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雅二院刘翔峰事件曝光之后,引发舆论强烈关注。像刘翔峰这些黑医,利欲熏心、为非作歹。但是它背后反映的却是,长期以来在医疗领域存在着害人的*规则潜**。
从舆论报道中我们知道,刘翔峰利欲熏心。他跨专业领域做消化道手术,致使患者失去肛门。他夸大病情、滥用机器人手术,切除病人的正常器官。他在手术之后,给患者植入不必要的放射离子,让病人存在第二次患癌症的可能。他违规超标使用化疗药物,致使病人进入ICU。他强迫病人购买种种所谓的高营养的蛋*粉白**,从中牟取暴利。
刘翔峰的种种做法都堪称恐怖片,令人不寒而栗、毛骨悚然。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是很多医生为了挣钱,不顾自身的专业,把病人强行截留。甚至把那些根本不具备手术指证的病人,强行拉进手术室。在手术之后,还给病人滥用药物,做各种各样根本不必要的检查。
不仅仅给患者的生命造成巨大风险,而且让患者承受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医生不再是医生,而成了拦路抢劫、谋财害命的强盗。像刘翔峰这样的恶医,为什么做恶多年一直没有被告倒呢?事实上很简单。

第一,他专挑软柿子捏,他会选择那些难以反抗的患者,来进行坑害。比如说,农民工。农民和没有多少知识文化的底层的百姓,因为他们既缺乏医疗知识,又缺乏社会资源,对医生只能是言听计从。被伤害之后,也因为没有话语权而难以维权。
第二,医院的*规则潜**。在医疗行业,凡是有了高级职称的医生,都可以独立带组。一旦他独立带组之后,组长就对整个的小组成员,具有一种强制力,有绝对的话语权。其他的医生,明明知道这个医疗手术方案,有严重的错误,甚至绝对的错误,也只能会服从,只能配合。所以这种绝对的权威,就必然导致了绝对的腐败。
但是我们仅仅只是舆论监督,实际上是不够的。在展开舆论监督的同时,还需要想一想,怎么样才能扎好篱笆,防止这些恶狼伤人?在这里,我就提出几个建议。
第一个,国家要严惩医疗不良行为。这种严惩不能仅仅只是落在口头上,而必须要落在实际。只要发生这种严重的医疗不良行为,无论是对于医生,还是对于医院,乃至于对于上级主管部门,都应该顺藤摸瓜、坚决打击。

第二个,咱们作为患者,也应该货比三家,提高警惕。在重大医疗决策作出之前,寻找第二、第三乃至第四套诊疗方案。判断治疗方案的合理性。咱们平时买东西,都知道货比三家,何况决定自己生命健康权这样重大的事情呢?
第三个,鼓励更多的医生同行,做“深喉”当吹哨者,对同行进行监督,举报不良医疗行为。因为医疗这个行业特别的专业,普通的老百姓根本不知道。别说普通老百姓,只要你没有具有医疗背景的人,都不知道。
像我,要是我走进医院,非要给我做各种手术,我也说不太明白。所以说隔行如隔山,只有这些医生同行作为深喉、作为吹哨者,他们才能够真正地去监督这些同行的这一种不良行为,乃至于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个,就是特别重要的,咱们国家应该设立专门的医生监管团队,定期抽查各个医院医生的病历。这个监管团队,不仅仅应该有医生的代表、医院的代表、卫健委的代表,更应该有比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群众代表、独立第三方专家等。由多层次、多部门、多社会阶层的人士参与。

只有这样,才能够对于这些医院的病历,来查出问题。当然,我们也要防止这些病历被他们篡改。这样我们就需要在病历的监管上,有一套更加科学的办法。使它就像我们购买商品一样,具有不可逆性。
只要他开出了病历,就必须要输入到电脑,必须要迅速地上传,从而达到一个全面的监督。我想只有这样,才能够防止一些医生在病历上做手脚。
第五个,必须要加*法大**律打击力度。根据医师法,刘翔峰有可能会被终身禁业。
如果存在像媒体报道的“擅自切除患者正常的*体器人官**”这样的事实,则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造成患者死亡,或者手段特别残忍,造成患者严重残疾的,将可能会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举报中所涉及的“虚构病情,骗取患者支付巨额医疗费用”的行为属实的话,那么他就涉嫌构成诈骗罪,最高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只有加*法大**律的打击力度,发现此类医生,该法办一定法办,绝不手软。我相信像刘翔峰这样害人的恶医,就会减少。
(本文根据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曹保印【曹说法·重案盘点系列】视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