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你要做生意,但苦于囊中羞涩,你会怎么操作?
大部分情况下有两种模式,一种就是借钱,约定好如何还本金,如何还利息;
还有一种就是入股,融资以后,投资人拥有你的股份,等公司发展起来可以有分红权。
现在的融资方式就这两个大类,无非是具体怎么操作,延伸出了各种千奇百怪的金融产品。
但是现在有个人跟你说,我们有第三种模式,你觉得这个人是*子骗**,还是创新?
说这话的人是港交所前CEO李小加。
这里我先要科普一个冷知识,港交所CEO听上去是一个很牛逼的职位,好像跟癌股的证监会主席一个级别,其实不是的。
港交所并不是什么政府机构,而是一家私企,同时也是一家香港上市公司,股票代码是HK00388。
所以大家不要简单地把李小加这个人理解为一个政府下海的*官高**。
李小加提出一种非股非债的投资模式,他称其为DRO(每日收入分成产品),产品名为滴灌通。
这个滴灌通从表面上看非常完美,就是投资方给小店一笔钱,这笔钱既不入股也不借贷,*抵押无**无担保,不稀释股权,不派驻人员,也不参与门店经营,而是要求用小店平时每天一部分的净利润作为还款。
但是在门店的分成比例上,滴灌通却不是固定的,以净利润20%的门店为例,滴灌通会分走9%,这种状况会持续3-4年。
可能有人会问,如果门店当日没有做到20%的净利润,甚至有可能会亏损怎么办?
那也很简单,滴灌通还是按照比例分钱,多赚就多分,少赚就少分,如果亏损就不分钱。
那也很简单,滴灌通还是按照比例分钱,多赚就多分,少赚就少分,如果亏损就不分钱。
等合同到期,无论滴灌通有没有回本,都强行退出,剩下小店的经营就跟滴灌通没有任何瓜葛了。
这种模式从表面上看很合理,首先它没有还贷压力,也不会跟合伙人因为意见不同发生争执,这笔钱很“干净”。
最重要的是,它只分你的净利润,但亏损却不要你兜底,相当于有了一个劣后协议,亏了算滴灌通的,赚了大家分。
对于创业者来说,简直太友好了。
但是也有人对它表示质疑,加华资本的宋向前表示,世界上不存在非股非债的金融法律关系,滴灌通的获取利润水平不会低于门店20%的利息收入,这一比例跟国内24%的高利贷标准相差不远。
所以滴灌通只不过是打了金融创新的名号放高利贷罢了。
而且它的商业模式有点擦边球,业务在国内展开,香港和海外进行融资,澳门交易所玩资产证券化,跨越三个地区,各地的法律又不相通。
如此设计的目的,就是为了逃避监管,进行套利。
所以李小加底气也很足,我又没来大陆拉投资,就算滴灌通有问题,割也是割海外投资者的钱,大陆的风投机构哔哔个毛?
当然,他没有表达得这么直白,我只是加上了自己的猜想,进行了完善。
不过李小加这话倒没毛病,中国大陆的法律或者监管,怎么也管不到国外去,就算滴灌通未来一地鸡毛,也不会影响大陆的金融秩序,更不会有人像P2P那样*坐静**拉横幅。
那些被投资的小店甚至还要喊滴灌通大善人。
因此,我认为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金融监管都不会发力,因为风险几乎都在国外,咱犯不着。
但是站在大义的角度,我个人觉得滴灌通是有比较大的风险。
虽然滴灌通官方表示,不可能随随便便啥店都会投资,必须是已经完成数字化进程的店,钱的走向每天是看得到的,财务必须是透明的,标准化管理和运营的。
恕我直言,这种模式听上去非常完美,但在实际落实中,恐怕有极大的不定因素。
这几十年来,几乎任何金融创新在中国,最终都是以失败告终的。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国人深受其害的预售制。
这鬼东西是从香港传过来的,但人家香港可没这么多烂尾楼,为啥到了国内就水土不服,但却运行了那么久呢?
因为地方ZF的利益和房地产商的利益是一致的,为了让房地产商尽快拿地,对于资金监管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最终导致了房地产商高周转高负债的经营模式,烂尾楼频出,却让底层老百姓承担所有风险。
预售制逻辑本身是好的,甚至有银行监管,但偏偏就出大问题了。
还有P2P也是,当时的理念很超前,有*款贷**人需要*款贷**,他需要多少,就融资多少,融来的钱一一对应,哪怕坏账就坏一单,风险可控。
但在实际操作中,平台为了利润最大化,先把钱收了,然后再去外面找业务,找不到业务也硬放款,最后全是呆账坏账,因为平台做了银行的业务,只不过挂了个P2P的名号罢了。
甚至还有蚂蚁金服的金融创新,本质上都一样,只不过被及时叫停了。
所以在中国做跟钱有关的生意,成功与否跟风控模式并没有太大影响,而是跟执行者的行为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如果执行者跟创业者无论是有着主动还是被动的PY交易,这种金融创新必然会以失败告终,投资人将是唯一的受害者。
用马云的话说,在中国,当铺模式还是最好用的金融工具。
其他的金融创新,只要是人在操作,一定会有无穷套钱的漏洞,因为中国人实在太聪明了。
至于李小加的滴灌通会怎么样,短期内我还是挺看好的,也能扶持国内小微企业的发展,至于长期会不会一地鸡毛……
从过去的经验看,结局早就定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