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伊登读后感450字 (马丁伊登解说)

马丁伊登是我没法完全了解的人。

我能理解的,是他功成名就之前的激情。

身为水手,一身腱子肉。会赤裸上身,喝酒赌博,更会摩拳擦掌,跟人大打出手。偶然的机会,救下了一位贵公子,被人感恩戴德,邀请进家门吃饭。

一眼就看上了公子哥的姐姐,露丝。

他就这么陶醉了,滴酒未沾,却被爱情灌醉。回家的路上警察都要逮捕他,怀疑他喝大了。

露丝在他眼里,不仅仅是高不可攀的女神,更是灵魂、精神世界、纯粹、永恒的化身。美到了极致。

谁说的来着,男人爱上一个女人的标志,就是自卑。按这个标准看,他可真自卑到了极点。他连不小心碰到人家头发丝都感到害臊。可他又明确知道自己对爱的渴望,对美的追求。

为了配的上她,他想成为作家,有名有利。他开始疯狂读书,拼命写作,最终屌丝逆袭。而随着认知的逐步提升,他对她的态度也随之不停的发生变化。

从最开始,他觉得她绝美,圣洁,到后来可亲可依,再到最后,失望至极。这个心路历程的转变,是自然而然的。他发现,自己从未爱过她。

从女性的角度来看,这点颇玩味。露丝不嫌弃他出身低,家境贫寒,愿意为他的强壮体魄、进取精神投入时间精力陪伴他成长,努力争取家人同意,给他谋取一条生路,结果他认知到了一定天花板,厌倦了自己曾经一度渴求的生活方式,转头就跟她say goodbye,而且认定她是那种不敢活出自己人生的女人,身边都是虚伪浊化的人。

啊,这就很难评。

李敖为了胡因梦,不惜巨资离婚,结果结婚没多久就离婚。胡因梦说,他是个自恋的男人,*爱做**头顶都得放大镜子,看自己多威武。世人皆知徐志摩爱林徽因,爱到痴狂,死都死在去听她演讲的路上。可这完全不影响他追求林徽因的时候跟老婆交好。而聪慧的林徽因说:他从未爱过真正的我,他爱的只是想象中的我。

马丁亦是如此。

这类的知识分子、风流才子,哪顾得上对方的感受,有的都是自己的满腹热血和抱负,想尽情展现自己的才华,惊艳世人。那个客体,只是这条路上显眼的标志,明晃晃的标杆,实际意义上的工具。他形成的,是“我与它”的利用关系,而不是“我与她”的深度交融。

你看他表面那么渴求爱,那么勇猛无畏的生活,可是他追求的,是彻底的“我执”。他如此自恋,以致于他看不见他人的存在。他其实厌恶透了生活。

他也不懂写作。他去搜寻写作的规律,试图诠释他认定的人生主题:热血、激情和动荡。

是的,写出来绝对有人买单。大家都只想看英雄。没人喜欢叙述一直在地上爬的小虫子,微风中独自绽放的小树。

是啊,恢弘,磅礴,动荡,璀璨,激烈,转折。这种剧烈的冲突性,是人性喜欢的荷尔蒙,是激情的多巴胺。

我突然有些同情他。难怪作者一直强调他的健壮。那是青春的标志,是成熟期之前的象征。如果老了呢?如果无能了呢?如果虚弱、丧失力量了,那他该怎么活?七老八十需要人照顾伺候的时候,他可怎么面对他认为的虚妄无意义的人生呢?

无怪乎他年纪轻轻着急上路。这样的价值观,是没法面对平静、困顿和永恒的。也难怪海明威会吞枪自尽。能写出《老人与海》那种硬碰硬的壮汉,意志力强横的很,但终归抵抗不了虚弱和持久的痛苦。选择那种结束方式,一了百了,也不是真正的强。

我最爱的《道德经》有言:“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是以兵强则灭,木强则折。强大处下,柔弱处上”。

平时为人处世,咱别绷太紧,不然弦易断。咱不走极端,平平常常、四平八稳的就很好。虽然咱都贪财好色,贪名图利,那也不用太过分,更不用太着急。由“我执”遁入“空执”,是必然。只是每个人处理方式不一样,马丁就死在了刚开始的虚无。写马丁的这位作者,应该也是有这样的心念,死在了同样的缘由和状况里。他在这本书的结尾,预示了自己的终结方式和感受。

嗨,图啥呀你说。好死不如赖活着嘛。更何况还功成名就,大把的财富能赋予相当程度的自由,还没开始享受真正的人生就没命了,你说可不可惜。

我可喜欢《我不是潘金莲》里那位史大哥的人生观啦,不能当官了,咱就卖卤味,香香的,正正经经的做个小买卖。就卖一上午,卖完了咱打牌去。挣钱不累着,玩儿也不累着,正正好~

读的书越多,我越喜欢庄子。这哥们太有意思啦,境界高到令人发指。去借钱受阻还不忘说个故事编排人家一顿。不过,能把自己比作没水的鱼儿、烂泥巴里滚来滚去的乌龟,这样的胸襟气度,尤其是专业的幽默性,实在是可爱至极。真性情,最难得。

我又想起来美滋滋骗人说自己不在家、转头就弹琴故意气人的孔老夫子。他说,只有仁者,君子,才能去爱人家,才能去讨厌人家。

哈哈哈,确实如此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