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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通报显示主要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而目前,案件已经被定性为集资诈骗。

我们今天就来
了解下啥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吧。

What????

Excuse me?!!?
你在胡说八道什么?

你被雷劈了么?
为什么突然不想和我们一起建设社会主义,要去监狱??
啥原因?慢慢说。

借钱不犯法啊,
这属于民间借贷。

你们家亲戚可真够多的。

放心吧,
我们还可以继续撸串。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判定,需要同时具备四个条件。
我们以刘备卖草鞋为例来说明四个要件。
1、非法性:
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公开性:
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利诱性:
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社会性:
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若把卖草鞋行为,更改为吸收公共存款行为,达到以上四条件,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慢着,等一下,
即使达到四个条件,是否立案侦查,还有一定要求。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主体包括个人和单位,
达到以下三种中任一种,即可立案:

1、数额上来看,
个人吸收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吸收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立案。

2、人数上来看,
个人吸收30人以上的,单位吸收150人以上的立案。

3、造成的经济损失上来看,
个人吸收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吸收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立案。

现在知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含义和立案标准了吧?

两者概念相似,但集资诈骗罪更严重。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行为人一般是临时占用投资人资金,行为人承诺且也意图还本付息。

集资诈骗罪是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试图永久非法占有社会不特定公众的资金,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
换句话说,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同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欺骗手段,就构成了集资诈骗。

所以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区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关键。
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来认定非法占有为目的:
1、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2、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3、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4、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6、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以及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比较典型的集资诈骗就是庞氏*局骗**。



庞氏*局骗**翻译成中文就是“拆东墙补西墙”,“空手套白狼”。
庞氏是一名意大利裔投机商,全名查尔斯·庞兹(Charles Ponzi)。
本人长这样:


胖子,哦,不,庞兹1903年移民到美国,1919年他向一个事实上子虚乌有的企业投资,许诺投资者将在3个月内得到40%的利润回报。然后其用新投资者的钱支付给最初投资者,“新债”还“旧债”。

由于给前期投资人回报丰厚,庞兹成功地在7个月内吸引了三万名投资者。*局骗**持续一年后破灭,后人称之为“庞氏*局骗**”。
好了,
今天就说到这吧!


你现在应该知道你问亲戚借款,不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四个要件,
你还可以撸串啦!


一般法院判决后,你会在新收犯监狱呆几个月,在此期间不能探望。然后你再被分配到相应监狱,此时除了贴身衣物,什么都不能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