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该如何判决?
10月20日,央视网电影频道*放播**了一个电影,英国的,原名是《The children act》,直译是“儿童法案”,央视*放播**的电影译为“判决”。电影是根据伊恩·麦克尤恩的小说改编的。
一个十七岁零九个月的男孩亚当患了白血病,在医院治疗时需要输血,但亚当及其父母都是耶和华见证会的信徒。耶和华见证会认为灵魂附于血液,灵魂、生命皆溶于血液,因此血液属于上帝,接受输血与信徒的信仰不符。为了挽救亚当的生命,医院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诉,要求法庭判决允许在治疗过程中给亚当输血。
医院的法律顾问和亚当的法律代表在法庭上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法官菲奥娜·梅耶陷入了宗教信仰和生命至上的激烈冲突之中,因不了解亚当本人的真实想法,梅耶法官决定亲自到医院去听听亚当本人的意见。

法庭上的梅耶法官(截屏图片)
梅耶法官去了医院,在梅耶法官面前,亚当表现出坚定的宗教信仰,不接受输血的态度十分坚决。就在梅耶法官确信不接受输血是亚当本人的意志而不仅仅是其父母的想法准备离开时,放在病床上的一把吉它引起了梅耶法官的注意,她拿起吉它递给亚当,亚当弹奏起曲子,梅耶法官伴着乐曲唱起了叶芝的诗句。在梅耶法官离开的时候,亚当热切希望梅耶法官留下来再陪自己一会儿,表现出对生命的热爱。

梅耶法官在医院看望亚当(截屏图片)
梅耶法官回到法庭做出了最终判决:根据《儿童法案》,申诉方医院可以依法采取对亚当的一切必要治疗措施,当然,包括输血在内。
医院的法律顾问和亚当的法律代表在法庭上的激烈辩论、梅耶法官去医院了解情况和随后的判决,一系列的情节通过演员的精彩表演呈现在我的眼前,我被深深地感动了。我当了三十多年教师,常常会将所看到的现象与教育联系起来。 我觉得“亚当事件”中的一些情况和我们的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有很多相似之处,大致如下:
一、亚当患白血病需要治疗,相当于学生存在严重问题而需要教育。
二、在给亚当治疗的过程中需要输血,而这与亚当的宗教信仰不符,相当于教育有问题的学生时需要采取违背学生意志的措施。
三、在治疗过程中给亚当输血是医学研究的成果和医生在给病人治疗的过程中积累的经验,相当地教育有问题的学生时采取的措施是人类在教育的过程中积累的经验。
四、监护人(父母)出于宗教信仰而不同意给亚当输血,相当于问题学生的监护人(父母)出于认识上的偏差、感情上的狭隘、思想上的局限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而拒绝对其孩子进行力度足够的教育。
五、出于人道和对生命的尊重而坚持给亚当输血治疗的医院和医生,相当于高度负责的学校和有高度责任感的老师。
六、治疗过程中输血可能带来的艾滋病传染等危险,相当于教育学生过程中采取某些措施可能引发的其他严重后果。
七、输血只是治疗过程中采取的一种辅助手段,不能保证亚当恢复健康,相当于教育过程中采取的某种措施也只是暂时解决某一问题,不能保证学生从此优秀起来。
八、高等法院的梅耶法官,相当于对教师的教育手段掌握决定大权的某些部门官员。
九、梅耶法官判决在亚当治疗的过程中允许输血,相当于某些部门的官员裁决在教育过程中允许使用违背学生本人和学生父母意志的惩戒措施。
不同的是,方旺兹沃思伊迪丝·弗朗西丝医院可以委托法律顾问向高等法院提起申诉,卡特教授可以在法庭上陈述治疗亚当的过程中输血的作用和意义,而我们在教育中遇到拒不接受教育和不配合教师的家长时,却束手无策,只能无可奈何地选择尊重学生及其家长,放弃对问题学生的教育,眼睁睁地看着学生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如果已经有了不被学生及其家长认可的教育行为,某些部门的官员总是通过处理教师的方式来化解。
想到这些,我对方旺兹沃思伊迪丝·弗朗西丝医院和卡特教授的敬意油然而生,对梅耶法官也肃然起敬,同时在内心产生一种强烈的渴望:希望我们的官员允许教师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当学生及其家长不认可教师的教育措施时,敢于做出正确的判决,支持教师的正确做法。
我觉得似乎找到了教育的一个方向,因此而心潮澎湃。但当我看完整部影片后,又感到茫然了。
亚当出院后,设法找到梅耶法官的电话号码,给梅耶法官打电话留言,表达了自己的愿望:希望和梅耶法官一起乘坐游轮环游世界,每天在甲板上散步聊天。亚当跟踪梅耶法官,梅耶法官去纽卡斯尔巡回法庭时,他追到了纽卡斯尔,向梅耶法官表示想要和她一起生活。对于梅耶法官来说,亚当只是一个孩子。尽管梅耶法官与丈夫的感情出现了问题,但她还是理智地、坚决地拒绝了亚当。
后来亚当的病复发了,此时他已经成年,他有权拒绝接受输血。梅耶法官赶到临终关怀所去看望奄奄一息的亚当。亚当对梅耶法官说:“这是我的选择。”然后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梅耶法官在临终关怀所看望亚当(截屏图片)
从亚当给梅耶法官的电话留言和在纽卡斯尔对梅耶法官的话中,可以看出,亚当当初接受输血不是出于对生命的尊重和热爱,只是一时的冲动,是梅耶法官的热情、善良、美丽、睿智打动了他。因此他出院后,梅耶法官成了他的精神支柱。当失去这一精神支柱时,他感觉不到生命的意义,于是他重新披上宗教信仰的外衣,把殉教当作神圣的使命。
从亚当的最终结局来看,梅耶在他十七岁零九个月时以法律的名义做出允许医院给亚当输血的判决毫无意义,甚至是错误的,因为这个判决使亚当背叛了自己的信仰,并且承受了输血之后的痛苦,因为他觉得接受输血“就像咽了别人的口水,一想起来就感到恶心”。
我同样联想到教育。我们总是自以为是、自作聪明地给那些在教育中患了“白血病”的学生输血,并为一个偶然的措施产生了一时的效果而感到欣慰甚至得意,因为没有“移植骨髓”,“患者”的病随时都可能复发并因此而死亡。如果这样的话,我们当初费尽心机地“输血”除了人道主义情怀之外,岂不是徒劳吗?
对于梅耶法官的判决,结合亚当的最终结局来看,我们无法对其做出正确或者错误的结论的。伊恩·麦克尤恩也没有肯定和赞美梅耶法官的判决的倾向,因为小说的情节是他虚构的,人物形象是他塑造的。如果他要肯定和赞美梅耶法官的判决,那么他就会为亚当安排另一种结局,而不是让亚当去疯狂地纠缠梅耶法官和病复发时选择死亡。不知道伊恩·麦克尤恩创作《The children act》时是怎样想的,他大概只是想用宗教信仰和生命至上的冲突来引起人们的思考,或者将梅耶法官置于感情纠葛之中来反映婚姻家庭问题。而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人们,至今都没有答案。这一点,和教育中的一些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也是相似的。
假如电影的情节是一个真实的故事,电影里的人物是完全真实的人物,梅耶法官在审理医院的申诉时能够预知亚当接受输血后的行为及最终结果,她会如何判决呢?
附:《判决》庭审台词(根据央视网电影频道*放播**的电影《判决》整理)
梅耶法官:我们现在需要做出紧急决定,因为事关生死。时间就是生命,请各位发言言简意赅。
伯纳先生(医院的法律顾问):法官大人,我长话短说。方旺兹沃思伊迪丝·弗朗西丝医院现在请求本庭允许其治疗未成年人亚当。他今年十七岁零九个月。第一次胃痛是在学校上课的时候。
梅耶法官:这些,材料里提到过。伯纳先生。
伯纳先生:法官大人,我相信各方都承认,亚当患有白血病,医院希望使用四联疗法来治疗。我可以出示,这是公认疗法的证据。
梅耶法官:不用了。
伯纳先生:谢谢法官大人。其中两种药物的副作用会伤及骨髓并损害人体的免疫系统,因此标准的做法是在治疗中输血,但是男孩子一家是耶和华见证会的信徒,接受输血与他们的信仰不符。除此之外,亚当一家愿意接受医院提供的一切治疗。现在我想请血液病专家出庭。
梅耶法官:好的。
伯纳先生:卡特教授,你能说说他的病情吗?
卡特教授:不太好。他很虚弱,正如我所料。他已出现气喘的初期症状,他的血红蛋白值正持续下降,正常值每升十二点五克,今早测量只有四点五。
伯纳先生:那么白细胞的数量呢?
卡特教授:正常介于五和九之间,他只有一点七。至于血小板——
梅耶法官:说说它的作用。
卡特教授:它用于凝血。法官大人,正常值是二百五,亚当今早测量只有三十四。健康青少年每日自产血细胞五千亿个,而亚当失去了这个功能。
伯纳先生:那么,如果患者能输血的话呢?
卡特教授:那他会有很大的几率活下来。
伯纳先生:您跟患者说过不输血的后果了吗?
卡特教授:我只说了大概。但他知道不输血会有死亡的风险。
伯纳先生:那他知道怎么个死法吗?
卡特教授:不知道。
伯纳先生:您能否给法庭大致地描述一下吗?
卡特教授:所有人,包括医护人员都很痛苦,他们不理解为什么要见死不救。他会呼吸困难,直到无法呼吸。这非常恐怖,感觉类似溺水。在那之前还可能出现内出血,也有可能出现肾衰竭。有些患者会失明,或是会中风,情况不尽相同。唯一能确定的是他会死得很惨。
辩方律师:你是否认同选择治疗自己的方法是项基本*权人**?
卡特教授:对于成年人来说,我认同。
辩方律师:亚当已接近成年。
卡特教授:就算明天一早过生日,今天他也不是法定的成年人。
辩方律师:我认为我们可以认同亚当接近成年,而他自己也明确表明了他现在的观点,对吗?
卡特教授:那是他父母的观点。他们反对输血是受*教邪**信条蛊惑,而亚当很可会成为无谓的殉道者。
辩方律师:您刚刚宣过誓。请问您信基督教吗?
卡特教授:我是英国国教徒。
辩方律师:那英国国教是*教邪**吗?您知道世界卫生组织预计百分之二十的新生艾滋病例是输血引起的吗?输血还会带来其他的危险,肝炎、莱姆关节炎、疟疾、艾滋、美洲锥虫病、移植物抗宿主病以及输血引发的肺病和疯牛病。
卡特教授:很少见。我的病人从未出现过。
辩方律师:那如果汇总所有的输血风险,您是否同意拒绝是种理性的选择?
卡特教授:我们使用的血液都是经过最高标准检测。
辩方律师:但考虑到所有可能发生的感染和差错,病人坚持治疗需经本人同意,也并非不可理喻。
卡特教授:你这是在玩文字游戏。如果不允许我为这孩子输血,就只能眼睁睁看着他死去。
辩方律师:耶和华见证会的病人通常会使用他们的无血手术治疗。
卡特教授:今天不是来讨论手术的,因为对他的治疗会抑制他的造血功能,他需要输血,仅此而已。
辩方律师:谢谢您!卡特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