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观城商行如何实现业务“牵手”

牵手就是“互联网” 放手就是小快艇

从1995年,城商行从呱呱坠地后,背负着经营业绩良莠不齐、群体不良率居高不下的历史包袱,到2015年末全国城市商业银行总资产达22.68万亿元,为2004年的13倍,逆袭表象下的是城商行群体在21年的时间里跌倒至低谷,爬起来重选路途、牵手登谷、终至平地,再发力登顶的“涅槃重生”。

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简单粗放到规范集约、从风险积聚到资产优质、从基础薄弱到业绩卓越、从摇摇欲坠到普惠金融生力军的华丽变身,而这一切都要从城商行群体认清本质、牵手共进推动业务发展开始。

都说城商行有“船小好调头”的优势,但其实对于城商行而言,利弊均在于“小”。一方面,城商行可利用自身的“小船”模式,在市场的蓝海中任意前行,但凡发现更有利的发展方向即可“调转船头”另谋出路;另一方面,由于城商行个体规模相对较小,在市场竞争的激流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稍有不慎必会涉险。而面对利率市场化、金融脱媒、互联网金融、产业转型等日趋复杂的外部经营环境,城商行群体也开始意识到“牵手”合作的重要性,在竞争激流中牵手互助形成共同前进“互联网”,在特色发展前各自为政做创新自营的“小快艇”,在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同时也提高了抵抗风险的能力。

探索互助求同 协同发展存异

城商行合作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先后出现了合并重组、股权融合、业务联盟、后台共享、跨界合作等在内的多元化合作模式。

合并重组。2005年末,安徽省内6家城商行以及7家城市信用社吸收合并为徽商银行,成为国内首家全部、同时重组城商行和城市信用社的范例。

2007年1月,有代表性的江苏银行,通过新设合并江苏省内10家城商行,而成立的城商行。

此后,晋商银行、龙江银行、湖北银行等其他省市合并重组类城商行的消息接踵而来,不胜枚举,城商行合并重组改革模式的典型性和可复制性由此可见。

合并重组后的城商行,不仅扩大了经营规模,在管理、营销、财务、资本、信息科技等方面实现协同效应,同时共同摊薄经营成本使得银行运营效能远超合并前效能之和,还可以率先借鉴先进银行转型经验,确立科学发展战略目标,不断完善绩效考核体系,促进业务结构调整优化,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的转型升级道路。

股权融合。2006年,南京银行通过认购日照银行18%的股份成为其第一大股东,开创了全国城商行之间股权合作的先河。此后,北京银行持股廊坊银行接近10%的股份;哈尔滨银行2011年注资广东华兴银行(原汕头商业银行)10亿元,占股16%,成为全国城商行单笔对外投资额度最大的项目。

通过股权投资,城商行能够扩大经营半径、优化股权结构、形成稳定战略联盟,从而在市场开发、风险管控、人才培养等方面实现强强联合。不仅如此,形成股权交换的双方关系更加可靠,由此所产生的合作程度也更加深入,具有股权交叉融合的双方在跨区业务、金融产品、风险防范等方面的联手发展也更加行之有效。

业务联盟。2002年上海银行牵头的城商行清算中心得到人民银行批准,自此,国内城商行间的同业合作进入实质性阶段。

此后十年的2012年,由民生银行、包商银行和哈尔滨银行发起成立了“亚洲金融合作联盟”,该联盟的支付清算平台于2014年上线,实现了成员行之间支付清算渠道的互联互通。同年成立的中国银行业协会在2014年银团*款贷**与交易专业委员会第五届年会上,向包括城商行在内的国内银行推介了总金额约为3266亿元人民币的银团*款贷**项目。

时隔一年的2015年成为城商行业务联盟的井喷之年。2月,陕西城商行合作联盟成立,旨在增强城商行市场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以及支持实体经济的合力;之后,天津银行发起、15家环渤海金融机构参与的“环渤海银银合作平台”成立,在客户互荐、银团*款贷**、互联网金融等方面展开合作,截至成立大会共有73家成员;8月,厦门银行与哈尔滨银行共同发起“一路好游·畅行无忧”银行联盟,并在资源池中投入了数百家特惠商户和合作伙伴;9月,青岛银行倡导发起,与丝绸之路经济带省份的其他22家金融机构签订“一带一路金融联盟”合作协议,该平台促使成员在同业理财、项目资产等方面开展银银合作;年底城商行年会上,首批20家城商行签署了“建立城商行流动性互助合作机制倡议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相互之间的流动性需求,出现短期和紧急流动性需求时互相支持,在遵守本行同业授信管理制度前提下,积极展开相互授信……

业务联盟的频频亮相,不仅推进了银监会“简政放权和分类监管将进一步强化,引导城商行建立与创新业务相匹配的管理体系,加大流动性风险防范、信息系统建设等领域的抱团控险力度,形成帮扶统一体;加快推进城商行流动性互助基金建设,使之真正落地”的监管工作,还使城商行之间建立了互相信任的桥梁,更是使城商行群体探索到一条创新发展之路,早一步实现了求同存异的群体共赢。

后台共享。2006年,河北省城市商业银行合作组织宣布成立,成员行共同签署“河北省城市商业银行合作组织框架协议”、发表“合作发展共同宣言”。

2008年,我国唯一一家拥有金融牌照的为商业银行提供金融综合服务的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山东省城市商业银行合作联盟成立。同年,长三角城商行联席会议成立,各成员行之间秉承“优势互补、共赢共荣”的理念,开展了多方面的金融合作,探索合作模式和风险分担机制。

紧随其后由重庆银行、贵阳商业银行、富滇商业银行、成都商业银行发起的西部联盟,于同年在重庆成立,希望通过联盟构建西南地区中小商业银行定期联系和合作机制,在制度建设、资产转让、票据业务、风险管理、产品开发、信息共享等方面实现合作。

还有喜欢“集体舞”的鄂赣皖湘四省,也紧跟趋势签订了城市商业银行《战略发展业务合作协议》框架。

城商行群体发现通过资源互通、牵手成立看似松散的合作组织和机制后,不仅能够构建一个稳定的合作方式,更是解决了城商行本身成本高、网点少、销售渠道狭窄等问题,迈出并迈对了改革的步伐。

跨界合作。2006年,银监会发布《城市商业银行异地分支机构管理办法》,规范了城商行异地分支机构的管理。同年,上海银行宁波分行挂牌营业,标志着中国城商行异地经营拉开帷幕。

近几年,城商行群体通过与非金融机构的合作,实现了大范围的客户资源共享,提供全产业链金融服务,使城商行本身在拓展综合化、网络化金融服务的领域颇有收获。

2014年,杭州银行跨界试水电商,力推网上购物平台—“e+生活圈”,并主打跨境电商。同年,北京银行与小米公司签署移动互联网金融全面合作协议,双方在移动支付、便捷信贷、产品定制、渠道拓展等多个方向探讨合作;龙江银行以特色农业和优势农产品的供应链核心企业为中心,对其上下游中小企业、农户或消费者进行*绑捆**金融服务;华润银行依托华润产业集群的供应链金融,推出“e润通”、“保付通”、“信付通”等供应链金融特色产品。

2015年,南昌银行“金e融”互联网金融平台上线,推出了包括直销银行、投融资、P2P资金存管在内的三项核心服务。

2016年,南京银行与深圳市百米生活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百米生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决定在网络金融和社区电商的大背景下跨界合作。同年,重庆银行与数联铭品、三泰控股在成都签署《深化金融服务创新战略合作协议》,通过优势资源的整合互补,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形成合作格局。

投贷联动。充足的资本金是城商行扩大规模经营的基础,也是防范风险、维护经营稳定的基本保证。

2015年,北京银行通过旗下基金公司,以及同其他基金公司合作,率先成立“创客中心”,进行股权+债权投资,探索股权投资和信贷投入联动的新模式。南京银行通过“小股权+大债权”的模式为科技型小企业提供投贷联动综合金融服务方案。汉口银行与各风投机构合作创新投贷联动模式,包括 “先投后贷、先贷后投、联合作业”等。截至2015年,通过“投贷联动”,该行已累计为118家企业,其中科技中小企业74家,引入股权资金超过20亿元。

2016年初,江苏省首家投贷联动合作联盟在南京成立。该联盟由江苏银行发起,联合国内十多家合作机构,共同打造“1+N+3”开放式创新创业生态圈,为中小微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多功能、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江苏银行推出的“投融贷”业务,将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未来期权转让或行权收益作为*款贷**风险缓释措施,有效解决了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难题。

可见,城商行群体在探索投贷联动的道路上走得颇为顺畅,而这一发展策略,在2015年城商行年会上得到了来自银监会的肯定。银监会副主席曹宇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城商行可通过探索投贷联动,支持创新创业。”如此,得到支持的城商行群体可在不改变自身功能定位的前提下,整合行业资源,继续在创新模式下大步发展。

新常态下的战略性横纵联合

作为服务地方经济的重要角色,将地域资源的充分利用转化为充分服务于地方金融,将共性变大化个性变精化做好服务与发展并进,将联动优势转变为社会效应拉动市场良性发展,将集约化、可持续延伸到产品与服务中。如此,由城商行自行拉织的“互联网”才能实现互助发展的职能。

而作为我国银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商行群体与各行各业一样,站在“新常态”的十字路口,探索着四方各路的发展前景,小步探索、大胆发现,在适应市场形势的前提下,明晰方向与路径,精准定位,保证“质效齐升”地进入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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