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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综述
环境质量状况
环境空气状况
水环境状况
声环境状况
辐射环境状况
措施与行动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大气污染防治
水污染防治
土壤、固废污染防治
辐射及噪声污染防治
生态建设与保护
环境监管、执法和应急
综合改革
环境*访信**、建议和提案办理
环境监测、规划与科研
环境宣教与信息化
综述
2019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习*平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为建设“创新名城、美丽古都”奠定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
总体上,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PM2.5年均值同比下降4.8%;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达近年来最好水平;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优良。严格落实“长江大保护”,有效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史上最严“治气攻坚40条”深入推进,重点水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完善。分步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污染地块修复。深化多项环境制度改革,积极开展环境专项督查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环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顺利完成国家公祭日等重大活动环境保障任务。
环境质量状况
2019年,全市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城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持续优良;声环境质量和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1、环境空气状况
环境空气主要指标

根据实况数据统计,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255天,同比减少14天,达标率为69.9%,同比下降3.8个百分点。其中,达到一级标准天数为55天,同比减少9天;未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110天(其中,轻度污染97天,中度污染12天,重度污染1天),主要污染物为O3和PM2.5。各项污染物指标监测结果:PM2.5年均值为40μg/m³,超标0.14倍,下降4.8%;PM10年均值为69μg/m³,达标,同比下降2.8%;NO2年均值为42μg/m³,超标0.05倍,同比上升5.0%;SO2年均值为10μg/m³,达标,同比持平;CO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为1.3毫克/立方米,达标,同比持平;O3日最大8小时值超标天数为69天,超标率为18.9%,同比增加6.3个百分点。
降尘

全市降尘均值为3.85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8.1%。城区,降尘均值为3.86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8.5%;郊区,降尘均值为3.59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7.2%;四个国家级工业园区(包含原高新开发区及化工园区),降尘均值为4.28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8.4%。所有区(园区)降尘均值均达标。
酸雨

2019年,全市年降水量为578.4毫米。全市酸雨频率为22.0%,同比上升6.7个百分点;降水pH均值5.51,酸性强于上年(5.69)。城区,酸雨频率为19.4%,同比上升4.1个百分点;降水pH均值为5.54,酸性强于上年(5.71);郊区,酸雨频率为25.5%,同比上升10.3个百分点;降水pH均值为5.49,酸性强于上年(5.67)。
2、水环境状况
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纳入《江苏省“十三五”水环境质量考核目标》的22个地表水断面水质全部达标,水质优良(Ⅲ类及以上)断面比例100%,较上年提升18.2个百分点,无丧失使用功能(劣Ⅴ类)断面。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城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继续保持优良,达标率为100%。
长江南京段干流
长江南京段干流:水质总体状况为优,7个监测断面水质均符合Ⅱ类标准。
主要入江支流
全市7条省控入江支流中,年均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以上水平,Ⅲ类及以上水质断面比例上升57.1个百分点,其中3条水质为Ⅱ类,4条水质为Ⅲ类。
秦淮河
秦淮河干流:水质总体状况为良好,9个监测断面中,水质Ⅲ类以上断面比例为88.9%,Ⅳ类断面比例为11.1%,无劣Ⅴ类断面。与上年相比,水质状况大幅改善。
秦淮新河:水质总体状况为优,3个监测断面中,水质Ⅲ类以上断面比例为100%,较上年明显好转。
滁河干流南京段
滁河干流南京段水质总体状况为良好,9个监测断面中,Ⅲ类及以上水比例为77.8%,Ⅳ-Ⅴ类水比例为22.2%,无劣Ⅴ类水。与上年相比,水质状况有所好转。
金川河
金川河水质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与上年相比,水质状况明显好转。
主要湖泊
玄武湖水质为Ⅳ类,影响水质的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与上年相比,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
固城湖水质为Ⅲ类。与上年相比,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
石臼湖水质为Ⅲ类。与上年相比,水质状况有所好转。
湖泊富营养化
5个主要湖泊中,按综合营养状态指数评价,中营养湖泊2个,分别为金牛湖、固城湖;富营养化湖泊3个,分别为玄武湖、石臼湖、莫愁湖,均为轻度富营养化水平。与上年相比,莫愁湖由中度富营养好转为轻度富营养,其余4个湖泊富营养化水平无明显变化。
3、声环境状况
全市区域噪声监测点位539个。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3.6分贝,同比下降0.6分贝;郊区区域环境噪声 53.5分贝,同比下降0.3分贝。
全市交通噪声监测点位246个。城区交通噪声均值为67.4分贝,同比下降0.3分贝,郊区交通噪声 67.3分贝,同比上升0.4分贝。
全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28个。昼间噪声达标率为99.1%,同比持平,夜间噪声达标率为88.4%,同比下降3.6个百分点。
4、辐射环境状况
全市8个电离辐射监测点,瞬时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平均值为68.6 nGy/h,均在江苏省辐射环境本底值范围内。5个电磁辐射监测点,综合场强平均值为1.15伏/米,远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限值标准。
措施与行动
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19年,全市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推动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的重大举措加速推进,42项省级考核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污染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效。
攻坚举措
高位驱动传导压力
年初,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暨河长制工作大会,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市委书记与各区区委书记签订目标责任书,压实污染防治攻坚责任。落实“省控入江支流水质提升领导挂钩负责制”、“断面长”制及大气重点管控区域“点位长”领导责任制,市主要领导挂钩省控入江支流,市、区两级领导担任重点地表水断面“断面长”,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包干35个大气重点管控区域,强力推进大气、水污染整治。市政府建立治污攻坚例会制度,每周专题调度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强化督查检查
组织实施“江河碧空”蓝天保卫行动、“大气攻坚40条”驻区督查等专项督查行动,形成督政与督企相结合、全领域、全覆盖的督查工作体系。
落实问题整改
顺利通过全国、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完成15项省人大交办重点涉水问题整改。完成6项省级、26项市级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总体完成13项省政府挂牌督办任务。
推进统筹调度
市攻坚办每月对162项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实施调度,通过发布预警通报、督办单、约谈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区加快项目推进,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强化宣传曝光
在“美苏263”推送微信123条,总阅读人次超过152万人次,稿件数和点击率均为全省第一。
二、大气污染防治
贯彻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省政府《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坚持目标导向、靶向发力,通过强化协调联动、实施精准管控、狠抓举措落实,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
政策措施
修订《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制定《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及年度工作方案,出台史上最严“治气攻坚40条措施”,完成151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
应急管控及环境质量保障
制定“一企一策”应急减排清单及重污染天气豁免清单,对1560家企业、1688家工地实施精细管理、差别管控。将“*京大南***杀屠**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2019两岸企业家紫金山峰会”等重大活动专项保障与秋冬季管控、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相结合,圆满完成各项重大活动保障任务。
“VOCs”专项治理
完成112个省定VOCs重点治理项目,对196家VOCs重点企业实施强制减排或应急管控。对包装印刷、汽车维修、家具、加油站、餐饮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为期100天的夏季VOCs专项整治。
重点行业整治
石油、化工等行业全面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VOCs特别排放限值,完成钢铁焦炉、烧结机超低排放改造,关停南京法伯耳燃煤电力机组,燃煤电力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再降20%。推进燃气及生物质锅炉整治,完成604台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328台生物质锅炉颗粒物超低排放改造。对782台工业炉窑实施清单管理,削减水泥生产线氮氧排放浓度。推进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创建餐饮环保示范街区63条。
交通污染防治
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提升铁路和水路运输占比,推进“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建设,累计地铁运营里程达378公里,位居全国第4。5月1日起,机动车排放检验执行新国标,加严污染物排放限值,增加氮氧化物和OBD检测。7月1日起,对轻型汽车和重型燃气车新车上牌提前执行国六排放标准。10月15日起,绕城高速范围内对国一汽油车和国三柴油货车等高排放机动车每日7-24时禁行。对国一、国二汽油车和国三柴油车持续提前淘汰补贴,2019年共计淘汰4.3万辆,补贴4.7亿元。开展非法经营和使用不合格油品专项检查,启动储油库、重点加油站油气三次回收及在线监测。严格管理非道路移动机械及港作机械,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及标识管理,将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扩大到全市行政区域。
扬尘污染管控
推进绿色施工与智慧工地建设,升级实施工地“八达标、两承诺、一公示”, 严格全过程监管,试点渣土车白天运输。开展降尘绩效考核,并与夜间施工审批挂钩。提高道路保洁频次和标准,开展工地裸土覆网覆绿专项整治。加强码头堆场、港口装卸及港口转运扬尘管控,完成沿江28家、内河9家港口企业作业粉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秸秆禁烧
印发《南京市2019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完善市、区、镇、村、组五级禁烧网络,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网格化巡查。2019年全市未发现卫星火点和巡查火点,未发生因本地焚烧秸秆造成的污染天气。
应对气候变化
参与C40城市气候联盟合作交流,合作推进“期限2020应对气候行动”。编制《南京市2018年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自评估报告》《2016-2018年度全市碳排放报告》,组织首批13家企业办理国家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开户。举办了2019中国(南京)国际节能环保产业峰会,开展“绿色出行,点亮低碳南京”活动,全市累计参与人数达33.4万。
三、水污染防治
以重点断面水质改善为目标,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坚持“系统治水、科学治水、精准治水、高效治水”,水环境质量达到近年最好水平。
政策措施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水十条”要求,以全市水环境质量提升为目标,实施《南京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9年度实施方案》,推进涵盖工业、生活、农业、船舶水污染治理及水环境综合整治、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安全防范等方面的52项任务83个重点项目。
创新责任制度
落实省控入江支流断面水质达标领导挂钩负责制。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每人认领1条省控入江支流,市领导加强现场督查,聚焦重点难点,组织统筹协调,省控入江支流水质全面消除劣Ⅴ类。建立健全“河湖长”及“断面长”制度。通过完善由3016名河(湖)长构成的市、区、镇街、村社四级河流(湖泊)管理体系及国考、省考、市考断面“断面长制”考核体系,落实各类水体、断面水质提升目标,确保水环境改善成效。
以“谁污染、谁治理”、“谁超标、谁补偿”为原则,严格落实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全年收缴水环境补偿资金约2亿元,有效厘清治水职责,推动断面水质达标。
饮用水源地保护
完成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和基础信息调查。开展八卦洲(左汊)上坝、燕子矶、江浦、龙潭、八卦洲(主江段)、溧水中山和方便水库等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工业污水收集处理体系,建成中山科技园、石湫工业园、赵南地区等工业污水管网。推进铁北、城南等14座规模以上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建成80座小型水质净化站。深入开展主城区污水处理系统管网检测排查及管网新改建工作,实现污水处理系统降水位、增浓度、提质效。建立“管进水、管设施、管运行”的精细化管护机制,实现厂、网、河智能化联动调度,增强治水的精准性、时效性和系统性。
实施金川河生态引补水、龙江片区循环引补水工程,江心洲—城南污水处理厂连通工程。稳步推进雨污分流片区建设,实施551个片区雨污分流新建和33个片区“回头看”。 完成91个劣Ⅴ类河道水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重点行业整治
完成橡胶、塑料制品、平板玻璃等11个行业企业达标问题整治。开展水阁填埋场封场和生态修复、轿子山有机废物处理场污水系统改造。通过经济补贴手段,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强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整治,持续推进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联单制度,完成12家港口企业污水治理设施建设。
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
全市9个太湖流域重点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断面水质优良(Ⅲ类及以上)比例为100%,14个重点水功能区达标率为100%。
四、土壤、固废污染防治
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严格全市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削减全市危险废物贮存总量,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风险。
政策措施
实施《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9年度实施方案》,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制定《南京市打好固废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通过源头管控、安全处置、过程监管、防范风险四个环节,有力提高固体废物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已完成一阶段信息采集工作,形成“一图”整合、“一表”线下填报、“两报告”和“一企一档”电子档案归档。全面启动二阶段采样调查,组织开展初步采样布点方案编制、评审和采样检测。印发《南京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全年出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告知书71份。
土壤、地下水污染隐患治理
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更新南京市污染地块名录,推进江宁春山矿第二化工厂、栖霞区原煤制气厂等重点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完成全市331家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
危险废物处置
对危险废物生产、使用、处置全过程实施信息化监管。2019年,全市新增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8.62万吨/年,总核准集中处置能力达27.74万吨/年。处置方式涵盖焚烧、物化、填埋、水泥窑协同、超临界氧化等国内主流工艺。通过宣传培训、座谈约谈等方式,强化产废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指导产废企业及时转移处置库存危废。在产生量逐年增加的情况下,全市危险废物贮存总量进一步削减至0.98万吨。
危险废物安全管理
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贮存及环境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新材料科技园108家化工企业开展危险废物环境安全检查。对生态环境部交办的6批共119个疑似问题点位开展现场核查,按照“清理、溯源、处罚、公开”的要求完成问题点位清废整改。积极开展铅酸蓄电池、取土场(坑)、矿山宕口固体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效防范打击固体废物非法填埋、倾倒、堆放等违法行为。
五、辐射及噪声污染防治
贯彻落实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方针,进一步规范全市核与辐射环境管理。认真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声环境管理。
核与辐射环境管理
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规范开展核与辐射行政审批工作,2019年完成核与辐射各项许可、备案、注销确认689件。开展多轮辐射安全执法专项行动,有效防范核与辐射环境风险。组织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工作,提升和与辐射应急管理能力。加强核安全文化科普宣传,妥善处理辐射咨询和投诉。
声环境管理
交通声环境质量、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评价保持“较好”水平,28个功能区测点昼间、夜间噪声达标率实现稳步改善。施行《南京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按要求开展噪声排放许可核准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噪声投诉*访信**投诉件处置,推进环保督察*访信**件销号,消减矛盾、消除影响。
六、生态建设与保护
严格落实“长江大保护”。完成我市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划定。制定出台《南京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短板。
长江大保护
2019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长江大保护”工作,明确长江保护修复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实施长江经济带“百项提升工程”,以点带面、着力推动长江经济带整体高质量发展。启动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完成2000余个长江入河排污口无人机航测和人工现场排查。持续推进扬子江生态文明创新中心和“生态眼”项目建设,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提供科技支撑。排查整改一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逐步恢复长江生态功能。
划定生态空间保护区
围绕“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总体目标,划定生态空间保护区域107块,总面积1410.56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1.58 %。
生态文明创建
持续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溧水区创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高淳区通过江苏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审核。截至2019年底,全市累计创成3个国家级、4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依法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753平方公里,建立2019年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年度清单,畜禽污染治理率达90%以上。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对规模养殖企业开展排污口设置及畜禽粪污处理利用情况专项检查,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七、环境监管、执法和应急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严格环境准入,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加强环保执法监管,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排污许可证管理
2019年,通过全面动员部署、组织技术培训、协调落实技术支持单位点对点服务保障,制定发证分阶段实施计划,明确挂表推进、集中核发、驻点帮扶等对策措施,强力推进发证工作,全年核发排污许可证1112家。
市场准入
严格环境准入。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持技术最优、排污最少原则,强化建设项目先进性评估,最大限度减少产排污量。严格执行《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规定,对不符合生态红线管控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
环境执法
研究制定了《南京市生态环境系统关于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意见》,推进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工作要求。
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制度。围绕大气、水、固废等环境防治需求,积极开展执法练兵,组织各项专项执法行动。2019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798人次,随机抽查污染源2399家次。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共立案查处1814件,处罚金额9488万元,实施查封扣押207件、限产停产11件、行政拘留移送7件、移送涉刑案源10起,有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环保信用评价工作
2019年,全市环保信用评价实施动态模式,根据江苏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12月31日数据显示全市参评企业5274家,其中绿色等级51家,蓝色等级5148家,黄色等级48家,红色等级1家,黑色等级26家。落实信用联合惩戒制度,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出台《关于完善我市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环保信用等级为红色和黑色企业实施差别化污水处理费征收政策。
环保督察整改
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加快推进,截至2019年底,我市牵头的5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完成4项,2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全部完成,55项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完成37项。三年环保督察交办的2384件*访信**件完成整改2308件,完成率达96.8%。
环境应急管理
我市全年共接报并参与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15起,均为一般以下突发环境事件,未发生因环境污染造成人员伤亡或影响饮用水源地供水安全事件。
丰富全市环境应急专家储备,细致摸查我市环境应急、防控与救援物资生产、使用、储备情况,推动应急物资共享。推进新材料产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的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强化对生态环境系统内部、环境风险企业的应急管理培训,多次开展化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推进全市各类应急预案修编,积极组织、参与各级环境应急演练及技能竞赛,环境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牢牢守住了环境安全底线。
八、综合改革
全面完成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改革,落实科学高效的环评审批制度,形成手段更为丰富的环境经济调控制度,不断激发环保领域改革的创新活力。
监测监察执法垂直改革
全面完成我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 11个区级生态环境部门由区政府工作部门转为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审批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执法、环境监测等相应工作机制有序调整,不断探索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的综合执法新模式。完善环保检查“双随机”与环保信用评价的衔接机制,根据环保信用评级情况及不同行业、区域等因素,采用差异化监管方式。
环评改革
深化环评审批改革,积极创新管理方式,转变观念、主动服务,实施加强重大项目环保服务保障的四大类12条具体措施,持续改善营商环境。积极推进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工作,对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精简环评内容,优化报批流程,缩短审批周期,共享园区成果。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基本完成“三线一单”编制任务。
污染源普查
完成了市级普查数据质量核查与评估,编制形成南京市普查工作报告、数据分析报告,顺利通过国家和省的现场质量核查。按“边查边用”的原则,积极推进数据开发和应用,服务全市蓝天保卫战、排污许可管理、固废管理等环境管理工作。
九、环境*访信**、建议和提案办理

全年共接处环境*访信**投诉件32512件,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2.5%。其中,“12369”热线共受理查办群众投诉2.9万件次,同比下降13.0%,办理满意率达91.5%,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噪声类和大气类投诉仍是群众投诉的热点,噪声类投诉21302件次,占“12369”热线投诉总量的73.3%;大气类投诉6933件次,占“12369”热线投诉总量的23.9%。持续开展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和局长大接访活动,落实信息公开制度,规范*访信**接待制度,坚持对*访信**情况“月汇总、季通报、年度考核”,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热点问题。依据《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积极落实有奖举报措施,奖励11人次。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共办理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41件。
十、环境监测、规划与科研
持续完善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网络,积极推进环境科研能力建设,做好对于对环境管理决策的支撑保障。
环境监测监控
紧盯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围绕空气、地表水、噪声等各类环境要素开展生态环境监测,积极做好污染源监测、执法监测、应急监测、重大活动保障监测、专项监测及投诉监测等。全年共获得各类监测数据约521万个,为全市环境管理提供了坚实的数据支撑。积极开展各类监测数据质量提升行动,有效营造全市“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的良好氛围。
不断优化全市环境监测监控网络。组织编制“十四五”国家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断面)优化调整方案,并通过生态环境部评审。全面推进全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网络建设,重点断面水站建设工作有序推进,35个大气重点管控区域实现空气自动监测全覆盖。对910家企业主要生产线(装置)、治理设施及排污口实施远程在线监控。
环境规划和科研
完成了《江苏省臭氧及前体物污染特征研究》《污泥生态友好型裂解脱水减量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南京市水环境信息平台(一期)》《基于智能化管理平台的刚性填埋库管理模式优化研究》等多项省、市重点环境科研课题和项目。联合承担的江苏省地方标准《涂料中挥发性有机物限量》已发布实施。完成《南京紫东地区“生态之城”建设研究》等全市重点调研课题,形成多项市级调研报告,其中《南京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分析与对策建议》和《南京如何打赢蓝天保卫战》分获2018年度全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一类成果和三类成果。启动《南京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前期研究工作,推进长江南京段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提升对策研究,持续开展城市水体水质提升策略研究、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治理与修复及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政策研究等。
十一、环境宣教与信息化
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探索环保宣教新思路、新方法、新手段,加强新闻发布,讲好环保故事,积极引导公众参与,深入开展环境教育,宣教体系不断完善,能力建设再上台阶。
环境公共宣传
全年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7场、新闻通气会(集中采访)24场。先后于《人民日报》《新华日报》《中国环境报》《环境教育》《江苏环境》等省级以上报纸、杂志发表稿件30余篇,其中南京完成“三线一单”编制任务、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服务企业发展等内容被人民日报专题刊载,推荐的重点稿件“全省长江大保护,南京守好第一站”被省厅评为十大典型案例第一名。
组织“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六五环境日主题系列宣传活动,并通过快闪、短视频、地铁公益广告等形式深入开展社会宣传,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活动持续推进。
环境信息公开
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率先开通“南京生态环境”抖音公众号,全年共发布视频132余条,浏览量超430万人次;南京生态环境微博全年发布微博6752篇,其中原创微博5278篇,总阅读量3800万次;南京生态环境微信全年发布文章1003篇,优质稿件多次被生态环境部转载推荐;南京生态环境企鹅号、头条号分别发布稿件361篇和155篇,自媒体平台信息发布综合数量和质量在全国生态环境系统位居前列。
环境教育
组织参加“长江大保护,绿色共成长”行动启动仪式并组织开展长江大保护系列宣传活动;加强学校环境教育,推进校园生态文化建设,录制60余条环保广播,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课余时间*放播**。举办“悦读绿色”第二届南京高校环保朗读者大赛,复赛、决赛赛事直播环节累计观看量超过20万,活动宣传海报受众人数达50万以上。面向全市小学生开展为期1年的“我是环保小局长”活动,积极组织“小局长交流”、“小局长大局长面对面”、“环保小局长”快乐成长营等活动,落实校园环境保护推动计划。
不断丰富宣传形式,通过在幼儿园、中小学组织开展自然小课堂系列线*体下**验活动、环保主题教育馆参观活动、生态环保趣味游戏与环保知识问答互动活动,有效普及生态环保知识,吸引南京电视台、腾讯大苏网等多家媒体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