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秋季
淮北市首府实验小学
招生简章

根据淮北市教育局淮教【2019】75号《淮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今年我校一年级招生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报 名 时 间
(1)西校区报名时间:
2019年8月15日—18日
上午8:00-11:00 下午3:00-5:00
(2)东校区报名时间:
2019年8月18日
上午8:00-11:00 下午3:00-5:00
报 名 地 点
①西校区:市首府实验小学院内
②东校区:市首府实验小学东校区院内
入 学 年 龄
年满六周岁,即2013年9月30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学 区 范 围
(1)首府实验小学西校区: ①桂苑路以南,南黎路以北,南湖路以西,长山路以东; ②桂苑路以南,跃进河以北,长山路以西,相山路以东。
(2)首府实验小学东校区(暂定学区):运河人家、山水文园小区、南湖社区、金岩小区、相南花园
备注:山水文园小区属双学区(市首府实验小学东校区和西校区),南湖社区属双学区(市首府实验小学东校区和淮北市人民路学校)
报名时携带:户口本、房屋所有权证、经原接种单位查验后的儿童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有效材料及所有材料复印件一份。
五、招生条件
(一)适龄儿童的户籍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要一致,户籍地址与房屋所有权证地址要一致(以下简称“两个一致”,文件中所表述的房产是指完全房产,不包含分割房产,须正式交房入住);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后,房屋所有权人在一个就学周期内不得发生变更,学校每年秋季开学时定期进行核查。
(二)因特殊情况造成本市市区户口与实际居住地住不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按下列规定办理:
1.尚未安置的*迁拆**户需提供*迁拆**协议书、原有房屋所有权证、房产信息档案等原始证明材料,在原房产所在地入学;已经安置的在安置地所在学区入学。
2.出生申报随父母落户在集体户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本市有固定房产的,按照房产所在地学区入学;法定监护人本市无固定房产的按户籍地入学。
3.已入住新购房屋但暂未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凭购房合同、正式发票或银行提供的按揭*款贷**证明材料,按新房购房屋所在学区入学。因办理银行按揭*款贷**抵押房产证的,应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信息室出具的抵押证明材料及房产信息档案材料。
4.人为挂户的适龄儿童,在其法定监护人原户籍、房产所在地入学。
5.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确认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地以法定监护人户口、房屋所有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等有效证件)地址为准。
(三)对出生报入并随其父母一同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处(即就学者户口无辖区外迁移、变动记录)的适龄儿童,能提供房屋所有产权证,可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的户籍、房产所在地入学。
(四)居住公房未参加房改和自建住房未能办理房地产权证、且在本市无其他住房(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信息为准)的住户子女就学,经学校核实、公示无异议,视为符合“两个一致”的原则要求。
(五)在本市无固定房产的孤儿按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六)以下群体入学的条件和程序为:
1.在淮固定资产投资一亿元以上的外商投资者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由市招商局出具证明材料,市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就近入读学校,并在教育网上予以公示。
2.现役军人(含*警武**)子女和烈士子女,按照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政联〔2011〕7号)执行,并在教育网上予以公示。
3.其他符合上级政策条件要求照顾入学的,按照政策执行,并在网上予以公示。
六、几点说明
- 8月24日公示新生入学名单。
- 8月26日上午8:00-10:00,首府实验小学西校区被录取的学生家长凭借温馨提示单前来领取《录取通知书》。凭回执单到学校领取报名材料原件 。
8月26日下午3:00-5:00,首府实验小学东校区被录取的学生家长凭借温馨提示单前来领取《录取通知书》。凭回执单到学校领取报名材料原件 。
3.9月1日上午8:00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入班。
49月2日正式上课。
咨询电话:0561-3880025
请各位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带孩子前来报名,
逾期不予办理。
淮北市首府实验小学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