监督上,他坚持依法公正原则,在发现法院判决确有错误的,坚决依法报提请抗诉。参与办理的吴某贪污一案,他对该案判决书审查后发现,该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导致量刑错误,遂依据程序报请抗诉,后该案被改判。

在办案之余,杨原善于总结办案经验,从案件办理中探索规律,先后撰写了《撤回起诉案件原因分析》《关于未成年人案件刑罚适用研究》等一批高质量、有深度的调研文章,先后被《中国检察官》《公民与法》等报刊转发。

饱含挚爱之情 呵护祖国花朵

在办理公诉案件中,公诉人经常接触到涉案未成年人。作为部门负责人,杨原认识到,要坚持以爱心和真情感化孩子、挽救孩子、教育孩子。多年来,光山县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未成年人中无一例重新犯罪,1名不起诉学生以优异成绩考入大学。2名不起诉在校大学生毕业后已正常就业。

为做好法律进校园等普法工作,杨原先后带队到光山县紫水学校、司马光中学、晏河乡帅洼村小学等学校,以模拟法庭、上法制课、制作法律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开展校园普法活动。他先后上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制课11次,编发中小学生安全防范常识2600余张,受教育人数超过3000人,他所编制的《中小学生安全常识十条》被县教育体育局作为规范读本在全县中小学印发。

坚持立检为公 践行执法为民

杨原带领全科人员尽心尽责,勇于进取,勤于实践,在实践中不断锻炼成长,坚持不懈追求更高的目标。由于科室案件多、人员少,办公场所距离看守所又远,为从快审结案件,他采取集中时间审阅一批案件、集中时间提审一批案件、集中时间起诉一批案件、集中时间出庭公诉一批案件的“四集中”办案方式,节省了办案时间和成本,缩短了办案周期,加快了办案进程。

如今,随着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杨原又被赋予了新的使命——成为第一检察部的“掌门人”,面对“捕诉合一”办案新机制,为了更好地完成批捕和起诉的工作,在他的带领下,改革期间科室干警自觉放弃节假日休息,克服困难,晚上学习,白天提审、阅卷,双休日自觉加班,实行白加黑、五加二工作方式,不断拓展自己专业知识的广度和深度,优化专业知识结构,提高办案效率和专业素能,为的就是确保办理的每一件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