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办理条件
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条件者。
二、办理材料
1. 办理广州市户籍申请表;
2.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 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广州市的参保证明;
4. 婚姻状况证明;
5. 申请人配偶、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配偶和子女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
6. 申请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7. 申请人已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明材料;
8. 特殊情况的须另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1. 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广州政务网站或“穗好办”APP等渠道,按系统提示填报个人及随迁人员信息,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原件或扫描件,提出申请。
2. 预审核:户籍地派出所(或分局*证办**中心、市局*证办**中心)预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根据预审核结果确定是否需到户籍地派出所(或分局*证办**中心、市局*证办**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原件核验。
3. 现场提交:如无需到户籍地派出所(或分局*证办**中心、市局*证办**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原件核验的,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前往户籍地派出所(或分局*证办**中心、市局*证办**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4. 受理办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后,出具收件回执,即办即走,无需等待审批结果。如需核验原件的,则当场告知结果。
四、办理时限
符合办理条件且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如需核验原件的,则当场告知结果。不符合办理条件或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或退件原因。特殊情况需要到分局*证办**窗口核验原件的,半天内完成。
五、办理地点及咨询方式
办理地点:分为派出所户政窗口和区政务中心户政窗口。具体可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政务中心。咨询电话可以在广州公安官方网站上进行查询。
六、其他注意事项
1. 本指南为广州户口迁入办理流程的指引性说明,实际办理过程中,申请人和窗口工作人员均有义务据实告知和核实相关信息。
2. 若申请人有疑问应向咨询窗口或联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核实。若有变更请以最新政策为准。
3. 如遇政策调整或其他疑问,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或查看广州公安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了解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