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声称可算进首付款的服务费却在买房时落空,呼市富力华庭众多业主追讨一年悬而未决

视频加载中...

原本以为交一笔开发商销售时声称可以算进首付款的“服务费”,就可以在买房时顺利得到抵扣,结果交了这笔“服务费”的呼市富力华庭超千户业主,却在实际交易时发现曾经的抵扣承诺落空了。

从去年10月到今年10月,这些业主为追回这笔“服务费”维权近一年,但一直悬而未决。

一笔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

2017年7月至2019年12月间,富力华庭的业主们在富力华庭售楼部购买了房产。在缴纳定金时,部分业主发现多出一笔由内蒙古益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内蒙古优客美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内蒙古艾方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内蒙古大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大象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中介公司收取的“服务费”。

一笔声称可算进首付款的服务费却在买房时落空,呼市富力华庭众多业主追讨一年悬而未决

业主韩女士告诉记者,每户业主所交服务费在2万元至3万元不等,数额并没有具体标准,甚至有一部分业主并未缴纳过这笔钱。从2019年10月开始,业主们为了追回这笔钱,和呼和浩特市富力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力通达)交涉数次,已整整一年。

据业主们自己不完全统计,交过这笔服务费的业主已过千人。而“服务费”的名目不一,一部分业主的收据上所收费用名为“居间服务费”,而另一部分业主的收费凭据上只表明是“服务费”。

一笔声称可算进首付款的服务费却在买房时落空,呼市富力华庭众多业主追讨一年悬而未决

“交服务费时,富力华庭的销售向我们承诺,这笔钱可以在买房时享受折扣,且可以算进首付款。”业主韩女士说。“但在交首付款时,我们不但没有享受到折扣,就连服务费都没有算进首付款。”

众多业主认为,自己被骗了。

开发商称未参与收取

业主们告诉记者,富力通达称他们与内蒙古益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多家第三方公司有合作关系,这是业主与第三方公司的交易,服务费由第三方公司收取。富力通达未参与收取服务费用,业主想追回这笔钱,需找第三方公司,富力通达可以进行协助。

但业主们认为,交款时业主是直接来富力华庭售楼部进行交易的,且如果没有富力通达的安排,他们根本不会和第三方公司有任何接触,所以应该由富力通达承担责任。

8月17日,富力华庭一位业主在人民网旗下“领导留言板”微信小程序上针对上述问题进行投诉。内蒙古晨报记者看到,呼和浩特市委监察室9月7日就以上回复称,“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建局立即进行核实调查,经了解,呼和浩特富力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内蒙古益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内蒙古优客美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内蒙古艾方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内蒙古大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委托其为富力华庭项目提供商业包装、项目推广等服务。网民投诉收取的服务费,由以上四家公司收取,当事人交费时签署了服务协议,四家公司也依据双方协议,为投诉人提供了服务。呼和浩特富力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这四家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已于2019年终止,现所有投诉问题均由富力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解决。富力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解决方案为:将服务费以等额车位抵用券返还客户,持有车位抵用券的客户可在现有价格基础上,享受售楼部所有优惠折扣后,抵减抵用券相应金额,抵用券也可转让。因目前车位定价未正式确定,开发企业承诺将在价格确定后统一告知业主。如业主认为在服务过程中存在欺诈销售等行为,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于呼和浩特市委监察室的回复,部分业主表示不认可,只希望富力通达退钱给他们。

10月15日,富力通达发布了一份《关于富力华庭收取服务费的告知书》,提出的解决方案为客户所缴纳的服务费采用车位抵用券的形式抵减。

一笔声称可算进首付款的服务费却在买房时落空,呼市富力华庭众多业主追讨一年悬而未决

对此,部分业主表示不接受,将继续与富力通达交涉,直到富力通达退钱。

一笔声称可算进首付款的服务费却在买房时落空,呼市富力华庭众多业主追讨一年悬而未决

律师:开发商不得将与第三方合作产生的费用强加给业主

就此事,记者咨询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苗荣盛律师。苗律师称,第一,业主直接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在交付定金与首付款时开发商仍然是以自己的名义出具相关财务票据,作为开发商售楼部,对外以开发商名义进行直接销售,并不涉及任何第三方中介提供服务或居间服务的行为;第二,作为开发商,在业主支付费用后向业主提供票据当中掺杂第三方所收取的服务费或居间服务费的行为,且业主对任何第三方的参与不知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开发商不得将与第三方合作产生的费用或其他行为强加给业主,也不得向业主收取任何名目的相关费用;第三,业主在发现服务费不合理后及时向开发商反馈,开发商或第三方公司承诺将此费用纳入总房款中予以扣除,但在交款时违反了承诺,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苗律师称:“开发商隐秘或委婉地将第三方公司引进售楼部,为业主提供服务,这些行为都是开发商进行销售的一种形式而已,都应该纳入开发商的成本范围,不应该将此成本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业主们能否追回这笔“服务费”?内蒙古晨报将持续关注。

来源:内蒙古晨报记者:苏勤

责编:赵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