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教育局
关于清华附中文昌学校等32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估定级结果的公示
根据《文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文昌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督导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教〔2023〕223号)要求,经学校申报,市评估组实地评估。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1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真实的单位或个人信息、有效的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0898-63230816
受理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文中路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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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文昌市2023年度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估定级结果
文昌市教育局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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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昌市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