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房产中介最怕哪里的投诉 (乌鲁木齐房产中介整治)

2018年1-6月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共计接待房地产中介投诉78起,解决56起,22起协调中,投诉解决率达到72%。投诉内容主要涉及以下五方面:一是房屋基本信息不符,包括修建年代,产权面积、楼层、房屋性质等;二是房屋现状不详,包括是否抵押,是否查封,是否有房产证、土地证等;三是办理*款贷**纠纷;四是缴纳税费纠纷;五是中介服务项目纠纷;六是未阅读核对合同内容,或部分约定内容未在合同中体现,仓促签订合同。

乌鲁木齐市民丁先生本来想今年购置一套房产,通过*疆新**百强伟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纪人找到了心仪的房源,双方于2018年6月6日签订了《委托购房协议书》并交了定金1万元。丁先生在2018年6月25日按中介公司要求交购房首付款时,中介公司经纪人告知丁先生要将首付款打到该公司账户,否则法履行合同。丁先生则坚持将首付款存到银行资金监管账户,双方由此产生纠纷。丁先生要求跟中介公司解除合同并退还定金,最终协商果。于是丁先生到乌鲁木齐市房产中介协会投诉*疆新**百强伟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违规收取房款,致使自己法购得房屋,并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定金1万元。目前该案件仍在协调处理中。

小编朋友王女士去年选中一套喀什东路住宅,她在线下以及线上找到了拥有这套房源的两家中介公司,一家是老牌中介玛雅房屋、另一家是小区里的同城房屋,但是同样的房源玛雅房屋的报价整整高了2万块钱(中介费用相同)。这时王女士犯愁了,是选择名声大有保障的中介,还是省钱的小中介呢?于是王女士找到了自己做中介的朋友询问该问题,这位中介朋友告诉我们在这个行业中,存在中介吃房款差价的情况,玛雅房屋虽然是一个大公司,该单的中介很有可能从中获益2万元差价。

不止是以上两个案例中的挪用房款、吃差价现象,一些中介公司在其业务进展中会各种巧立名目,违规收费,例如看房需交“看房费”,定房需交“意向金”或“诚意金”;审税需交“审税手续费”,*款贷**需交“按揭手续费”、“公关费”或“包装费”等;收取定金时言明是定金,退还时却说一半是定金、一半是佣金,对于一半佣金不予退还;以降低佣金为诱饵私下索要“好处费”、“帮助过户费”……诸如此类,数不胜数。

同时有些不法中介在订立中介合同时恶意不标明服务项目的要求和具体标准,以减轻自身责任。还有的与购房者和租房者签订单方面制定的“霸王条款”,如利用代收房款的优势,在合同中制定租房者若退房需支付高额违约金,或论买卖房屋是否成交,购房者均应支付其中介费用等不合理要求。

那么,乌鲁木齐市民在购房时应该注意哪些方面,才能避免受骗上当呢?

1、看中介是否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

购房者如果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一定要查验房屋中介公司是否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房产部门颁发的房屋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证书;要注意《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与中介公司实际办公地点是否一致,同时还要审查中介公司是否有委托授权书,确认中介公司是房屋卖主的合法代理人。

2、要验明所购房屋的产权现状

消费者在决定购房前,一定要验明所购房屋的产权现状。

a、产权不明确、有纠纷的一定不能买,防止房主一房两卖;

b、要注意房屋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抵押或共有人等;

c、要搞清楚所购房子是商品房、集资房还是经济适用住房,按照规定,集资房需要单位盖章后才能真正上市交易,而经济适用住房要住满五年才能上市交易。

3、钱财可支出第三方资金监管账户

2018年,6月11日起,乌鲁木齐二手房交易全面实施资金监管。二手房买家可先将交易款打到第三方资金监管账户,待房屋买卖完成并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后再转给卖家。意味着乌鲁木齐二手房交易有了官方“支付宝”。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搭建的第三方监管平台,确保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及交易资金的安全。

4、签订“二手房”买卖正规合同文本

一定要签订“二手房”买卖正规合同文本,合同中必须写清楚房屋面积、房屋交付使用日期等相关约定,由房屋出卖方提供房产证或有关房屋的相关图纸,所交纳的房款和中介费等必须让对方开出有效发票和盖有收款人印章的收据,这样的话一旦发生纠纷有据可依。

5、用合法正当方式解决问题

对于过完户后,拒不搬离的原房主,可以借助公安机关的作用限期搬离。实在不行只能到法院起诉告其侵权了。

现在的中介市场已拥有资金监管系统,在宏观调控下的房产中介们希望能够推行行业自律,提高房产中介行业的公信力,给乌鲁木齐市民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房产中介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