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有网友在西海岸政务网称越秀臻越府物业问题太多,多次投诉结果物业还不整改!具体如下:
针对黄岛越秀臻越府叠拼物业定价过高,服务质量很差,性价比严重不合理,我们投诉多次,结果令人失望,换位思考,请相关人员处理这个问题时真能务实真正为民做主,假如他们就是业主还会如此答复吗?
对于该问题,海岸新区隐珠街道进行了落实。经落实,隐珠街道工作人员已联系物业负责人了解情况,越秀臻悦府物业提供了与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前期物业服务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服务。《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第七条协议期限说明:本协议期限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自动终止。根据《青岛市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规则》第二章对业主委员会的管理规定:一个物业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区、市的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物业出售*党**委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1)新建商品物业出售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2)新建商品物业首批业主正式入住已满18个月。(3)原有居住物业区域公有住宅出售达40%以上。网格员在联系物业负责人了解到,目前臻悦府小区还未按照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所以《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还未失效,依旧符合法律规定。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第三条物业服务资金说明: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采取包干制,物业服务资金按房屋买卖合同中注明的建筑面积(含共用面积分摊)公寓3.9元/平方米 .月(每平方米每月叁元玖角)、洋房2.15元/平方米 .月(每平方米每月贰元壹角伍分)、别墅4.3元/平方米 .月(每平方米每月肆元叁角)商业3元/平方米 .月(每平方米每月叁元),公共能耗费包含在物业服务资金中。
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起始时间、合同终止情形等,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列明,并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示。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包含物业公共服务费的内容。
第十五条,业主应当自物业交付之日起按月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的,从其约定。因本小区业主与物业前期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还在有效期,所以收费标准按照协议中规定收取。
对于服务质量问题,经社区沟通,物业负责人表示以后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物业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小区服务质量,让业主住的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