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武店陈学孟 (凤阳县农业合作社带头人)

从1954年起,凤阳县农村逐步掀起了合作化的高潮。在这个高潮中,城西乡*党**支部和农民陈学孟得到毛*东泽**的赞誉。

1955年10月20日,安徽《农村工作通讯》发表《陈学孟是怎样帮助群众办社的》文章,记述了陈学孟在合作化高潮中的显著成绩。毛*东泽**读到这篇文章,十分高兴。同年12月,毛*东泽**主持编辑《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收入该文,将原题改为《合作化的带75第六章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建立头人陈学孟》,亲自加了按语,写道:“这里又有一个陈学孟,在中国这类英雄何止成千上万。可惜文学家们没有去写他们,下乡指导合作化的人们也是看得多,写的少”。

陈学孟,生于1896年,凤阳县武店镇后陈村人。贫农、烈属,*产党共**员。新中国成立前,陈学孟除种地生产外,还帮助*产党共**做些地下工作,搜集驻武店的日伪军和国民*党**军的情报,向*共中**淮南工委和凤阳山游击队传递。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春,陈学孟参加凤阳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回来后,正逢秫秫地里普遍发生土蚕(地老虎)。他立即按照县领导的要求把群众组织起来集体捉虫,效果很好。陈学孟在捉虫中进行宣传组织生产互助组的好处,当时适逢小烟急需饼肥和煤炭,农民手中缺乏资金。陈学孟便以组织互助组的方式和名义给农民贷饼肥、煤炭。很快便组织起一个由15户参加的互助组,陈学孟被选为组长,到1952年发展成为拥有18户农民参加的常年互助组。该组在陈学孟的领导下,为干活方便,下分两个劳动小组,各选出小组长领导干活,并选出记工员1人,检查组1个,评工组1个。记工员负责记工,检查组负责检查干活质量,评工组负责评工等级。人力评分是按劳力强弱,技术优劣,男女统一评议,从1分到10分高低不等。耕畜评分根据畜力使用效果评议高低不同的工分。例如1牛或2牛耕1亩为5分,2亩为10分。驴子运输按田亩远近、次数来评分,每10天算账。田亩评分,根据田亩多少、省工或费工,做完一块评一块应付的工分数。工资按忙或闲季节评议决定。平时锄田1个工分半斤粮;忙时收割1个工分1斤粮。原则上收什么粮付什么粮。配工干活,根据田间生产的缓急和活的多少,有时集体干,有时零活分工干,在配工当中适当照顾妇女利益。每晚开1次小会评工、记分,7天开1次检讨会,每3个月开1次生产总结会。民主管理订立计划,对评工干活,工资高低及组内一切制度,均由组员民主讨论决定。1952年12月,陈学孟又在武店区办起武店农业合作社初级社,成为凤阳县第一个办合作社的带头人,并任社长、武店乡农会主任。陈学孟把自己的合作社办成以后,就积极帮助群众办社。自76第一编人民民主政权的建立和向社会主义过渡1953年春季起,到1954年冬季为止,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他和他所领导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帮助群众办了80多个社。其中陈学孟亲自帮人办的社有15个。这些合作社都办得很好,1955年都增产2成到4成左右。因此,周围群众都说:“陈学孟是合作化的带头人。”“老孟是办社的老师傅。”“陈学孟的社像个大学生,大家都看他的样子,跟他学。”

1952年到1955年,陈学孟先后任武店农业生产合作初级社社长、武店乡农会主任。1954年4月加入中国*产党共**。1955年到1958年任武店农业生产高级社社长、人民公社主任。1955年农业合作化运动中,陈学孟因办农业高级社成绩显著,毛*东泽**称赞他是合作化的带头人。这一年陈学孟被评为安徽省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全国劳动模范,在北京受到毛*东泽**的亲切接见。1958年到1961年担任武店人民公社主任、*党**委副书记,1964年被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出席了第三届全国人代会。1969年当选为中国*产党共**第九届全国代表大会代表,1968年至1971年间,担任中国*产党共**安徽省候补委员、县贫协副主任、滁县地区贫协副主任、省贫协常委、省革命委员会委员。他一生清正廉洁,不谋私利,勤恳地为*党**为人民工作几十年,生前受过毛*东泽**5次接见,受过省和国家多次奖励,并且在1959年还参加了国庆10周年观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