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生活智慧有感 (读生活的启示有感)

我清楚地记得那天是3月4日,我比平时起得稍微早一些。当我走进餐厅时,发现福尔摩斯还在享用早餐。房东太太知道我有晚起的习惯,还没给我摆餐具,也没准备咖啡。我心里有些生气,按了铃,粗暴地提醒房东太太我要用餐。餐桌上放着一本杂志,我随手拿起来翻看。借此打发等待的时间,福尔摩斯在旁边一声不吭地嚼着烤面包。

杂志上有一篇文章,标题用铅笔做了明显的记号,我自然先看起了这一篇。文章的标题有些夸张,叫做《生活宝鉴》。大致内容是:一个善于观察的人,通过对周遭一切人、事物进行精确而系统的审视必将受益匪浅。

初读下来,文章既有精辟独到的一面,也不乏荒谬之处,论证严密而紧凑。但关于演绎推论的部分有些故弄玄虚。作者声称从一个人的瞬间表情、肌肉抽搐或目光移动便可洞悉其内心世界。作者还认为对于在观察和分析方面训练有素的人来说,欺骗行为根本没有立足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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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结论就像古希腊数学家欧几里得的几何命题一样颠扑不破。门外汉们不了解背后的推理过程,很可能把这些结论当作宝典,把作者视为未卜先知的巫师。文中写道:即使没有亲眼目睹,亲耳听说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抠图。逻辑学家也可以由一滴水推断出二者的存在。生活实则是根巨大的链条。

观其一环便可知整体本质,演绎分析法同其他技艺一样需要长期耐心的钻研才能掌握。而人们倾尽毕生精力也未必能达到巅峰造极的境地。初学者不妨先避开最棘手的道德心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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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解决较浅显的问题入手。比如遇到某个普通人,一眼就能判断出此人的经历和职业。这种锻炼看似肤浅,却能使观察力变得敏锐,并且教人从哪些角度去观察?应该观察哪些内容?手指甲、外套、袖子、靴子、裤子、膝盖处,食指与大拇指间的茧皮、面部表情、衬衣袖口各一细节均能清楚透露一个人的职业,毫无疑问。

若将上述所有细节综合起来,必对案件调查者有所启迪,有助于顺利破案,但文章的内容有些夸张。我将杂志重重拍在桌上,这辈子也没读过这么荒唐的文章。什么文章,福尔摩斯问:就是这篇,我坐下来吃早餐,顺手拿起勺子指了指那篇文章,你一定也看过了。上边有你做的记号,文章写得还算精彩,这一点我不否认,但读了之后感觉很不舒服,不知是哪个没事干的家伙,整天宅在书房里杜撰出这套似是而非的谬论,根本不切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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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想把他塞进地铁的三等车厢里,让他挨个说出所有乘客的职业,我愿意下个一赔一干的大赌注,赌他必输,你的钱肯定有去无回。福尔摩斯平静地说,这篇文章是我写的,你是对的。在观察和推理方面,我尤其擅长。对于文章中提出的理论,你可能认为它荒谬无比,但其实它有着极高的实用价值,甚至是我赖以谋生的手段。

我的工作是一名顾问侦探,可能你不太了解这个行业。在伦敦,有许多官方侦探和私人侦探,当他们遇到难题时,就会来找我寻求帮助。我可以引导他们找到正确的方向,只需提供他们手头掌握的证据,然后凭借对历年案件的了解帮助他们理清头绪,找到线索,从而解决犯罪问题。如果我对一千起案件的来龙去脉都了如指掌,那么第一千零一起案件自然不在话下。破解不了才奇怪呢。

莱斯特雷德是一名小有名气的警探,最近他被一桩伪造案搞得晕头转向,于是他来找我寻求帮助。其他的访客大多是私人侦探社推荐过来的,他们也遇到了一些困难,需要我的建议。我会听他们讲述事情的经过,然后分析问题,给出建议,并从中收取咨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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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是,有些人亲身经历了事件的所有细节,但却无法解决问题;而你却可以轻松地解开谜团。确实如此,我的推理能力来自于直觉思维。有时候,我会遇到稍微复杂的案件,这时我就需要亲自到现场进行调查。我积累了许多特殊的知识,这些知识对我破解案件非常有用。文章中提到的演绎分析法虽然被你所鄙视,但对我的实际工作却非常有用。我的敏锐观察力是我的第二天性。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你告诉我你刚从阿富汗回来。我当时似乎有点惊讶,可能有人告诉过你。其实不是这样,是我自己看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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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长期养成的思考习惯,我的思维过程非常迅速。一连串的想法在我脑海中闪现,我几乎没有察觉到思考的过程就得出了结论。如果用慢镜头回放,我的思考过程就会变得清晰可见。我的推理步骤如下:这位先生既有医务人员的风度,又有军人的气质,显然是一名军医。他的皮肤黝黑,但衣服遮住的腕部皮肤白皙,说明他的脸是因为日晒而黑,而不是自然肤色。因此,他刚从热带地区回来,面容憔悴。他经历了许多磨难,左臂无法自如活动,说明他受过伤。

当前的形势下,让英国的军医受到伤害的地方会是哪里呢?答案自然是阿富汗。整个推理过程只花费了不到一秒钟的时间。我立刻就推断出你刚从阿富汗回来,让你吓了一跳。我笑了:这样解释就简单多了。你让我想起了爱德加·爱伦坡的插图中的侦探杜宾,没想到现实中也有像他一样厉害的人物,真是太不可思议了。福尔摩斯站起身,点燃烟斗,拿我与杜宾相提并论,显然是想夸我。在我眼中,杜宾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他总是沉默片刻,然后突然打断别人的思路,说出一些一针见血的话,这种做法不过是自我炫耀,显得肤浅可笑。虽然他有些分析问题的天赋,但与埃德加·爱伦坡笔下的探案高手相比,他还有很大的差距。你读过加博里奥插图的作品吗?他笔下的勒科克怎么样?以你的标准来看,他是否称得上是一名侦探呢?

福尔摩斯轻蔑地哼了一声:勒科克只是一个傻瓜,除了精力充沛,其他方面都一无是处。

那本书让人感到恶心,从头到尾都在确认一个不知名的罪犯,而我在二十四小时内就能解决问题。勒科克却花费了六个月的时间。他的故事可以作为反面教材,提醒侦探们应该避免哪些错误,他甚至贬损了我一直非常崇拜的两个人物。我有些生气,走到窗前看着热闹的街道,心想:这个老兄也许很聪明,但实在是太自负了,最近没什么案件,也没有罪犯可供他解决。他抱怨说,我们这些聪明人只是浪费了才华,没有用武之地,真是可惜。我相信我是个好材料,总有一天我会声名远扬,但目前没有案件可供我解决。即使有,也只是一些简单幼稚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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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的作案手段非常拙劣,作案动机也很明显,即使是伦敦警察厅的小警探也能轻易识破,但他那种自以为是的口吻让人无法忍受。我打算换个话题,不知道他在寻找什么。我指着一个身材魁梧、衣着朴素的大个子。他在街对面慢慢地走着,眼睛看着门牌号码,一家一家地数过去。他手里拿着一个蓝色的信封,显然是个信使。他是一名退役的海军陆战队中士。福尔摩斯说:这家伙又在胡说八道了。我心想,虽然我无法证实他的猜测是否正确,但他的反应让我很高兴。他看到我们的门牌号码后,迅速穿过街道跑过来。楼下传来了急促的敲门声,一个低沉的声音说了几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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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楼梯上传来了沉重的脚步声,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信。他走进我们的房间,边说边把信递给我的同伴。机会来了,正好可以让他看看我的实力,他刚才随口乱猜,肯定没有想到我会这样做。我假装镇定地问他:你是做什么工作的?他粗声粗气地回答,制服需要缝补。今天没穿制服,以前是做什么的?我幸灾乐祸地看着福尔摩斯,问道他是一名中士,曾在皇家海军陆战队轻步兵团服役。先生,你没有需要交递的信吗?说完,他并拢脚后跟,立正,敬礼,然后转身离开了。