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阜阳国祯家园三期在今年8月中旬
1栋,2栋,13栋开始交房
本来,能住进新房是件令人高兴的事
但是,业主确发现大量问题
令人伤心呀!

孙市长,您好:
我是国祯家园三期的一位业主,8月中旬,国祯家园三期(1栋,2栋,13栋楼)开始交房,之后业主发现大量问题,并及时向开发商反馈要求解决,但是开发商方面始终没有正面回应问题,也没有给出解决方案。无奈现将问题反馈到您这,希望得到帮助。主要问题如下:
1、 层高不够。当前层高实际为室内净高2.65+层板高0.15=2.8米,而购房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着2.9米,相差了10㎝,造成业主实际使用空间比合同约定变小,也影响通风采光等,开发商对此竟然解释为合同写错了!
2 、13号楼电梯楼梯竟然都不通地下车库,由于三期车位为绑定销售,所以13号楼业主全都购买了地下车位,现在电梯楼梯均无法到达地下车位,给业主入住后的生活造成了巨大的不方便。
3 、部分消防栓布置在业主的门口,造成不便;
4 、部分车位太小,车辆停放后车身竟然探出线外,影响车库交通;
小编从某网站查到
国祯家园绑定车位销售为6万/个

针对业主的诉求
政府部门给予以下回复:
您好!您在人民网给市长留言,反映“国祯家园三期层高不够”等问题,阜阳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层高与合同不一致问题。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阅审批档案,国祯家园小区报批的图纸中,标准层层高为2.8米。如与合同约定不一致,属于合同纠纷问题,建议通过司法仲裁或民事诉讼解决。
关于电梯不通地下车库问题。经查,该小区地下室为地下储藏室,而非地下停车库,未设置电梯。
关于售价与备案价不一致问题。经市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局执法人员到安微国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实地检查。该公司提供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国祯家园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备案)及相关信息公示牌、该公司对国祯家园三期(A1、A2、A3)销售情况说明等资料。
根据《价格法》第十九条规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不在中央和省定价目录范围内,属于市场调节价,由开发企业自主定价,具体交易价格由双方约定。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开发企业应将拟定的销售价格报属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商品房买卖属于市场行为,应本着公开、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业主在购房时与开发公司就所购住房的价格和支付方式应有约定。从反映的情况看您在履行购房合同支付过程中没有提出异议,说明双方对当初的交易价格是认可的。鉴于您已经支付了约定的部分房价款,且实际支付的购房价高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价格,形成了事实上的“阴阳合同”,存在避税嫌疑,您可持有关证据向税务部门进行举报。
工作人员已将该情况向您进行反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市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局联系。
联系人:张明伟 电话:2181225

来源:阜阳市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